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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展平抑市场物价检查活动方案

市开展平抑市场物价检查活动方案

为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平抑市场物价“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由市发改局(物价局)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平抑市场物价“百日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的,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炒作行为。通过开展平抑市场物价“百日大检查”工作,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效防范物价过快上涨,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减轻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生活负担,促使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百日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平抑市场物价“百日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平抑物价“百日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具体负责平抑物价“百日大检查”工作安排和协调等事宜。

三、具体分工及检查内容

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第一组:由市发改局牵头,物价局具体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工商局配合,主要负责检查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制度落实情况;政府定点限量限价销售牛肉、羊肉、猪肉措施落实情况;部分重点商品及服务收费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公交车、出租车等行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落实“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咨询解答和投诉受理工作。

第二组:由市工业商务局牵头,物价局、工商局、卫生监督所配合,主要负责检查粮、油、肉、蛋、禽、菜、奶等副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农超对接”蔬菜直销店经营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餐饮等服务业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

第三组:由市工商局牵头,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主要负责检查早晚市、农贸市场免收占道费和卫生费、超市免收蔬菜进场费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装饰材料市场、家具市场等流通领域经营者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组:由市农牧局牵头,物价局、工商局、粮食局、供销社配合。主要负责检查化肥、种子和农资生产、经销企业及个体经营户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蔬菜种植大户蔬菜大棚建设及价格销售情况。

四、查处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查处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

(二)相互串通、和谋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三)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变相涨价;

(四)采取价格欺诈手段和不执行明码标价;

(五)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六)越权出台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不得调整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规定;

(七)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各组在检查过程中,对拒不执行政府各项控价措施的,依据有关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通报媒体公开曝光。

五、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除配合市物价局做好市场物价检查工作外,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宣传部门要统一协调新闻单位做好价格政策宣传报道,对造谣惑众、恶意炒作、传播虚假价格信息等影响物价稳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财政部门要对涉及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商务、粮食和供销部门要做好市场商品及农资产品供应与流通管理工作;农牧部门要抓好冬季蔬菜生产工作,落实好闲置空棚应种尽种,减少商品流通成本,稳定农产品价格;交通部门要落实减免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收费政策,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工商部门要对流通环节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打击,对价格违法行为严重的要取消其经营资格;质监部门要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保证群众用上放心产品;统计、调查部门要统计并及时各类价格指数,及时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析报告,提供相关政策建议;建设、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供电、供暖、供气、供水等价格政策,严禁擅自调整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行为;民政部门要组织实施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等补贴政策,强化对各行业协会管理,杜绝随意涨价行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的收费管理;新闻部门要对价格工作及时报道,对价格热点问题正确引导,增强人们群众对物价稳定的信心;公安部门要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严厉打击阻碍检查工作的不法行为;监察部门要对市场物价检查全过程进行跟踪督查,对行政不作为的部门或单位及个人进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这次平抑市场物价“百日大检查”责任重大,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形成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各牵头部门必须由主要领导带队,保证检查用车,配合部门必须抽调至少1名工作人员参与检查,并将各检查组人员名单报市物价局;各成员单位抽调检查人员,要求必须熟悉工作业务,精明能干;上午各检查组将各自的检查方案(包括检查内容、具体措施、工作安排等)报平抑市场物价“百日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执法。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决依法查处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百日大检查”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合理安排。“百日大检查”各牵头部门要做好统筹安排,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每天将检查情况上报各组组长、副组长,每周以书面材料报平抑市场物价“百日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物价局)。

(四)强化督查。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要安排专人对各组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并及时通报。文化旅游广电局要安排4名记者全程参加各组的检查,及时报道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在全市上下形成平抑市场物价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