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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行风测评宣传安排意见

政行风测评宣传安排意见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推动全县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根据省市部署安排,县纠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月15日-月30日在全县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宣传活动,月20日为全县集中宣传日。

二、宣传内容

1、各部门、各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政策规定;

2、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执法规范、工作程序、服务承诺及自律措施;

3、各部门、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采取的工作措施及成效。

三、宣传方式

1、制作宣传版面(每单位不少于2块);

2、印制宣传资料现场发放(每单位不少于00份);

3、播放影像资料;

4、悬挂宣传横幅;

5、设立咨询点、投诉点。公布各部门、各单位投诉电话,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受理群众投诉,发放宣传资料;

6、现场发放填写问卷测评表,接受群众评价。

四、参加单位

按照省市要求,凡被纳入今年测评范围的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全部参与宣传活动。具体包括:

1、行政管理部门(单位);

2、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3、公共服务行业与窗口单位;

五、宣传活动安排

1、集中宣传日活动安排。县上集中宣传日具体时间为月20日上午8:30—12:00,地点定在县政府大门外东侧广场。宣传日当天,各单位必须在上午8:30前在指定位置完成各项宣传准备工作,包括设置宣传点、摆放宣传牌和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按照市上统一要求,结合县上实际,各单位宣传点应摆放两套桌椅,宣传人员不少于3人且必须由一名领导带队,执法单位必须按规定着装;宣传点标识统一格式为:“XX局(委、公司、站、所、办)政风行风测评宣传点”,大小尺寸为120cm×30cm,材料为红色背胶相纸,字体高度为20cm的白色黑体字,采用写真方法制作,整体外观为红底白字,统一粘贴在宣传点桌前;宣传牌规格参照县两会标准按0cm×120cm格式制作,统一在宣传点后方位置整齐摆放;宣传横幅在宣传点后方就近悬挂,内容结合各单位职能特点和政风行风测评要求自行拟定;宣传资料中必须有本单位职能职责简介内容。宣传日上午:00—:30县纠风办将设点进行社会测评,各参评单位都要统一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在集中宣传点参与宣传和测评活动。届时,市上和县级几大班子领导将对宣传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县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

2、日常宣传活动安排。从月15日至月30日(集中宣传日除外),各参评单位要在单位门前悬挂横幅,设立咨询点和投诉点,按宣传内容要求进行宣传。同时,还可以采取办黑板报、张贴标语、组装宣传车或进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政风行风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干部群众了解和熟悉本单位的职责职能、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效,不断增强政风行风测评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界群众的测评和监督。

3、街面宣传安排。在做好宣传日宣传和日常宣传的同时,为了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对政风行风测评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各参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在本单位门前合适地段悬挂横幅,营造氛围。

六、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政风行风测评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客观要求,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促进部门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宣传,有利于政府部门和行业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映,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各部门形象;有利于人民群众有效行使民主权利,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有利于推动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依法行政。今年继续实行省、市、县政风行风三级联评,评议结果直接反映每个系统和行业在全省、全市、全县群众中的总体印象,代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做好测评宣传日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

2、结合实际,搞好宣传。宣传日活动以宣传造势、扩大政风行风测评影响、宣传本部门本行业利民便民服务措施、接待群众咨询、受理投诉为主。要采取有效手段,大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政风行风测评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自律措施、执法规范、工作程序和服务承诺,同时,积极开展政策咨询;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宣传日当天,市县纠风办将深入各个宣传点,进行检查督查,并将宣传情况纳入政风行风综合测评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

3、细心周到,解难释惑。在宣传活动中,要鼓励群众积极反映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损害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对群众反映投诉的问题,要归纳整理,认真整改解决;对群众反映的典型的人和事要做好记录,严肃查处,并进行回复,对群众的政策咨询要热情耐心解答。以确保政风行风测评集中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