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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政务信息公开打算

区县政务信息公开打算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2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和2012年自治区对南宁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的指标设置情况,结合我城区工作实际,制定区2012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2年,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紧紧围绕城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向乡镇延伸,努力打造区“阳光政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宜居的现代化新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健全职责体系

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的要求,完成规范城区政务服务管理组织架构的工作。一是将“南宁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南宁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二是明确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相关经费列入城区财政预算。

(二)制定我城区“一服务两公开十二五”规划

制定完成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二五”规划,并于2012年6月底前正式印发并公布。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城区人民政府法制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公开城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积极配合扩权强县工作,编制、修订城区本级和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大力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施,加大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对那陈镇等基础设施较落后的基层政务服务中心,由城区政府拨付经费购置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施,使政务服务工作能正常运转,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考核、激励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流程,简化工作程序。

(五)切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

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所有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所有审批人员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公),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政务服务。

(六)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向乡镇延伸

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向乡镇(街道)延伸,争取年内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延伸到100%的乡镇(街道),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全覆盖的“十二五”规划目标,确保基层群众真正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

(七)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城区本级和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城区各部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督促各部门相关人员学习中央和自治区以及南宁市的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和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条例。年内计划组织3次由城区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日常工作培训1次,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1次,绩效考评迎检材料准备1次)。

三是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谁制作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制作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并予以存档,确保全年不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四是及时清理和规范行政职权,编制职权目录,并通过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实行“八公开”(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和窗口权限),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五是在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三个查阅点公布城区政府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时检查督促城区相关部门及时公布部门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八)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城区本级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督促城区各部门公开本部门预算和决算。加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是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规定公开的范围和自治区规定公开的信息应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形成或修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规定的平台上和城区政府网站相应公开栏目中公开。逐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完善“一中心两馆”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加强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简称“一中心两馆”)的建设。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制定查阅场所工作制度,配备工作人员、办公设备和方便公民、法人等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设备,配备连接外网的电脑。城区各部门送交的主动公开文件及时分送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便企业、群众查阅。

四是加强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处理好公开与安全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信息网络的监管,认真落实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确保城区信息网络安全运行。

五是2012年5月30日前做好城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并及时在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九)建立和完善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链接,方便群众访问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录入并公开政府信息。在城区部署应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基础上,力争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城区各部门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同时按要求录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城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确定专人负责“一服务两公开”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力度,确保“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贯彻自治区、南宁市政府关于“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精神,以创建服务性政府为目标,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三)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把“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考评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城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主动接受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

通过指派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以及城区开展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大力宣传“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新举措、新亮点,提高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对“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