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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文明市区方案

建造文明市区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工作目标,以创建“三优”文明城市为载体,逐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生活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为把建设成更适宜人居、更适宜创业、更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文明城市提供完善的环境基础、良好的社会秩序、优良的民生条件和时代的文明风尚。

二、创建目标和标准

(一)总体目标和标准

总体目标:创建优美环境、创建优良秩序、创建优质服务,加快全市“一心、两带、两大市场、六大基地”建设。

创建优美环境的重点是实现“四化”:硬化、绿化、净化、亮化,做到:规划科学、特色突出,环境整洁、道路平整,环保生态、绿化达标。

创建优良秩序的重点是处理好市容和繁荣的关系,做到:市容美观、市场有序、交通遵章、素质提升。

创建优质服务的重点是行政管理“窗口”部门和商业经营“窗口”行业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城市内在品质,做到:设施规范完善,办事诚信高效,服务热情周到,文化建设发展。

(二)阶段目标

根据省和市部署,我市创建工作采取“五年分三步走”的步骤进行推进。

第一步:市区实现治理“五乱”(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行、乱倒乱扔、乱堆乱放)、实现“四净“(市容市貌净、主次干道净、社区楼院净、重点区域净)的工作目标,全面整治交通、市容秩序,全面提高优质规范服务水准。做到城乡同步推进,在城乡环境做到洁净化的基础上,切实提高绿化、美化水平。

第二步:落实全省开展“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目标的要求,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按照要求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自我测评工作。全市各行业文明指数,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步:搞好创建提档升级工作,全面达到“三优”文明城市总体要求,全力创建省级“三优”文明城市。

在整个“三优”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要大力弘扬精神,大力加强城乡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城乡现代文明程度、提高城乡居民素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1、创建优美环境

(1)城市出城口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程。城市出入口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市容管理标准,彻底清除基建残土、垃圾污物,建立保持环境卫生的长效机制(镇负责);加强对城市建筑工地的监管(市建设局负责);彻底拆除违章建筑(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完善市区环卫管理体制,合并精简管理机构,减少管理人员数量,增加环卫保洁人员数量,加大环卫日常保洁工作力度(镇负责)。

(2)城市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加快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使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市水务局负责)。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达到城市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要求。

(3)整治城市“牛皮癣”工程。清除市区和农村城镇乱贴乱画,清理规范商铺门前及橱窗上的各种广告性招贴;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责任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城市“牛皮癣”得到有效遏制(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团市委、各乡镇负责);坚持清理和疏导相结合,在必要地段和居民住宅楼院设立便民招贴栏,为清理城市“牛皮癣”提供治本方法(市委宣传部、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

(4)城市亮化工程。市区路灯及景观照明积极推广使用安全、环保、高效、节能的新型光源;城市道路装灯率、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分别达到95%以上;城市主要街路、广场周边建筑采用景观性亮化照明;景观性亮化照明设施与灯光性牌匾、电子发光装置保护完好(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市房产住宅局配合)。

(5)城市通道整治工程。市区内公路及河流通道环境卫生整洁,无垃圾污物和废弃设施;保持通道两侧建筑、树木及水体的容貌和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的日常监管制度;(镇负责)市区道路发生破损及时进行修补,及时修缮市政设施(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

(6)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河带状公园、新世纪广场、迎宾广场等休闲广场设施维护良好(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城市新建居住小区绿地面积达30%以上,无侵占绿地、乱伐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现象(市建设局负责,市房产住宅局配合)。

(7)城市水利工程。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加大城市水景观建设;加强城市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管理工作。(市水务局负责)。

(8)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以改路、改水、改厕、改院墙,清垃圾、清柴草垛、清违章建筑,建文化活动室、建文体活动场地,种植花草树木即“四改、三清、两建、一种”作为环境整治的主要任务。制定科学的工作规划,每年确定2个示范村,实施重点推进,分步改善村屯面貌,2013年前彻底改善村镇面貌。(各乡镇负责)

2、创建优良秩序

(1)城市交通秩序治理工程。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鼓励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划线停车,杜绝随意变线行驶、掉头等现象。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取缔不按规定线路行走(驶)和乱闯红灯现象,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打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出租车、公交客运车辆运营管理,取缔非法营运车辆,逐步减少取消港轿车辆(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

(2)城市牌匾广告综合治理工程。规范牌匾、广告设置。取缔一店多牌和违章设置的超大型牌匾,对污浊破损严重、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牌匾要限期整改;加强市区地面与空间广告的设置管理,对不符合广告设置规范、无法定审批手续、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景观的应当限期拆除,树立高雅、规范的城市景观形象,以规范促繁荣、促发展(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市工商局负责)。

(3)市场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占道市场监督管理,严格取缔未经批准随意设置的各类占道市场经营,对依法批准的占道市场,做到按指定位置、面积和时限占用道路;取缔摊位明火作业和场外经营,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经营方式,开辟便民、利民、文明的经营环境。(市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市工商局配合)

3、创建优质服务

(1)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工程。加强行政审批中心和“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建立政府门户网站,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实现政务服务方便、快捷、高效,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放心满意的服务(牵头部门:政府办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窗口”单位)。

(2)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工程。切实加强市民关心的医疗、供热、供水、公交、环卫、邮政、通讯等“窗口”服务行业质量建设,全面提升直接服务市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服务水平,实现诚信、规范、便捷,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牵头部门:市纪检委责任部门: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单位)。

(3)文明满意创评工程。以实施“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服务年”为契机,组织“窗口”单位开展文明“窗口”、文明职工创评活动,增强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意识,为经济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各“窗口”单位)。组织“争做雪都文明市民”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演讲,在媒体设立“褒贬录”等方式,加大市民素质教育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人人做文明人、人人为文明城市建设献计出力的局面(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四、实施步骤

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拟分三个阶段。

1、全面启动阶段。8月中旬开始全面动员,召开全市动员会议或专项推进会议,组织市属媒体集中宣传“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对于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城市内在品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

2、整体推进阶段。8月下旬至10月末,全面开展城区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整治战役,改变环境秩序“脏乱差”的状况,使城区环境面貌和社会秩序发生明显改观;以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为重点,集中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城市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对城市建筑工地的监管,从源头治理“脏乱差”现象,打牢城区优美环境建设的物质和管理基础;在医疗、通信、邮政等“窗口”服务行业开展“文明窗口”评选活动,推进优质服务全面展开并且取得初步成果。组织开展以创评“雪都文明市民”为主题的市民文明行为践行活动,以“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为内容,引导人人争当讲道德、讲文明、守法纪的公民。

3、总结考核阶段。11月份,组织成立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组,对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考核目标责任状的内容进行重点考核。

五、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工作,制定总体方案、专项推进方案和宣传动员、督促检查、综合汇总、考核评比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1、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

2、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要把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切实摆上位置,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市创“三优”工程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各责任部门每季度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创建“三优”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测评考核,定期报告创“三优”工程的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于8月2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跟踪督导,严格考核。市“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定期进行调查督察,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窗口服务行业的暗访,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满意度进行暗访测评。

3、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在市电台、电视台、《周刊》、政府网站开辟专题和专栏,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和跟踪报道,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加创“三优”工程。

4、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各级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要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责任部门、各乡镇要做到科学规划,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工程落实,切实保证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