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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方案

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创办字《关于印发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提升我区市容环卫和城市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区里成立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郭文琳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兴中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监察局、公安分局、区法制办、区发改局、区工商局、区物价局、城管执法分局、仙来办、袁河办、城北办、城南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城管执法分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区“门前三包”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全区“门前三包”工作实行区、办、居三级管理体制,由城南、城北、袁河、仙来四个办事处按照《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规定》职责要求,分别成立“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机构,认真抓好各自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管理内容及标准。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要求,各办事处辖区主次干道、重点街巷应达到以下标准:

1.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坑垃圾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区域内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无积雪。市政、消防等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2.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3.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放车辆的行为,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现象。

(二)各办事处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职“门前三包”监管员与清扫保洁监管一套人马,按照路段类别和面积,划分责任区域,实行门前三包分片包干责任制。

(三)各办事处与各自辖区内单位和沿街门店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90%。

三、工作职责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如下:

1.区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门前三包”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制订“门前三包”工作方案,组织推进、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及考核评比“门前三包”工作,并组织交流工作经验。

(2)负责协调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协助办(镇)解决在“门前三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2.城管执法分局“门前三包”工作职责

(1)负责与各办事处共同做好市容环境监管工作。

(2)负责对各办事处“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考核,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3.各办事处“门前三包”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门前三包”监管员(与清扫保洁监管兼顾)队伍的组建和管理工作。尤其是要配备足够的人力,保证监管队伍人数。

(2)负责“门前三包”监管员队伍的网格单元化工作的组织落实,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监管员做好巡查,组织检查督促及考核评比、业务培训等工作。

(3)负责协调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落实监管员、保洁员的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其作用。

(4)负责“门前三包”监管员、清扫员队伍的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5)负责监管员、清扫员的工资发放及绩效考核,负责辖区清扫经费的合理使用。

(6)负责落实门前有偿服务费的收取,与辖区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督促检查其落实“三包”任务。

4.其它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抓好各挂靠社区的“门前三包”责任状的工作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

1.召开动员大会,具体部署工作任务。

2.制定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3.相关职能单位成立工作小组,根据任务分工,合理组织力量。

4.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5.相关职能单位进一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31日)

1.继续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狠抓落实工作。

2.根据“门前三包”的内容对临街的违法(章)现象进行整治,使“脏、乱、差”的现象得到逐步改变。

3.通过闻媒体,对集中整治内容进行宣传,对典型事件进行曝光,引导和鼓励公众共同参与。

4.对拒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又存在违法(章)行为的当事人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的违法(章)行为,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巩固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

1.对本次专项整治开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治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

2.做好“门前三包”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3.各职能部门以本次整治为契机,制定相关长效管理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门前三包”工作是发挥群众管理城市积极性、实现城市管理社会化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长期、反复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各单位、各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切实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方面抓出成效。各办事处和城管执法分局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根据各自辖区的具体情况,对辖区内落实“门前三包”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摸梳理,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限定任务完成时间,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辖区实际、高效顺畅的“门前三包”工作组织和运行机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办事处、社区和城管执法中队要严格按照《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要求,安排组织专人,逐门逐户进行上门宣传劝导,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了解、人人理解,力争将“门前三包”职责落实到每家单位、每个门店、每位住户,力争全面形成自觉接受、自觉履行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关区城市形象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紧密配合,促进落实。城管理执法分局和各办事处要组建专门的督察队伍,重点针对不履行、不落实“门前三包”的现象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拒不履行义务的,要严格按照《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从重予以查处,工商、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等职能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严密配合执法行为的实施。同时,执法过程中要通过邀请媒体曝光、全辖区通报等有效方式,形成高压态势,督促同类型的店面店主自觉遵守“门前三包”规定。

(四)加大监督,考评到位。区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和区督察办要组织巡检力量,不定期的对各街道和城管执法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推进及时、督促落实到位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在全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深入一线或不及时进行督促监管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