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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档案馆工作意见落实意见

强化档案馆工作意见落实意见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的意见》(办发〔〕7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意见》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查阅利用需求,加大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档案资源建设和管理,努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展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和开发利用。以业务建设为重点,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服务发展主题,扎实推进档案精细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体系,着力把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成为设施完备、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馆藏丰富和服务周到的档案保管利用中心,加快推进全市档案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好务。

二、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基础设施和业务建设

(一)加大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面积和功能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档案馆库,是完善档案安全保管基本功能、更好地担当党和国家档案资源安全保管历史使命的前提条件。根据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规定,市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面积标准应达到8800—10800平方米,功能配套应当齐全,符合档案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和电子文件管理中心五位一体的要求。目前市馆和各县(区)档案馆都存在库容狭小的问题,远不能满足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各县(区)要把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文化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社会事业统筹发展原则和国家规定标准,加快档案馆新建步伐。全市7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已经全部纳入中央财政投资计划,泾川县、崆峒区新馆建设列入“十二五”规划,其它县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衔接,争取早日立项。各县(区)要逐步加大档案经费投入力度,购置配备符合档案保护标准的设备,档案馆各个部位,特别是重点部位,都要配置防盗监控、自动报警、除尘和温湿度自动调控设备,达到“八防”要求。要抓好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档案室建设,配备专门档案室和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以及信息化管理设备,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和装具。

(二)强化档案资源建设和管理力度。档案资源是档案馆的基础和核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档案法》和《省档案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文件材料归档和移交制度,接收进馆的档案必须符合《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要重新组卷整理。各行业编写的志书、社会各界名人编辑出版的各类作品以及社会组织和重大活动形成的所有档案资料要全部无偿移交档案馆保存。各级档案馆要建立和完善档案征集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档案收集范围,改善档案收藏结构,加大社会档案的征集力度,把更多有价值的档案资源征集进馆,丰富馆藏内容。

(三)努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有效途径。全市各县(区)和档案部门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要按照《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年国家档案局令第6号)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积极开展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按照建设档案目录数据库、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的发展要求,加快目录输入、全文扫描和网站建设,到“十二五”末,建立起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体的市档案信息网上公共服务体系。未建立档案信息网站的局馆,要加快档案信息网建设;已建立档案信息网站的局馆,要不断充实内容,丰富板块,逐步实现档案信息的远程在线查询。

(四)进一步强化档案馆安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确保不丢失不损坏一份馆藏档案,确保不使一份密级档案泄密。要制定严格的档案安全保管、保密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应急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要深入开展档案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档案从业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和防灾减灾基本技能,确保全市各级国家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室)档案的安全存放。

三、大力开展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和开发利用工作

开展档案信息资源服务是体现档案价值的基本途径。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市上总体要求,找准位置,明确职责,努力拓展档案工作领域。要围绕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三农”档案工作;围绕企业改革、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和促进企业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档案管理模式,推动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要切实发挥档案在维护人民权益、解决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涉民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为切入点,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档案工作为和谐社会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整合,着力构建覆盖全市的档案利用网络,积极为下岗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改革、户籍管理、农民减负等工作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使档案馆真正成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连心桥。要以爱国主义教育、党史教育和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为重点,利用馆藏资料创办陈列室,举办精品档案展室和专题展览,组织干部职工、学生和各界群众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倡导新风尚,充分发挥档案馆的教育功能,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四、努力推进档案法制化建设

《档案法》是档案工作的根本法和基本依据。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省档案条例》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档案法律法规,档案部门要积极开展档案法规宣传活动,各新闻单位要紧密配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的档案法制观念,努力形成全社会爱护档案、保护档案、捐赠档案的良好氛围。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档案部门依法行政力度,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完善档案行政执法组织领导体制,将档案执法纳入各级人大监督范畴,提高档案执法效果。对将档案乱堆乱放或长期不整理的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特别是对那些玩忽职守,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涂改的部门和档案人员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档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主要领导要关心档案工作,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经常了解档案工作情况,及时检查督促档案部门的工作,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档案工作,为档案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推进。各级政府要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前物价水平,逐步提高档案管护费标准,市馆和县区档案馆,档案管护费应该按照国家最低标准每卷2元的标准落实到位。重点档案抢救配套经费应该以地方为主进行配套。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档案专业的特点,配齐配强各级档案局(馆)的领导班子。要按照国家关于《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县(区)档案馆人员编制应达到12人以上,每超过5000卷增加1人的要求,配备档案人员。同时,要加大档案系统干部任用和交流力度,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断增强档案干部队伍活力。要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干部的管理教育,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热爱档案事业、热心档案工作、业务素质精湛、服务技能优质的档案工作干部队伍,扎实推动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