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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提升区政效能的规定

有关提升区政效能的规定

加强工作落实,提高行政效能,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保证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必要手段,也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客观需要。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言必行、行必果,既是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增强狠抓工作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立说立行,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健全制度抓落实。一是建立月计划、周调度制度。各副区长要制订详细的每月工作计划,并分解到周,逐项推进落实,力促到位。区长办公会实行周碰头、月调度,每月底或次月初召开一次区长办公会议,主要听取各副区长和相关部门、单位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和下月工作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具体工作事项。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分管区长的工作安排,完善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抓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制度。上级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下发的文件,各主办部门、单位要拿出贯彻落实意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办理时限。区政府办公室收到上级文件后,要及时提请区政府领导提出具体落实意见,以增强执行文件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区政府专题会议议事制度。会议由区长或副区长主持,不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专项研究各项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强化调度,扎实推进。区政府督查室要建立专题会议纪要台帐制度,并分类督导议定事项,确保按时完成。四是强化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制度。会议由区长主持,各副区长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主要对区政府需做出的重大决策进行集体研究。各部门、单位需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必须由分管区长组织相关部门集体研究后提报,并由区政府办公室请示区长同意后,列入会议议题。

(二)强化时限抓落实。按照令出督随、狠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努力做到急事马上办,特事用心办,难事创新办。每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决定事项,各主办单位必须于会议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区政府报告事项落实情况;对区领导在各类会议讲话中部署的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要在2个工作日内分解到各部门、单位,落实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办理时限;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件及在现场办公、调研检查时提出的落实意见、交办事项,主办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结果;区政府办公室对重点工作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

(三)明确责任抓落实。涉及到多个部门、单位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要勇于负责,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协办单位作为直接责任人,要不推不诿,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对承办落实的事项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逐个环节抓,逐个步骤落实,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进一步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府工作有力开展

(一)明确政务督查的工作重点。今年,区政府督查室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政务督查:一是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和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督办落实;二是上级政府和区政府重要文件的督办落实;三是区政府重要会议部署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四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督办落实;五是上级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交办的批示件、督办件等方面的督导落实。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查措施,切实做到督则必办,办则必好。

(二)规范督查工作程序。各部门、单位对区政府重要会议决策和重要文件的落实情况,必须及时按要求报送区政府。对承办的事项要按规定格式,形成书面报告,并经主要负责人签批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送区政府督查室;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落实,报送办理情况。从今年开始,区政府办公室将以政务督查专报的形式,每月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上月的政务督查办理情况。

(三)做好信访事项的排查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信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建议,切实做到既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又能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分忧。

三、严格会议审批制度,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

(一)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各部门、单位拟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应在会前5至7日内书面将召开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人数、会期、日程、经费开支及来源、拟邀请领导人员名单、会议通知代拟稿、领导主持词和讲话代拟稿等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审查;召开临时会议的,必须先征得区长和分管区长同意,并及时将会议事宜书面报区政府办公室;召开专业性会议,确需邀请镇、办事处和企业负责人出席的,必须报区政府办公室审批。

(二)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本着突出重点、精简务实的原则,尽量缩小会议范围,缩短会议时间,减少参会人员;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有效会的原则,属部门本系统召开的会议,不得以区政府名义召开,原则上不邀请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要严格控制各类表彰会、庆祝会。

(三)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人员要求入会,凡明确规定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区政府办公室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顶替参加。区政府召开的所有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未履行请假和签到手续的、无故迟到和中途离开会场的,政府办公室要进行督查通报。

四、履行应急管理职责,牢牢掌握应对突发事件主动权

(一)认真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区政府应急办担负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具体负责收集接收、汇总分析重大事件动态,协助区政府和部门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等工作。

(二)完善值班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和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政务值班无小事”的观念,把政务值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值班人员到位,上传下达到位。

(三)强化信息报告制度。对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或出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办公室汇报,办公室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突发事件,书面报区政府办公室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5小时。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努力实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