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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三结合实施意见

计划生育三结合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拓展帮扶形式,壮大帮扶规模,强化帮扶实效,发挥“三结合”引导社会公共资源优先向计划生育家庭配置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平台作用,落实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优待政策。

二、目标任务

在村新建帮扶基地1个,帮扶计划生育户30户,其中:新增户5户,联系户10户,帮带户15户。

三、帮扶目标

1、帮扶户普遍享受到帮扶部门的“优先、优待、优惠”政策;

2、新增帮扶户比上年人平增收25%以上,联系户、帮带户真正享受到项目帮扶,实现增产增收目标;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被帮扶户已婚育龄妇女普遍享受到当地计生部门“三查一治”、“三送一看”的优质服务;

4、被帮扶户学会并掌握一门致富技术;

5、被帮扶户无违法怀孕和违法生育。

四、帮扶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专栏、群众大会等形式,加大“三结合”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项优惠政策,宣传致富典型,宣传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营造少生快富氛围,增强“三结合”工作影响力。

(二)建立长效机制。在坚持基地帮扶、项目帮扶的同时,加大培训力度,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形势,培养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人才。鼓励、引导帮扶户加入各类协会、合作社等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大力度扶持计划生育家庭中的种养殖大户,通过种养殖大户带动计划生育家庭共同致富。将帮扶工作与各种创建活动相结合,使帮扶户成为各种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文明示范户等,改变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和生育观念。

(三)着力政策帮扶。新增户要得到帮扶部门的资金、技术、物资或优惠政策的帮扶,当年收入增长25%以上;联系户要得到帮扶部门连续两年以上的帮扶,有一个稳定增收的能长期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帮带户要得到有关部门的优惠政策、项目、技术和住处等方面的扶持。

(四)加强组织领导。翠管会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各村委会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的重要任务,真正做到政策、资金、物质、技术、项目、信息帮扶的落实,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计生办负责日常事务。

五、考核奖励

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纳入统一组织的年度目标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占20%,年终考核占80%。各村要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与计划生育户签订帮扶协议,落实具体的帮扶措施。在年终考核时,凡帮扶成效显著的村及负责人,由翠管会予以表彰奖励;对帮扶措施不到位,帮扶效果差的村及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