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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专项综治方案

污水处理厂专项综治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省发改委督促整改有关问题和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部分运行不正常县级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精神,全力推进我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我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水平,改善我县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先急后缓,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三、整治目标与内容

(一)提高进水COD浓度

整改目标:确保10月31日前,进水COD浓度不低于设计值(COD浓度为220)的65%。

整改措施:一是进行闭水试验。县城投公司负责联系施工单位逐段进行闭水试验,发现问题,督促施工方限期限整改到位,全部闭水试验于10月31日前完成。二是闭水试验无法完成的标段。县城投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对该标段进行重新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上报施工方案和计划。

(二)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整改目标:确保10月31日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一是购置水下推进器。县城投公司负责实施,10月中旬前完成水下推进器的购置、安装和调试,并确保正常运行。二是中控系统调试运行。10月中旬前,由县环保局牵头,会同县城投公司对中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明中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原因,由县城投公司负责督促设计单位做好调试工作,直至正常运行。三是在线监控系统调试运行。10月中旬前,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城投公司督促原设计施工单位对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进行调试,直至正常运行。四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和监督。由县城管局和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完成工程建设证照办理和验收工作

整改目标: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程证照的办理工作和环保等验收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完成相关证照办理工作。县城投公司负责,县城管局协助,县国土局、县房产局配合做好污水处理厂土地证、房产证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办理证照相关费用从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二是完成环保、防雷、消防等验收工作。由县污建办牵头,县环保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做好环保、防雷、消防等验收工作。以上工作10月31日前全部落实到位。三是完成移交工作。办理好污水处理厂的各项证照,顺利通过环保、防雷、消防等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同时污水管网完成闭水试验并验收合格后,将相关资料移交给县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领导,要根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倒排工序,加快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及时解决一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审计部门要及时做好工程审计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查,及时通报。县政府督查室对专项整治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每周一督查,每周一通报”。县效能办要实施跟踪监督,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弄虚作假、谎报瞒报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一律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