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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党风廉政反腐工作办法

市党风廉政反腐工作办法

2012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建设和谐富裕新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

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作出周密安排,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召开党员干部会议、开展专题辅导、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与抓好当前各项工作落实、精心谋划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真正把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全面理解中央、自治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部署,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及市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决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效能建设,扎实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

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把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号工程”,紧紧围绕“六个环境、一个重点”,以“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为活动目标,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问题查找、强化整改提高、强化效能建设“四个强化”;突出简化行政审批、突出依法公开办案、突出信访处理、突出慵懒散软问题治理“四个突出”;注重发挥媒体监督、注重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检查总结、注重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四个注重”;坚持与本年度工作任务及市党代会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四个结合”,在活动的广度、深度、准度、力度上下功夫,通过深查一批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一些解决问题的根本举措,办好一批社会监督的公开承诺,形成一套科学管用的管理制度,严查一些损害环境的典型案例,推进一项面向基层的服务活动,开展一次效果明显的干部培训,建设一批服务发展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优化发展环境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办事效率,规范执法行为,整顿市场秩序,改善金融环境,强化诚信建设,端正用人导向,提高队伍素质,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认真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要在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中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把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结合起来,作为今年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培训和讲课、讲座的重点内容,通过单位“一把手”上党课、普通党员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理论、学知识、学先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保持思想上、作风上的纯洁,夯实纯洁性基础。

(二)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民风建设的要求,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新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下乡住村等各项制度,研究制定“问责问效问廉”办法,组织在全市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最佳单位和末位诫勉单位“双评”活动,坚决治理“庸懒散软”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之风。

(三)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继续加大对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及失职渎职造成的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继续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金额不大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四)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健全“行风在线”投诉督办机制,通过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大行政效能投诉的查办、处理力度,认真对待群众的利益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民生服务中心(站)的监管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政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的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贴“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主要任务,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转型的重点内容,加强对中央和区、市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重要目标任务及民生服务、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态移民、沿黄经济区建设、“黄河善谷”等惠及民生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加强对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大力推进“疆煤进宁、旅游振兴、城市化带动”三大战略,“创新引领、特色产业倍增、民生计划”三项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对全市工农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旅游开发、城乡建设、民生计划、社会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五、推进源头治腐,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注重在任务分解、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认真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等活动;以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要内容,综合运用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方式,不断创新形式,拓展内涵,丰富内容,在全市开展“学廉政准则、读廉政书刊、看廉政教育片、讲廉政故事、做廉政干部”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市廉政文化建设五年规划,通过抓活动、抓阵地、抓作品、抓舆论等措施,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不断拓展廉政文化活动的覆盖面。广泛开展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大漠清风”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创建一批易于广泛传播、能被大众接受、具有地方特色的市、县(区)“廉政文化示范点”。

(三)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在市直部门“一把手”中开展“廉政承诺”访谈活动。抓好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三谈两述”等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落实党政机关“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四)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引入经济社会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之中,探索“制度+科技”预防手段,建立网上公开平台,着力抓好“三个注重”、“三个深化”,即:注重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的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防控;注重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防控;注重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司法审判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防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层级,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提高干部任用工作公信度;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六、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一)突出办案重点。既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法的大案要案,又认真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官、小事、小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惩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社会保险以及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

(二)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对基层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不断充实办案人才资源库,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和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优势,加强跨地区、部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加强案件线索筛选和分析,着重从执法监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领域挖掘线索,不断拓宽案源。加强案件审理,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三)发挥治本功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以案说纪”等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特点、原因和规律,在案件分析中发现管理漏洞,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统一。

(四)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继续推行署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活动,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网络平台投诉机制和领导干部接访、包案、终结制度,认真受理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越级访、重复访和缠访问题,全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七、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抓好“勤廉为民”工程创建。严格按照“勤廉为民”“五好”标准,进一步加大“勤廉为民”工程实施力度,健全完善三级联动争创机制、考评推动机制和评优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勤廉为民”工程的创建层次和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制度,积极开展以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注重解决挤占挪用强农惠农富农资金问题,认真解决和纠正损害群众土地权益问题,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二)抓好城市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以改进服务、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为重点,以深入推进“清风校园”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加强城市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学风建设和医疗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在招生录用、基建工程、医德医风、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医疗服务以及企业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三)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通过采取专题讲座、报告会、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开展《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将《规定》作为基层干部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力争年底前把全市农村基层干部轮训一遍,并认真组织开展对贯彻落实《规定》情况的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增强勤政廉政、执政为民意识,始终做到爱民、为民、富民、安民。

(四)抓好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行县(区)、乡镇领导干部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村务(社区)公开工作,在公开形式上由静态公开向直接对话延伸,在公开层面上由事后公开向全程公开延伸,在公开内容上由针对性公开向全方位公开延伸,在公开程序上由随意性操作向规范性操作延伸,在制度建立上由常规性向长效性延伸,加大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明察暗访,年内对全市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快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步伐,对已经建立的,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明确村务监督机构的成员构成、职责权限和保障措施;还没有组建的,要加大力度,高起点抓好组建,争取今年实现全市农村全覆盖。

(五)抓好基层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紧扣资金安全、资源利用、资产运营的管理及资产资源流转承包等重点环节,深入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处置、服务保障等制度,健全和完善会计委托制,逐步形成权责明确、产权明晰、运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纠正“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

八、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牵头和协办单位的职责任务,认真坚持“三书两报告”制度,加大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及时通报督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对那些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部门和单位,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继续深入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等“创先争优”活动和“比办案、看质量,争当办案能手;比写作、看水平,争当文字能手;比业务、看成绩,争当业务能手;比计算机操作、看能力,争当计算机操作能手;比素质、看觉悟,争当综合能手”的“五比五看五争”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每季度读一本好书”活动,促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多读书、读好书,在读书中陶冶情操、增强党性、汲取知识、提升能力。同时,按照自治区纪委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十大亮点、十大创新”工作评选活动,不断激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创新活力、激发工作潜力、提升工作能力。

(三)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拔、轮岗、交流和使用,选优配强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乡(镇)纪委建设,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及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在委局机关实行科室目标责任百分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业务工作运行机制,以严明的纪律、有效的监督、真诚的关怀,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抓好“进农户问党风”活动。以推动科学发展、推进民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的,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中开展“进农户问党风”活动,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认真听取群众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为民能力,切实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