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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市容园林局应急管理办法

城区市容园林局应急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区政府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突发性、自然灾害性事件应急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三、任务分工

(一)局决定成立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队长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同志担任,人员组成:建筑垃圾管理所14人,广告管理所3人,公卫队8人,绿化队5人,上述30名人员因连续降大雨或特殊情况时,必须在岗在位,听从应急办公室的调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准备。

(二)应急车辆调配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各部门的车辆必须服从调配,做到随叫随到。

(三)财务科做好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采供储备,确保抢险救灾后勤物资供需。

(四)遇有雪灾时,市容科应迅速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协助保洁队清除新城广场、东、西、南新街路面的积雪积冰,并指导各街办及火车站管委会积极清除积雪积冰工作;绿化科检查积雪对灌木造成的灾害,及时组织绿化队人员进行清除,必要时其他部门可予以支援。

(五)遇有连阴雨、火情或地震预警时,各级领导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应急突击队立即到达指定位置,迅速组织疏散人员,解决问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六)遇有群体上访事件时,分管领导及时到位,局劝访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到达现场,积极劝阻、耐心说服,力争现场解决问题,如遇有现场不能解决,尽量劝阻离开,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四、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本单位本部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指示精神,自查自纠,排除各类不安全隐患,确保应急小分队人员在岗在位。

(二)保障经费,积极储备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值班,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灾情时,机关、基层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逐级上报灾情情况,不得隐情不报,反对报喜不报忧,欺上瞒下,如发生问题遇情不报,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