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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家庭大学生助学捐款方案

特困家庭大学生助学捐款方案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特困家庭大学生入学难实际问题,献出一份爱心,经研究,决定在全旗广大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向特困家庭大学生“爱心助学捐款日”活动。为使这项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不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因家庭困难上不了学”为根本,把救助贫困大学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从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按时赴校报到,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二、助学捐款活动的原则、范围及标准

(一)原则。向特困家庭大学生助学捐款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属地管理,多方筹资,尽力而为的原则。

(二)范围。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及驻库中区市直单位的在职党员和广大职工;旗内各企业、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

(三)标准。原则上县处级(含县处级副职)党员、干部不低于100元;乡科级(含乡科级副职)党员、干部不低于50元;一般党员、干部不低于30元;各企业、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自愿捐资,回报社会。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向特困家庭大学生捐资助学活动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并建立救助长效机制,坚持制度化、长期化,确保无大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各单位干部职工所捐款项由单位统一交到旗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办公室(旗民政局低保股)。各企业、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由本人直接到旗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办公室捐款。旗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办公室联系电话

(三)捐款活动时间确定6月25日至7月5日。

(四)捐助资金要全部用在特困家庭大学生救助上,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