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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知识产权战略落实意见

市区知识产权战略落实意见

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区县试点工程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我区有关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为目标,提高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努力开创我区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科技南开”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支持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对知识产权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创新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提高保护水平。通过政府和企业的互动,多方吸纳知识产权人才,实现企业的自我保护,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发展。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良好创新氛围。

2、坚持统筹兼顾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原则。

搞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推动、实施和监测体系建设,坚持整体推动、环节衔接、突出重点、率先突破,尤其是围绕我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为重点,努力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提高我区经济发展的科技竞争力。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引下,促进区域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3、坚持保护与转化相结合的原则。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规,同时对技术成果尤其是专利技术予以重点推广,加速促进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三、总体目标

根据区内实际情况,力争到2015年,建立与本区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相适应的、现实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运行机制。围绕本区的主导产业,培育和吸纳知识产权创新人才,提高区内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建立并完善本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推动全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使我区成为全市乃至环渤海地区创新活跃度最强的地区之一。

四、工作重点

1、推进纲要实施,把握政策导向。

推进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是南开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政策与措施,在制定政策中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服务和引导作用,鼓励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建立与政府之间长期的工作交流机制。

2、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水平,专利质与量同步提升。

加大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发明创造,资助好项目、好技术、好产品,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著名商标、争创品牌,促进区域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围绕“巩固、调整、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保持区域内年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保持区县前列。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保护措施。

突出开展每年一次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本区的知识产权工作进程,使群众尊重和自觉维护知识产权,提高全区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由政府引导,支持重点支柱产业,以掌握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为龙头,积极开展维权活动,围绕技术领域,提升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4、注重教育培训,提高企业意识。

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区科技特色学校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积极开展发明创造等形式多样的课余活动,积极推行研究性课程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要注重在企业、社区、学校、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单位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和知识产权普及工作。要有针对性的定期培训政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干部与工作人员,对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干部与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商标法和专利法的培训。

5、积极开展交流,共同促进发展。

积极促进我区与其它辖区以及外省市知识产权部门,机构的交流和合作,立足本区情况借鉴其它区和外省市的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创造南开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特色。定期组织企事业单位与专利、商标、版权等相关区政府部门的研讨会,为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遭受侵权的应对能力提供对策。

6、坚持专利资助,鼓励发明创造。

积极推动区内科技创新,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单位。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每年下发的资助办法及相关政策,定期开展专利资助工作,鼓励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加快创新发展速度。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的体制机制,实现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集约化发展。在理顺关系、提高效率等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形成支持创新的强大合力。全区各单位、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增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大投入,及时足额拨付和匹配相关专项经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常抓不懈,扎实推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2、坚持奖励制度。

由区政府建立专利奖励制度,拨出专款,定期对区域内专利工作成绩突出的大专院所、企事业单位、发明人进行奖励,并且,加大专项经费的投入,用于支持科技奖励、建立专利试点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专利资助申请等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3、创新发展措施。

把专利与科技企业及项目的培育工作紧密结合,建立专利、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相互支撑的协作机制,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核心技术的企业向上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

4、扶持引导措施。

以促进专利创造为重点,对每年区内开展的专利试点工作给与专项资金支持,通过政府层面的扶持引导,鼓励区内企业的专利申请、促进专利产业化,提高我区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数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5、优化发展环境。

要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创造公正的法治环境。要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秩序,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要简化办事程序,创造效率的服务环境。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进行发动,使我区的创新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企业。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明确职责,履行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各科研机构、大学院所和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各方面参与和支持自主创新的强大合力,营造有利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