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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工作进展计划

市消防工作进展计划

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消防工作发展的实际,制定《市第十二个五年消防发展规划》。

一、坚持创新发展的思想,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发展新跨越

(一)“十一五”时期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大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消防总队和市公安局的直接领导下,紧紧抓住消防工作发展的历史机遇,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和部队建设正规化,狠抓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努力打造消防安全责任链,消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消防部队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为保障社会安定,维护火灾稳定,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政府领导消防工作的责任得到明显加强。坚持年度消防工作会议和季度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级签订《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量化消防工作任务,消防工作责任链逐步建立,社会化消防管理网络日趋完善,消防事业基础得到巩固和加强,区域性消防发展规划体系逐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成。“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与各部门签订责任书1877份,下达消防工作文件1022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391次,组织开展灭火演练607次,督办整改火灾隐患936起,各职能部门之间签订责任书2816份。

二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消防规划编修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通信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城市消防供水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消防部队营房设施、个人防护装备、攻坚组装备和“新五个一”装备建设以及整体器材装备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器材装备配备逐步向多样化、功能化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数量和质量有显著增加,专业化水平提升明显。“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县以上消防规划5个,乡镇消防规划29个,设立消火栓1926个,新建1个公安消防站,改扩建6个公安消防站,新增各类消防执勤车辆61辆,后援保障车9辆,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的新增88辆消防执勤车辆的目标,全市公安消防部队执勤车辆达到103辆。建成和完善了支队级指挥中心1个,实现消防总队、支队、大队三级视频信号传输。社区、村寨志愿消防队伍从27个队320人发展为155个队2140人。专职消防队伍从11个队22辆消防车154名专职消防员发展为21个队52辆消防车374名专职消防员。

三是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明显增强。推进公安部61号令的贯彻执行,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得到强化。各行业、系统和部门落实行业消防管理和协助消防监督双重职责,单位法人“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乡镇、社区等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多警联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机制,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以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法人为责任主体,乡镇、社区为末梢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四是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基本建立了以广播、电视等媒体为主干,报纸、杂志和网络平台为辅助的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消防宣传体系,消防宣传效果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部队依托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灾基本常识,各级媒体在全市消防部队设立记者站24个,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逐渐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二)“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随着我市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建设进程加快,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场超市、化工企业等迅速增多,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能源、新技术广泛投入使用,诱发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因素逐年增多。尤其是近年来,市城市建设速度加快,高层建筑数量和高度不断增加,密度持续增大;旅游产业不断发展,餐饮、住宿单位规模扩张迅速;加之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给水等建设水平与国家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城市抗御火灾能力仍然较弱。

(三)“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十二五”时期,全市消防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的要求,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贯彻《消防法》和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筑牢“防火墙”打造公安消防铁军,提升灭火抢险救援能力为着力点,以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管理水平为牵引,提高部队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努力实现无重大以上火灾,无群死群伤火灾,无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保持高度稳定,有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发展目标:

1.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各级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链更加牢固,政府领导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倒查机制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健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有效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普及,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到位,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扎实有效,消防服务水平、执法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2.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规划、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水平同步,填补旧账,不添新账,满足城市火灾防控和有效抵御火灾的需要。

3.消防装备设施建设。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装备具备扑救高层、地下、化工等复杂火灾,应对处置易发、多发灾害事故的能力。装备配备数量和质量水平在国内同等城市中处于前茅。

4.灭火与抢险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公安现役消防队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装备器材建设,实现装备配置精良、人员训练有素、执勤作战高效。加强后勤保障,充分资源共享,完善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其他社会和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实现联勤联战、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5.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和完善主流媒体为骨干,其他多种宣传渠道为辅助的消防工作宣传机制;依托医院、社区等社会基本单元,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投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十二五”消防工作的发展和部队建设的主要任务

(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能。“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力度,落实组织领导、监管、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等四个职能。通过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坚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扎实推动消防工作法制化,结合实际拟制消防工作规范文件;及时组织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推动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加大经费投入,将消防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高于市财政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增加;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好消防官兵就地医疗、人身伤亡保险、高危职业补贴,落实政府合同制消防文员和专职消防队队员工资、福利待遇等经费;在财力许可范围内,逐步将消防部队营房、装备、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给予保障。

2.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行业内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完善制度和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本行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力度,增强本行业从业人员的消防素质。

3.单位(法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力度,推动社会单位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推动社会单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4.强化社区、农村消防工作责任。社区、农村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实现有消防组织、有规章制度、有消防规划、有消防队伍、有消防设施、有消防水源、有宣传氛围、有考评奖惩的“八有”目标。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和村规民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寨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社区、农村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承担火灾扑救任务。

5.消防机构依法加强监管职责。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社会管理创新“四个水平”。建立“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完成全市高层建筑信息标识挂牌,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深化警务公开,加强消防监督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6.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立足新时期城市建设的需求,切实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总体规划修编、新城区新编总体规划和旧城改造,综合考虑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将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内容纳入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及时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市政消火栓等城市消防供水设施由市政供水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乡镇消防供水设施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维护;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负责供水区域内消防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城市消防通道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乡镇消防车通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维护。消防通信线路由电信业务经营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7.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将乡镇、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和谐乡镇、和谐农村和平安建设的主要内容。要加快各乡镇和农村消防规划编制,按国家有关标准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内容纳入规划文本,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在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公路、人畜饮水、电网、沼气、信息工程等基础建设时要综合考虑消防安全需要,做到乡镇和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基础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8.单位、社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标准规范,对新建工程加大审验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到单位公共消防设施有人管、维护有人抓、出现问题有人负责解决。对于已建的老建筑群、无物业管理公司的建筑应加强社区消防责任落实,采取多种方式新建或维修公共消防设施,确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人专项对口负责,提供公共消防安全服务。

9.普通公安消防站建设。在完成云岩消防大队及二、九中队营房改造,完成南明消防大、中队,和其他区县正在建设的大、中队营房建设。至2015年,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新建6个普通公安消防站,即南明区龙洞堡消防中队、乌当区东风消防中队、小河区金竹消防中队、花溪区第二消防中队、金阳金华消防中队、高新区消防中队建设。2014年,完成轨道交通大队营房建设。清镇、开阳、修文和息烽在“十二五”期间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在规划城市建设时,必须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预留新建消防站用地,并根据需要落实消防站建设。各区、县(市)对于新建的高校区、大型工商业区、居住区以及物流区超出已有消防执勤力量保护范围的,须在片区内新建消防站。新建和改建中队,必须修建训练塔,原址中队要结合实际修建训练塔,有条件的中队要建成心理行为训练场。

10.公安消防新编特勤站建设。力争完成新编特勤大队营房建设并投入使用。2012年市财政投入,新编特勤大队购置1辆40米登高平台车、2辆8吨水罐车,配备部分特勤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2013年购置1辆抢险救援车、1辆15吨水罐车、1辆多功能抢险破拆车,配齐特勤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

11.消防信息化建设。加大消防信息化建设力度,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从推动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全局出发,统筹兼顾、通盘考虑,在财力许可范围内,逐步完成消防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消防信息化水平。

(1)基础通信网络。按照公安消防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标准,建设省、市消防应急卫星传输专用线路,2012年对原有通信网络进行扩容。通信部门要大力支持消防通信基础网络建设,确保消防基础网络安全、畅通。市级主干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bps,县一级通信网络带宽不低于10Mbps;2012年建设完成包括无线集群网、无线数据网和其他无线通信网络的无线通信网络体系,提高市包括火场指挥网、灭火战斗网在内的三级消防无线语音网络覆盖率,满足灭火救援应急通信指挥的需求。

(2)基础数据平台。按照“全国消防部队信息化综合集成方案”,至2015年逐年统一架构全市消防部队一体化消防业务平台,语音和图像综合管理平台;同时做好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社会公众服务平台以及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完整版的安装部署、业务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建成市高层建筑“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完成高层建筑“户口”信息和消防“地理”信息的数据库。2012年完成市级指挥中心机房线路及基础硬件综合改造;实现信息资源“目录化”,信息交换“集市化”。

(3)消防指挥中心。根据市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至2014年完善市级“119”接处警调度指挥系统,实现省消防总队与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与公安综合指挥系统、城管数字化管理系统、消防中队接警终端等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增强消防指挥调度能力。按照公安消防移动指挥中心建设标准,至2015年逐年完成市级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广播扩音、数据通信等通信技术为一体的通信网络,配备多种通信设备的移动通信指挥中心建设。

(六)加强灭火救援力量建设。

12.公安消防执勤中队建设。牢牢抓住消防部队增编、扩编历史机遇,紧密结合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际,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安消防部队的执勤中队总数达到27个,按编配置人员,装备优化合理,形成部局分布合理,依托重点、辐射全市的灭火救援网络。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的需要,完成对2个特勤中队的功能定位。2013年启动轨道交通消防大队营房建设,力争2014年10月前投入使用。2014年由市财政投入,轨道交通大队购置1辆抢险救援车、2辆8吨水罐车、1辆水罐泡沫车、1辆排烟照明车、1辆15吨水罐车、1辆42米多功能登高平台车。2015年购置1辆轨道消防车,配齐防护、抢险救援装备。

13.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建设。,由市财政投入,建设市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营房并投入使用。逐年投入补充经费,购置消防战勤保障的装备及战勤保障物资,建成消防战勤保障大队,达到建设标准。

14.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对各应急专业队伍的管理。整合资源,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联勤联战制度,制定出台《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12年,所有区、市、县依托消防部队成立的应急救援队伍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15.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抓好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加强企事业专职队的建设,强化与公安现役队的联勤联战,着力提高企事业专职队的正规化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2012年,推动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5年前,完成所有建制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每队不少于20人。农村和社区建设一支有人员、有装备、有灭火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全面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

16.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为切实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加强灭火救援力量补充,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解决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对消防安全保障要求越来越高与现有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制定出台招聘、用工、保障等内容的运行办法,提高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的素质。至2015年,全市公安消防机构完成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500名。

(七)法律体系和火灾管控能力建设。

17.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消防监督分级管理、防消联勤等现代消防警务机制。推进单位参保体系的建立完善,引导单位法人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加强窗口服务质量和能力建设,实行工作前移,落实阳光服务,推行网上便民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底完成《市消防条例》修订工作。

18.火灾管控水平建设。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适时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为重点的排查整治,提出整改意见报政府批准实施,开展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力推进省、市两级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平台宣传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方位、立体覆盖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有效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认真落实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工作相关规定,推进派出所落实“六项职责”,积极开展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培训,普及消防常识,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八)防火和灭火救援装备建设。

19.消防监督检查装备建设。加强消防监督检查装备建设,着力发展便携式监督检查装备器材,做到消防执法干部人手一部移动执法终端,增加专业程度高、技术性强的高技术检测设备,配备消防监督检查车,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20.消防产品检测中心和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建设。建成市消防产品检测中心和具有独立司法鉴定资格的市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2012年力争完成消防产品检测中心工程征地和三通一平。2013年力争完成营房建设并投入使用。2014年力争完成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工程三通一平。2015年力争完成营房建设并投入使用。根据需要配齐检测、鉴定的技术人员、器材和设备,实现对全市消防产品和防火建筑装修材料的有效监管,为全市火灾原因认定提供科学公正的技术保障。

21.加强消防车辆基础配置。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不断优化车辆装备结构。至2015年各执勤中队须配齐举高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车、高喷消防车、抢险救援车各1辆,8至14吨中低压水罐消防车3辆,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其它消防车。,由市财政投入完成现特勤中队车辆配备,购置1辆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水罐泡沫车、1辆15吨水罐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防化洗消车、1辆70米高喷消防车。根据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应急需要,购置1组大功率供水车、1辆多功能抢险破拆车并投入使用。2015年,全市消防车辆达到200辆以上。

22.更新、补充个人防护装备和基本器材装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及时更新、补充全市消防部队基本器材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装备,增加消防人员特种防护装备配备,特别加强特勤消防站的器材配备,配齐并及时更新侦检、警戒、救生、破拆、堵漏、输转、洗消等专业救援器材,满足处置各类火灾和救援的需要。消防水带、灭火剂等易损耗装备,应按照不低于投入执勤配备量1:1的比例保持库存用量。

23.加大农村、社区消防装备建设力度。夯实农村、社区消防装备建设基础,制定出台消防装备建设规划,努力实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的目标。2012年,所有50户以上村寨配备一批机动力强的装备器材。至2014年,完成部分社区或乡镇专职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城镇消防站配备标准,每个队配备1至2辆水罐消防车,配齐常规器材。

24.强化化工类灭火救援装备配备。2012至2014年,以新建特勤大队为依托,结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的实际需要,配备洗消车、远程供水车、干粉泡沫联用车、侦检仪器等化工灾害事故处置装备,增强消防部队化工灾害事故处置能力。

25.抓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县级应急救援队要结合本地区灾害事故类型及实际需要,优先配备多发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器材工具,增配抢险救援车辆装备。2012年,完成花溪、清镇、修文、开阳、息烽五个县(区、市)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配备。2015年,按照标准在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配齐危险化学品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倒塌事故、地震、水上事故和洪涝灾害等事故处置所需救援装备,完成所有综合救援大队抢险救援消防车配置。

(九)综合训练基地建设。

26.消防灭火救援综合训练基地。由市财政积极协助,通过融资筹措资金,力争完成新编特勤大队建设、综合训练基地征地选址及三通一平工作。2012年力争完成消防搜救犬舍和训练场、干部职工士官公寓房、器材装备库物资储备库房、400米环形训练场建设。2013年力争完成化工火灾事故处置模拟训练区、油罐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消防训练中心楼、消防产品检测中心、高层、地下烟热综合训练楼建设。2014年力争完成建筑倒塌事故抢险救援模拟训练区、隧道交通事故处置模拟训练区、心理行为训练区、飞机事故模拟训练场、水上抢险救援模拟训练区和市轨道交通消防大队建设。2015年力争完成司训队、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建设。

(十)公安消防队伍自身建设。

27.建设创新型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公安消防部队党委班子建设标准》和《省消防部队大队级党委(支部)班子建设工作规范(试行)》,加强中心组学习,规范班子工作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支、大队两级班子的能力建设、规范化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构建高素质的创新型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班子建设达标争优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一对好主官”,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28.打造事业型干部队伍。加强干部管理教育,完善干部评价体系,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推进干部认真履职。采取学历教育、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措施,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专业技术干部工作,扩大技术岗位数量,提高中、高级职称比例,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干部考核任免机制,把在基层建功立业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考场”和培养锻炼干部的主渠道,以发展选人才,凭实绩用干部,加速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善管理、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29.铸造奉献型消防队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地位,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公安消防精神等基础教育,做好官兵经常性思想工作,坚定官兵“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努力构建一支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消防队伍。以大教育、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载体,全面深化打造消防铁军工作,大力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和执法监督服务水平,打牢“服务人民”的业务基础,努力构建一支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消防队伍。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强化部队经常性管理,深化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教育,严格审计监督,做好信访工作,着力提升干部守纪力、执行力,锤炼官兵“竭诚奉献”的职业操守,努力构建一支严守纪律、乐于奉献的消防队伍。

30.实现“走前列,树旗帜”目标。认真贯彻省委书记关于“的发展,市要当''''火车头'''',就得带头、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做好省会城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重要意义和职责使命,增强争先进位意识,力争使各项工作都走在全省的前列。要深化“走前列,树旗帜”活动,努力实现行政责任事故为零、违纪违法事故和案件为零、灭火救援失误为零;无重特大火灾、无群死群伤火灾、无有影响的火灾;凡是上级考核评比的工作都要争取前三名最好第一名,凡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都要争第一,凡是上级检查督察通报批评不能出现支队及所属部队的“三零”、“三无”和“三个凡是”的目标。要大力培育和弘扬以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合力争先的团队精神、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英勇顽强的战斗精神、敢打敢拼的亮剑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五种精神”,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精神支柱和价值追求,确立当代革命军人的核心价值观。要将“五种精神”贯穿于想问题、作决策、干事业的全过程,贯穿到推动消防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努力推动消防事业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三、完成“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和部队建设任务的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年度计划。按照“明确目标、逐年落实、强化问责”的原则,推进我市“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的落实。至2015年,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和当年省政府、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工作安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和部队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级政府须召开年度消防工作会议,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职责,督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考核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以及有关消防工作规定,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行业内部各单位(法人)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通过分阶段实施的方式,推动我市“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

(十二)考核问责。为保证我市“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落到实处,市政府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内容,每年11月上旬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对完成责任书内容成绩达到优秀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奖励;对未完成责任书规定工作任务,欠账明显的予以处罚,问责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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