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修改完善各种预案通知

修改完善各种预案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县内各中省直单位: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全县共编制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五十多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在预防减少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适应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有效预防、有序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切实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有关事宜,特通知如下:

一、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

(一)自然灾害类

1.防汛应急预案、抗旱应急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完成;

2.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由县国土局负责完成。

3.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由县林业局负责完成;

4.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由县农业局负责完成;

5.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完成;

6.破坏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完成;

7.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预案、重大冰雹灾害应急预案、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由县气象局负责完成。

(二)事故灾难类

1.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由县工信局负责完成;

2.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城镇排水事故应急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完成;

3.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完成;

4.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非煤矿山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完成;

5.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农业局负责完成;

6.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环保局负责完成;

7.电力事故应急预案、重要用户停电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由县电业局负责完成;

8.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由县质监局负责完成;

9.生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完成;

10.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海事处负责完成。

11.木兰镇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完成;

12.公路交通运输及保障应急预案由县交通局负责完成;

13.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交警大队负责完成;

14.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完成;

15.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县联通公司负责完成;

16.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完成;

17.处置侵华日军化学武器应急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完成。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1.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由县药监局负责完成;

2.公共卫生传染性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完成;

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由县畜牧局负责完成。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1.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由县信访办负责完成;

2.劳动和社会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县人社局负责完成;

3.影响市场稳定事件应急预案由县物价局负责完成;

4.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文体局负责完成;

5.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粮食保障应急预案由县商粮局负责完成;

6.民族宗教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由县民宗局负责完成;

7.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社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完成。

(五)其他紧急事件类

1.各类学校应急预案由县教育局负责完成;

2.各级医院相关应急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完成;

3.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由县工信局负责完成;

4.大型商场应急预案由县商粮局负责完成;

5.大型文化娱乐场所应急预案由县文体局负责完成;

6.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都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的内容

(一)部门应急预案内容。根据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进行修订完善,主要内容:①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启动条件等;②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③应急准备,每一项必须细化到具体项目和责任人,包括资金、物资、救灾装备、人力资源、社会动员、宣传培训和演习演练等;④预警预报和信息管理,包括灾情报告时间、初报、续报、核报等,凡涉及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县政府,如有违反将按照行政问责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及当事人责任;⑤应急响应,即应急处置应对的方式、措施和办法;⑥灾害分级分类标准,包括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等。今后,凡涉及上述相关内容和有关人员变动等因素,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调整和更新并及时上报。

(二)乡镇企事业预案内容。乡镇、学校、医院、企业、大型商场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应急预案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明确责任人、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操作层面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主抓、明确主管领导为修订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研究、论证和编制工作,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简明实用,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为全面做好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齐心协力。本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各负其责的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参与部门要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全力协助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三是限期完成。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务必于2012年前完成,修订完善后的预案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县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加盖公章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