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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园林局单位加强卫生整治意见

20年园林局单位加强卫生整治意见

园林局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300天,同时结合五个专项治理战役,实现市容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指示精神,按照2010年2月20日(南容)发5号文件,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体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提出如下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以市容环境整治为契机,结合我区创国家卫生城,整合各方力量,集中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全面清理垃圾死角、工程渣土、整治单位门前垃圾乱倒,“门前三包”不落实,及公园内和园林部门所管辖的广场等整治果皮箱,垃圾箱桶少,环卫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要建立长效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环境卫生无死角、无缝隙、无盲区、全覆盖、精细化管理。达到时时干净,处处干净的标准。

二、责任及标准

1、各单位要在整治活动中,整治所管辖的道路和居民区花坛、绿地、绿化隔离带,无枯树残枝,折枝,无工程弃土,达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死角。修剪下来的树枝,折枝需随时清运干净。

2、整治施工工地,所有施工工地,拆迁工地要实施围挡,工程土无外漏,工地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落实单位扫保责任。实行工程土,垃圾定时定点密闭收集,运输,防止运输洒漏。

通过300天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使长期以来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卫生为题得到治理,环卫设施得到完善,环境卫生得到改观,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整体提升。

三、时间与安排

按照市、区文件要求整体分为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从2月底开始)各单位制定方案,调查摸底,排查垃圾点位,登记注册,3月20日前将方案和排查点位上报。

2、集中整治阶段(从3月底至6月底)集中清理长期堆积的垃圾,工程弃土和卫生死角。每月月末最后一周周六为全区开展“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社会清整活动日。

3、完善卫生设施阶段(从6月1日至9月底),各单位要对车辆、垃圾存放点、进行修复,严禁洒漏。公园、广场、凡各单位自购设置的果皮箱、垃圾箱,要配置齐,破损的要更换。

4、检查验收阶段(从10月1日至10月底),市、区市容园林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有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四、措施要求

各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按责任区分工和整治标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高标准完成好整治任务。

1、要求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搞好排查,并制定出治理方案,要采取有力措施,对所管辖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所管辖区域内工程弃土,未清干净的垃圾存放点,要有针对性的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活动。为提高治理工作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届时市容园林委将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全区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巡查督办,并适时采取暗查、明查、联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对我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情况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以“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和爱绿、护绿、美化家园从我做起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全区市民环境意识,环保意识、公德意识,为实现区委、区政府的战略决策,打造生态宜居*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