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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案

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案

一是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过程中,要坚持村党支部这个领导核心,确保村党支部既是决策管理事项的发起者,又是整个流程的组织者,也是决策实施的推动者,切实体现村党支部在村级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是坚持以发扬民主为根本。党员大会审议时发扬党内民主以凝聚党心,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时发扬人民民主以凝聚民心,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真正发扬民主,推进村级民主自治。

三是坚持以严格程序为关键。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遵循“四议两公开”的程序,一个步骤不能减,一个环节不能丢,一个程序不能乱,确保发挥最大效应。

四是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为目的。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破解农村发展中的难题。同时,注重反复实践,注重总结经验,不断深化完善,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主要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流域重点治理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村机动地和林果基地的承包经营;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对全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在筛选确定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的事项时,凡流域重点治理中已经确定的政策规定、决策部署等不再列入提议事项。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对应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议的事项,必须全部列入。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通过“村情民意恳谈会”和“村干部约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在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后慎重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提议事项必须报乡党委审查批准。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提议,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商议比较专业的事项要邀请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会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4/5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2/3以上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表决之后,对通过的事项,注意做好引导发动工作,减少执行阻力。对未通过事项,分析原因,确实有误的即时中止;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的,进行修改完善或待条件成熟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发问题需要变更方案的,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变化较大的再次提交村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三、相关配套制度

1、健全村民代表推选制度。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按比例选好村民代表。具体要求是,农户每户确定1名户代表,5-15名户代表推选产生1名村民代表,每村代表总数不能少于30名。村民代表由群众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民代表可由群众提议罢免并补选。

2、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党支部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通过党群联谊会、结对帮扶、建立党员联系户等形式,让每个党员联系若干户群众,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意愿需求,为党支部提议打好基础。同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与联系户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

4、健全民主监督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进行监督评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中产生,负责对“四议两公开”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渠道,及时收集和受理群众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合理诉求。

5、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应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议的事项,必须全部列入。对应当列入而不列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四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过程和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0〕58号)精神,完善和落实农村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选拔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善于处理农村事务的优秀“一好双强”党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创新活动载体,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努力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着力提高农村党支部的创建水平。

2、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实行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疏通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好村民代表会议在议事、决策、管理、监督中的作用,完善党支部领导的村民自治程序,重大事务在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前,要经村党支部集体研究,并充分听取其他村级组织的意见。

3、加强指导员队伍建设。乡党委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村级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指导员,对所联系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村要对“两委”委员、各社社长、党员、群众代表等进行专题培训,让他们熟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要求和操作程序,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中的骨干作用。

4、依托农村党员活动日集中组织实施。确定每月15日为党员活动日。在活动日之前,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议事项经乡党委集体研究审查后,组织召开村党支部书记会议,通报各村需要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事项,并作出批复。各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在党员活动日对村“两委”商议的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对达成共识的,依法适时组织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村要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组织实施。要认真研究本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这项工作扎实开展、顺利推进。要强化村党支部书记具体责任人的职责,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强化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要求和运行程序,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党员群众真心拥护,由衷支持,积极参与。要大力宣传推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提高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水平。

3、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联系点制度,乡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问题,指导推进工作。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观摩评议、横向交流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

4、注重工作实效。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丰富完善和创新发展。要通过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增强村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有力推进流域重点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