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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土地督查整改方案

全区土地督查整改方案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我区土地例行督查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例行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全面规范土地管理工作,大力提升土地利用水平,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全面落实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我区土地例行督查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确保一次性通过检查验收。全面排查整改土地管理利用各环节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一并整改。通过整改,进一步强化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依法管地用地责任意识,加快建立健全和推动落实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土地管理工作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改内容和要求

(一)土地执法方面。

1.关于未批先用和政府主导违法用地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要结合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合力推进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查处工作,按照从严从重原则,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对边报边用、未供即用违法用地中,凡涉及政府违法批地、占地的,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用地,要在处罚到位的基础上抓紧时间完善手续。

2.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不规范问题。对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要区分情况分类处理。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特别是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村庄规划、不符合土地总体规划的要拆除复耕;对养殖用地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备案审批手续;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要坚决拆除复耕。

3.关于临时用地管理不规范问题。对临时用地要重新审查用地条件,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撤消临时用地批复,及时办理征转及供地手续。对违法用地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对人对事处理到位。

4.关于共同责任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机关要加强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大违法违规用地对事、对人的处理落实力度。罚款未完全收缴到位,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移送案件尚未执行的,要限期执行;对责任人的处理偏轻偏软的,要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尚未落实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到位。

(二)建设用地审批方面。

对在农用地转用、征收过程中未批先占、边报边用的违法用地行为,要依法查处,在对事、对人处理到位前,不得供地。对违法用地未予处罚的,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否则收回批准文件。对报批土地中现状图、规划图等图件不一致的,要查清原因,说明情况,否则依法予以纠正。

(三)土地供应利用方面。

1.关于闲置、低效利用问题。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开展一次闲置用地专项清理,对项目用地长期闲置的,按照规定收取闲置费或者依法收回。对建筑密度、容积率和投资强度达不到节约用地各项控制指标的,要依法依规组织整改。

2.关于执行供地法规政策不够严密问题。对毛地出让、机动车训练场等限制供地类项目占用耕地、住宅超面积供地、加油站用地出让不规范等问题,要立即全面整改纠正。对欠缴出让金的,要限期追缴,月底前全部追缴到位。对未按期缴纳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解除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要加快土地供应速度,月底前,年、年的供地率要达到90%以上,年的要达到80%以上。

3.关于农转用和征收后超过两年未供地问题。要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月底前依法处理到位。

4.关于建设用地置换实施中违反规定问题。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立即整改纠正。

(四)土地登记方面。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开展一次税费收缴专项检查。对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时,出让金缴纳税凭证未按照要求提供专用票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契税及土地增值税未提供专用凭证的,月底前补齐。对登记表格不标准、内容不规范、不完整的登记卷宗,要在月底前补齐。要在全区开展一次土地登记工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工作步骤

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动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国土资源分局要迅速汇总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并结合全区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土地管理与利用各环节工作。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连同排查出来的其它问题,一并分类提出整改意见,专题向区政府报告。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报区政府迎接例行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改阶段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改要求和时限,逐项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查找原因,落实责任,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要依法依纪做出处理。

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要针对当前土地管理利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推动落实共同责任、加强土地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区、乡两级都要建立征、供地协调机制,对工业用地征供实行部门联动,提高供地效率;要建立存量土地利用奖惩机制,加快推进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要研究制定具体办法规范农村宅基、养殖用地管理。彻底解决基层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对国家土地督察局确定的汤头街道谢庄装饰材料厂违法用地一案,市政府将挂牌督办,要按照督办要求,依法从快处理并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向区政府提交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报告。区政府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整改情况逐项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直接启动行政问责,并通报批评。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拟于月份组织检查验收,验收标准主要有三条:一是党委政府重视程度,看党委政府是否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和实施整改工作;二是具体问题整改查处情况,看是否按照要求逐一认真整改查处,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一并整改;三是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是否围绕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能否在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查处不到位、长效机制未建立的,暂缓通过检查验收,停止用地审批,并实施行政问责。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充分认识这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一把手”要亲自抓,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检查验收,维护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大局。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意识,尤其要规范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做到先审批后建设,避免违法用地的发生。特别是要坚决防止政府默许、纵容违法用地,甚至政府本身违法用地问题。要牢固树立在约束中发展的理念,彻底改变按需用地的理念,自觉做到在规划计划的约束下谋发展、做决策、上项目。

(三)进一步加强对违法用地的整改查处力度。例行督察发现的违法用地,要坚决查纠整改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公安、监察、法院等机关要积极跟进,对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据各自职责抓好处罚处理措施落实工作。要高度重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进一步严格依法征地,确保补偿到位,严肃查处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四)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要认真执行招拍挂的各项规定,维护土地出让市场公平、公正竞争秩序。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供地政策,严控“两高一资”项目,认真执行各项控制指标,特别是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定,实行净地出让,加强批后监管。要进一步规范税费收缴使用管理,严把费税收缴关口,保证出让金、契约及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足额及时收缴入库。

(五)进一步健全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强化土地监管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建立党政同责、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共同责任机制,建立起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土地执法监管体系。法院、检察院、监察、公安、财政、人社、农业、住建、规划、环保、供电、法制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支持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形成执法监察的工作合力,建立土地大家用、大家管的执法监察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