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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作方案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央投资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巩固我市农村生态建设成果,改善农民生活、居住、生产条件,促进农村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圆满完成年度我市沼气国债项目建设任务,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投资建设农村沼气的有关精神,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纽带,进一步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充分发挥沼气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农村沼气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许同志(市政府办)、吴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局)、符同志(市财政局)、林同志(市农技中心)担任,成员为:游同志(市委宣传部)、符同志(市卫生局)、许同志、符同志(市农技中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技中心(联系电话:62223515),由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同志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市农技中心抽调。

各项目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项目镇和项目村委会都要指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我市沼气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各项目镇要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村干部名单、联系电话报送市沼气办。

三、建设任务

年度我市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建设任务2000户,完成任务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四、资金来源和概算

我市“一池三改”建设标准为每户4115元,其中中央投资800元,地方配套400元,农民自筹2915元。农村户用沼气池容积以8m3为标准,建设资金1895元;建2.3㎡厕所、7㎡猪圈建设资金2220元。若加大建池容积,超出部分所需资金由农户解决。

五、有关要求

1、各镇、场有关部门要加大沼气池建设的宣传力度,进村入户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沼气池建设。

2、各项目镇、场要把沼气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工作有研究,任务有安排,时间有保证,确保本镇、场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3、市农技部门要加强沼气建设技工的培训,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沼气建设推广队伍,指导农户安全管理、使用和综合利用沼气,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

4、市沼气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沼气建设规划,加强组织实施管理,建立项目用户档案,对每个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保证建成一个,用好一个,得益一户。要建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促进项目顺利完成。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市政府将组织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并将评比结果通报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