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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实施意见

建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实施意见

一、四个渠道筹集帮扶基金

采取“财政支持一点、党费补贴一点、党员捐助一点、社会捐献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县财政注资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县委组织部每年从县管党费中划拨3万元,作为基金补贴;动员全县广大党员及社会各界捐款,年均筹集资金10万元以上。基金筹集途径的多元化,保证了基金的有效规模和正常运转。目前,该基金规模已达36万元。

二、四类党员定为帮扶对象

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线以下的党员;二是因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变故、重大疾病等生活陷于困境、急需救助的党员;三是曾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0年以上15年以下,未享受生活补贴的离任村干部党员;四是各类先进模范人物中的困难党员。帮扶对象的严格界定,确保把帮扶救助金发到最困难、最需要的党员手中,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党员的心坎上。

三、四项措施规范帮扶

一是摸清底子。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每年对困难党员进行一次排查摸底,详细录入家庭地址、收入情况、贫困原因等内容,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二是严格手续。困难党员需要救助时,由本人或家属写出书面申请,所属党组织加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县委组织部派员将救助金直接送到救助对象手中。实行救助对象签字回执制度,所有发放资金由本人在领款回执单上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入账凭证。三是定期慰问。坚持对生活困难党员实行“五必访”: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遭遇天灾人祸必访、病逝必访、欲立项发展生产必访。四是即时救助。对因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随时申请,即时救助,确保把救助金第一时间送到困难党员手中。

四、四项制度监管基金

一是基金审批监督检查制度。设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专户,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基层党组织审核报批等情况检查核实,强化日常监督,防止弄虚作假、违规报批等现象发生。二是基金运行情况公开制度。每年年终,对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及时在县电视台、党务公开网站等县内媒体予以公告,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是基金管理使用审计制度。将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县审计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接受审计部门定期审计。四是基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基金管理不善、运行不当、审批不严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对虚报申领、调查失真、申报不符合规定,造成基金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责任人责任。

建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把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困难党员手中,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增强了党组织凝聚力。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救助,增强了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扩大了党组织在党员群众中的影响力,吸引越来越多的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年以来,全县发展党员1536名,占党员总数15%;其中35岁以下年轻党员1279名,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83.3%。

——提升了党组织战斗力。帮扶基金的建立,缩短了党员与党组织的距离,增强了党组织的号召力。年汶川地震,广大党员缴纳“特殊党费”57.7万余元,为全市最多。年,遭遇特大洪灾,全县党员积极响应县委号召,舍小家顾大家,奋战抗洪一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激发了党员队伍活力。在党员中开展帮扶救助活动,使生活困难党员摆脱困境,激发了他们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热情。基金建立以来,全县106名困难党员找到了致富门路;67%的村党支部书记有了致富项目,40名党员建立了创业示范基地,全县形成了“支部抓产业、党员创实业、百姓富家业”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