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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三防体系建设方案

林区三防体系建设方案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本完成,林业呈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新格局。但是,由于山林权属到户后,林农实行分散经营,很难承担起山林管护责任,为了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一大四小”成果,降低管护成本,节约农村劳动力,让更多的林农安心、放心地从事其他经商、务工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的“三防”组织体系建设已势在必行。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区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和“一大四小”建设成果为目标,力争用二年左右时间,在全乡每个林区村委会建设健全起一个比较规范的林业“三防”协会组织,以进一步提升森林灾害防控水平,全面提高村级森林火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二、工作职责

“三防”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巡护山林,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建立适合林区实际的野外火源管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控及防止盗伐滥猎等一系列管护体系,依法、安全、有序地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造林绿化及“一大四小”创建成果,确保林区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建设内容

基层“三防”协会指村级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防止滥砍滥伐“三防”组织。

1、人员组成。每个基层林业“三防”协会组成人员应不少于10人,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由村委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副会长由协会选举产生,会员由本行政村的林农和林业企业法人或承包本行政村林地的林业经营者及在本行政村范围内的插花山业主组成。森林面积较大“三防”任务重的行政村,可在相应村小组组建林业“三防”协会分会。“三防”协会接受乡、村两级的业务指导和县区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对分会实行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

2、办公场所及制度建设。每个林业“三防”协会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制定相应的章程,并制定林业“三防”协会职责、会长及副会长职责、会员职责、值班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例会制度、扑火应急处置办法等制度,并上墙。

3、经费来源。林业“三防”协会的经费,须由“三防”组织按照章程的有关规定收取、管理和使用,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收取,也不得平调和挪用。

4、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以村级林业“三防”协会为单位,组建不少于15人规模的林业“三防”应急队,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和大面积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并配备2台风力灭火机和相应数量的二号工具、砍刀等。森林面积较大的行政村,还应以村小组林业“三防”分会为单位,组建10人左右的林业“三防”应急分队,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二号扑火工具和砍刀等。

5、联防联治。相邻的林业“三防”协会之间,应本着“联防联治”的原则,签定相关协议,建立联防组织,坚持团结协作、互通有无、相互支持,共同履行边界林业“三防”职责,共同维护林区的社会安全和稳定。

四、建设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委会要切实加强基层林业“三防”协会建设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基层林业“三防”协会建设各项工作。

2、加强教育,强化培训。村委会要经常性地对林业“三防”协会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每年要对“三防”协会全体会员、应急扑火队员进行一次以上的教育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林业有关政策、法规、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常识、野外用火管理制定、紧急避险常识,应急扑火队员体能训练、常规扑火机具使用及维护,林火、有害生物类型及发展、蔓延规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