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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高新区信息中心是管委会局域网的管理部门。

2、局域网管理工作由信息中心网络维护员负责。

3、局域网内单人使用的计算机单人负责,多人使用的计算机(如各局办的计算机)应明确专人负责维护,报信息中心备案。

4、局域网网络出现问题,信息中心负责排除;各终端机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各部门自行解决,信息中心只负责微机维护员的技术指导。

5、出现问题、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网络维护员。由网络维护员及时处理和排除,并做记录。

6、严禁在计算机有未杀病毒的情况下发送电子邮件和拷贝文件到其它单机上。

7、除信息中心网络维护员外,其它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任意安装和删除软件,不得随意更改服务器和交换机上的各项系统设置。

8、局域网内的单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上的各系统设置,不得使用盗版的软件。

9、上班期间不准使用局域网聊天、玩游戏或看电影。单机下载软件须经信息中心批准方可下载。凡影响局域网网络正常运行的单机,信息中心暂停其使用局域网。

10、机房严禁无关人员入内操作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