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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蔬菜发展方案

推行蔬菜发展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省“百万棚设施蔬菜行动计划”要求及市“加快设施蔬菜发展动员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设施农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突破口,以满足和创造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规模化、标准化、园区化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实现设施蔬菜产业由总量偏小向适度规模扩张,使设施蔬菜产业成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富民工程。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末,全县要建设三大类三十个设施蔬菜示范基地,设施蔬菜面积要力争达到2万亩,年均新增3000亩以上。

(一)日光温室示范基地。要在乐平镇、大寨镇、李家庄乡、赵壁乡、东冶头镇等5个乡镇建设日光温室示范基地。要求每个乡镇建设2个30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示范基地,全县建设日光温室总计3000亩。

(二)塑料大棚示范基地。全县12个乡镇都要选点建设塑料大棚示范基地,要求每个乡镇要建设3个100亩以上的塑料大棚示范基地,全县建设塑料大棚3600亩。

(三)防虫网棚示范基地。沾尚镇和西寨乡2个乡镇要各集中建设一个防虫网棚示范基地。其中,西寨乡4000亩,沾尚镇1万亩,全县建设防虫网棚示范基地1.4万亩。

全县新建设施蔬菜面积1700亩。其中,日光温室500亩,乐平镇、大寨镇、李家庄乡、赵壁乡、东冶头镇等5个乡镇各建设100亩以上;塑料大棚1200亩,12个乡镇各建设100亩以上。

三、规划布局

(一)总体布局:全县要以乐平镇、大寨镇、李家庄乡、赵壁乡、东冶头镇、沾尚镇、西寨乡等7个乡镇为重点,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形成全县12个乡镇全面推进的发展态势。

(二)区域布局:全县要按照“围城沿线、集中连片、线片结合、规模发展”的思路,实现一次规划,合理布局,逐年建设,不断壮大产业规模。

(三)品种布局:因地制宜,科学编制“一村一品”、“一乡一品”推进规划,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聚集度,培育专业村、专业乡。

四、建设重点

全县设施蔬菜发展以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防虫网棚为主,突出规模小区建设,逐步形成种植规模化、装备现代化、生产标准化、销售品牌化、经营产业化的格局,全面提高我县设施蔬菜产业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一)设施小区建设。从我县立地条件和产业基础的实际出发,按照市出台的温室、大棚建造地方标准,今后我县设施蔬菜发展以建设100亩以上的小区为主,到2015年,全县1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

小区至少要发展到50个,10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小区群要发展到5个。同时要建成1个百亩以上的设施蔬菜科技示范园,重点承载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棚型结构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

(二)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按照设施蔬菜发展现代化、标准化要求,大力推行蔬菜集约化育苗,到2015年,全县要至少建设1个集约化育苗基地。

五、扶持政策

(一)设立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设施蔬菜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设施蔬菜贷款贴息、蔬菜产业自然灾害保险金补贴、设施蔬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扶持奖励办法如下:

1.贷款贴息:凡在规划区内,农户、合作社或企业在银行、农信社贷款建设的,每新建1亩(棚内面积,下同)标准日光温室(或食用菌棚室)、塑料大棚各贴息7000元、1500元。如果农户、合作社或企

业在建设中不贷款或提前还贷的,则按每亩的贴息总额或贴息总额的差额部分予以一次性补贴。

2.自然灾害保险金补贴:凡在规划区内,农户、合作社或企业每新建1亩日光温室、食用菌棚室、塑料大棚,政府为其缴纳200元的自然灾害保险保费,用于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保险。

3.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凡在规划区内,每建成一个300亩以上的标准化日光温室或食用菌棚室园区,政府补贴5万元用于“三通”建设(通水、通电、通路);每建成一个100亩以上塑料大棚小区,政府补

贴1万元用于“三通”建设。

(二)引导和鼓励土地规范流转。积极引导和鼓励土地经营权向设施蔬菜经营组织(户)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供保障。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土地流转的基础和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交易平台,规范土地流转操作规程,大力引导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三)实行涉农资金项目集中使用。根据产业发展区域布局规划,对农委、发改、国土、农业综合开发、水利、交通、扶贫、科技、农机、林业、畜牧、电力、气象等部门的涉农资金项目进行整合使用,集中投入设施蔬菜园区。农委负责积极推广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将设施蔬菜发展与移民并村、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在资金扶持和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发改部门负责做好园区项目申报、立项服务;国土部门负责将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优先安排在重点设施蔬菜园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与设施蔬菜重点布局区域相结合;水利部门负责将小型水利工程优先向设施蔬菜园区布局;扶贫办片区开发和整村推进项目要与设施蔬菜园区建设相衔接;科技部门科技三项费用要向设施蔬菜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倾斜;农机部门机械补贴要重点将设施蔬菜装备纳入补贴范围;林业部门要做好设施蔬菜园区绿化、美化;气象部门要加强重点设施蔬菜区域的气象服务工作;交通、供电部门要优先安排园区内道路、电力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力度。要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在实行贷款贴息的同时,建立金融信贷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各金融机构支持设施蔬菜发展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农村住房、大棚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借款的有效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五)开展设施蔬菜保险保费试点。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业主自筹、政府补助、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办法,积极鼓励财险等保险机构开展蔬菜设施自然灾害保险保费试点工作,降低设施蔬菜的生产风险。

(六)扶持品牌创建。搞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加大产品品牌建设,对认证品牌的申报、评定等,县乡要给予大力支持,力争打造我县蔬菜部级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

(七)引导和鼓励民间资金投资设施蔬菜发展。树立开放理念,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各类企业家、经营大户投资建设设施蔬菜小区、工厂化育苗中心、产品包装加工企业、综合交易市场等产业化开发项目,在项目申报、土地流转和供应、税收优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扶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两级都要成立设施蔬菜建设领导组,负责设施蔬菜建设的统一规划,工作协调。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设施蔬菜产业的发展。

(二)搞好全程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产前农资供应、产中技术跟进、产后加工销售的全程服务。在设施蔬菜生产的关键环节和主要阶段,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示范、印发科技资料等多种培训形式,及时让农民掌握先进实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在新建的设施蔬菜小区,必须聘请技术人员驻村进行技术指导,确保设施蔬菜小区建一个成一个。要加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壮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开拓外地市场。要积极扶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通过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方式,建立起稳固的代销合作渠道,延长产业链。要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检测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

(三)强化工作考核。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推进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列为农业和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全县蔬菜产业发展的年度目标,对各乡(镇)进行年度考核评比,对完成任务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也要进行量化考核,对工作力度大、效果突出的部门进行表彰奖励,不积极的通报批评,努力促进全县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