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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免费健康检查实施方案

婚前免费健康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的通知》(政办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以下简称“免费婚检),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婚前健康检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第一关。长期以来,婚前健康检查作为降低出生缺陷、减少残疾儿童出生的一项重要手段,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高度关注。“婚前健康检查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已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到《蒙县妇女发展规划(-年)》和《蒙县儿童发展规划(-年)》之中。婚前健康检查在保护新婚人群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社会矛盾和负担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具体规定

(一)免费婚检的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县,并拟在本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站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

(二)免费婚检的时限

婚姻登记前3个月内。

(三)免费婚检的程序

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前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婚姻登记机构领取《蒙县免费婚前健康检查表》,并持《健康检查表》和本人身份证到县免费婚检机构即县妇幼保健院享受免费婚检。每对准婚人员只享受一次免费婚检。

《健康检查表》共分三联。第一联作为拟登记结婚男女青年结婚登记应提供的证件之一,由县民政局保留;第二联由婚前健康检查机构随婚检体检表保存;第三联作为婚前健康检查机构财政结算凭证。

(四)免费婚检的项目

女性婚检项目包括:一般检查及第二性征检查;常规辅助检查,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梅毒筛查、淋病筛查。

男性婚检项目包括:一般检查及第二性征检查;常规辅助检查,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梅毒筛查。

(五)免费婚检的经费

免费婚检所需的专项经费由县财政列入财政预算,每对免费婚检按120元予以补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县政府成立免费婚检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免费婚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免费婚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妇儿工委牵头,组织协调。免费婚检工作由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实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要组织县婚前健康检查机构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并督促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卫生部门管理,优质服务。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县婚前健康检查机构即县妇幼保健院的管理,加强执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婚前健康检查质量。县妇幼保健院在实施婚前健康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受检者隐私权,不对外泄露婚姻当事人的检查结果;同时,要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对作出的医学意见要进行耐心解释并进行指导。

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县民政部门要组织婚姻登记机构积极宣传、动员并鼓励办理婚姻登记的准婚男女主动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县婚姻登记机构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必须索要婚检证明,确保免费婚检工作的开展。

计生部门参与,把关生育。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利用人口学校等形式,大力开展婚前健康检查、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将婚检工作与优生优育结合起来,在发放生育指标时,要查验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反馈工作。

财政部门支持,保证经费。县财政部门要将免费婚检所需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免费婚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宣传,积极推进

县委宣传部、卫生局、民政局、计生局、团县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对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这一惠民工程进行广泛宣传。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开展与婚检、优生优育相关的各种公益宣传。妇儿工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女性健康阳光行动,深入社区、村(屯)进行婚检知识和女性健康知识讲座、服务。

(四)督促检查,提高效益

县免费婚检领导小组要对全县实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免费婚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免费婚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积极探索适应我县县情的免费婚检机制,使我县的婚前健康检查率不断得到提高。

本方案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并随国家和省、市对婚前健康检查的新政策或新规定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