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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区管线改造方案

市城区管线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三优”文明城创建水平,消除架空管线私接乱拉影响城市景观现象,净化城市空间,根据市委书记第4次办公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架空管线进行整治改造,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设置谁负责”,“合理规划、规范设置、有偿使用”和“入地、入管、贴墙、捆扎”的原则,对依附于城区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各类强弱电架空管线(包括电力、通讯、数字电视、安全监控等各类架空管线),进行分期分批整治改造,整合城市资源,构筑科学安全的地下管网系统,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整治范围及方式

整治范围包括城区内已设置的各类强弱电架空管线和杆架。重点完成王肃街、中央街、通江路、环城路、邮政路、开发路(两侧)和铁路街范围内横跨街路的各类强弱电架空管线入地埋设改造。具体整治方式如下:

(一)对横跨道路的线路,一律采取非开挖方式建设地下管道,将架空管线埋入地下。

(二)对已建有地下管道的路段,其架空线直接利用现有管道入地穿线。对尚未建设地下管道的路段,由城管执法部门根据不同情况,确定采取全程顶管或开挖方式,责成建设单位建设地下管道,同时完成架空管线的入地穿线工作。

(三)对临街杂乱无章、破旧残损、有安全隐患但确需继续使用的架空管线,重新更换并规范设置。统一对散乱零星的线路进行集中束理、捆扎、贴墙处理。

(四)线路附属设施原则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街旁绿地,不得影响城市容貌和景观,特殊情况经城管执法部门审查同意,做外装美化后保留。

(五)自本方案下发后,凡未经城管执法部门批准私自拉接各类架空管线和设置附属设施的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强制拆除。

三、整治办法

(一)现有多家捆绑式架空管线入地埋设的管沟和检查井的建设及道路恢复费用由市政府承担,管沟及检查井产权归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管线设施费及建设费由各管线产权单位承担。新增加管线利用公用管沟的,实行有偿使用。

(二)现有独立架空管线改造所需费用均由各管线产权单位承担。自行恢复道路的,应向城管部门缴纳道路恢复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退还。

(三)新建各类管线一律入地,设施费、建设费、道路恢复费等费用由管线产权部门承担。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治理改造城区架空管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区架空管线的清理整治工作,是我市巩固和扩大“三优”文明城建设成果,改善市容景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中的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加强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要周密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二)建立机制,强化督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市区架空管线的专项整治改造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对工作迟缓,进展缓慢,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要给予批评;对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责任单位进行表彰。

(三)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宣传开展架空管线专项整治改造对改善城市环境的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改造任务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