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和谐人口、诚信计生”工作理念,突出改革创新,科技推动、利益导向、基础保障四大重点,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升级。全区户籍人口控制在49万人以内(不含机械增长),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27‰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9以内,合法生育率控制在96%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指标达到93%以上。

一、推进基层基础巩固转型发展

1、开展基层基础巩固转型发展年活动。根据市计生委的统一要求,制定出台《区开展基层基础巩固发展年活动的意见》,明确基层基础工作整顿的重点,提出巩固转型发展的措施,推动工作开展。

2、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全面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利用省人口信息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做好信息的核查分析,规范共享平台信息审核比对制度。加大对共享平台审核比对情况的考核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违法生育错瞒漏报的发生。特别是对出生信息显示违法生育案例,全面列入上报范围。

3、推进薄弱社区的帮促转化提高。制定出台《2013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薄弱社区帮促转化实施意见》,指导街道制定好薄弱社区帮促转化方案,督促街道抓好薄弱社区的帮促转化,促进全区基层工作平衡发展。

二、推进人口科技服务管理

1、全面加强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区级服务站在完成创建全国优质服务示范站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设备更新和人才升级。投资800万元,增配四维彩超、钼靶、化学发光仪等设备11件(套);会同人社局,通过选拔、招聘等方式,增加中高级技术专业人员和应届医学大学毕业生10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街道服务站,在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技术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外观形象的规范化建设,力争使街道的服务站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社区服务站重点提升外观形象规范化水平,强化便民服务功能。同时,逐步探索开展中心服务站建设工作,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技术服务人员和高端诊疗设备,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或低偿技术服务。

2、突出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照《进一步完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范围,将一方为我区农业户口或城镇失业无业人口、以及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村流动人口全部列入服务对象,重点抓好。探索增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费用标准。目标人群覆盖率、检验合格率、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服务率均达到95%以上。

3、坚持开展人口家庭保健服务活动。重点将早期教育、青春期、孕前、避孕节育、更年期等各个时期纳入宣讲范围,通过借助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咨询活动,推动人口家庭保健服务活动和谐发展。同时,完善药具物流直通车发放服务模式,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失业、无业等特殊人群的发放,确保发放横到边、纵到底。

4、实施科技服务关爱行动。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全体城乡居民,开展未婚女青年小月份意外妊娠救助、女性生殖道感染防治,再生育家庭关怀及退出育龄期妇女取出宫内节育器等免费服务。

三、突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1、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加强正确的宣传引导,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实施“关爱女孩工程”,集中开展打击“两非”社会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和宣传咨询、培训讲座等载体作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新型婚育观念和法律知识,提高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加强“两非”案件公示曝光,营造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良好舆论氛围。

2、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制度。建立计划内怀孕后终止妊娠审批报告制度,严格对14周以上计划内引产审批的管理。建立育龄妇女孕情消失倒查机制,定期开展孕情监测和孕期访视服务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地掌握育龄妇女的孕情变化。严格执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落实报告制度、登记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并落实科学规范的流产、引产、死产、死婴鉴定制度。建立部门信息通报制度,确保育龄妇女孕、育、产信息互通。建立医疗服务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区医疗服务单位培训教育和规范管理,力求从源头上防止“两非”案件的发生。

3、集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成立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组织领导。集中开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有奖举报活动,各街道、各单位要从现在开始到三月底,集中开展一次有奖举报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有奖举报活动。集中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公安、卫生、食药、妇联等部门对辖区内的五所接产医院就住院分娩和怀孕14周以上引产实名登记、信息共享、B超管理使用进行检查督导。强化对大案要案特别是公立医院“两非”行为的查处,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09以内。

四、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1、创建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制定印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意见》,明确创建目标和具体措施。今年,原则6个街道服务站的信息化建设达到市一流标准。同时,每个街道至少打造2个社区、企业示范点,推进全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

2、切实做好人户分离人员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按照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人户分离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同时,继续做好人户分离人员的信息交流,通过不断完善人户分离交流平台,提高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3、加强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调研活动,征求基层信息化建设意见建议。认真做好移动智能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和监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将更多的业务工作纳入移动智能管理系统。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在街道、社区全面普及3G智能移动终端,实现在进村入户走访中实时信息采集、变更;加快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专网改造及电脑等相关设备的更新,大幅提高网络带宽,实现光纤入村;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要求,打造区、街道数字化服务站,实现各级服务站与全员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加快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等一系列软件系统在区、街道、社区的应用,实现全业务、全人群覆盖。

五、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1、推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加强流动人口免费服务、优生促进、奖励优待、宣传教育、困难救助、便民维权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均等化力度,让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相同的待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和“三新”服务加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养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2、完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登记管理制度。在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全员信息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登记管理制度,加大计生与公安共同采集信息力度,对计生数据与公安暂住人口数据进行实时比对,在确保信息准确的前提下,及时录入系统,提高流动人口全员信息化管理质量。

3、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法定代表人责任(协议)书》,并依法签定。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落实好“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按照每500名配备一名协管员的要求,配齐城市社区以及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商(市)场、物业小区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加大流动人口巡查力度,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台阶。

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

1、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已出台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严格考核,确保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2、探索实行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政策关爱办法。完善“失独”家庭的优先优惠的社会福利政策和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失独”家庭再生育。对没有养老、医疗保障的“失独”家庭老人,设立专项资金。

七、提高依法行政质量

1、依法查处违法生育。坚持开展违法生育有奖举报活动,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制。做到违法生育的处理率达96%,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90%以上。建立党员干部、知名人士违法生育快速处理机制,对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坚持违法生育公示曝光制度。要充分利用公开栏、公示栏、宣传栏公示违法生育处理情况,加强与新闻部门协同工作力度,定期公开曝光计划生育责任不落实、有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违法生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营造违法生育必须依法处理的社会舆论。

2、切实提高办证服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近期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便民惠民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把服务群众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惠民十二条〉的通知》精神,强化为群众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切实简化办证流程,切实提高方便群众办证的服务质量,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办证难的问题。

3、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梳理行政审批权和行政事项,实行网上公开;进一步落实区《关于在计划生育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对计划生育具体政务事项严格按要求及时公开,保障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全面开展街、社区依法行政自查自纠,重点解决政策法规不落实、工作随意性大和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五职责任人”领导体制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全面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

4、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查处。完善信访处理工作预案,坚持每月定期进行信访隐患排查和日常监控工作,及时化解信访苗头。要做到信访案件无小事,各街道计生主任亲自抓,事无巨细的做好日常信访的调查处理。

八、建立完善人口文化公共服务体系

1、大力加强计生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全区人口学校教学阵地建设、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和舆论宣传环境建设,发挥好阵地功能作用,注重培育特色亮点。建立全区宣传品发行渠道,为常住人口免费发放宣传品,满足基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需求;组织实施人口文化工程和项目,着力打造人口文化品牌;利用电视、报纸、网络、主题活动、户外环境、入户宣传品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人口文化宣传。

2、大力普及育龄群众应知应会知识教育。全年开展计生干部综合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各2次以上,并将成绩予以通报;利用社区(村)人口学校定期开展育龄群众集中教育,大力宣传惠民政策及各项应知应会知识;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人口计生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强化进村入户宣传,在宣传教育内容、形式、载体和方法上,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努力满足育龄群众求知需求。

3、大力营造人口计生社会舆论氛围。以开展“四下乡、送温暖”为立足点,推进全区婚育新风进万家暨“双进双建、关爱女孩行动、幸福家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人口主题宣传和文化活动的开展,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大在主流媒体新闻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

九、开展人口发展研究

围绕宜居幸福国际城市、海湾型大都市、蓝色经济区建设等规划,深入开展人口分布、城市承载力等方面研究;适时举办人口发展论坛,提高《人口》编写质量,促进全区人口发展研究工作水平的提高,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城区提供理论支撑,为统筹人口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持。

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1、科学配备基层计生干部。街道服务站要至少配备3名技术干部。农村社区要在确定一名专职计生主任的基础上,根据社区人口数量,确定其它计生干部配备标准。城市已成立居委会的社区要配备专职计生主任1名,配备计生专干1-2名;未成立居委会的新建小区原则上要按照每500户配备1名计生专干,同时按照计生协管员配备要求配齐配强协管员。其他区域按照网格管理管理原则,配齐配强协管员。

2、加强基层计生干部能力建设。严格按要求组织参加市计生委组织的各项培训。建立完善《区计生干部培训考试制度》,坚持开展全区社区以上计生干部集中培训,并按规定比例抽调计生干部参加统一考试,全区通报成绩。建立完善计生干部岗位练兵制度,形成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努力提高计生干部业务能力水平。

3、完善基层计生干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社区(村)计生主任“街聘、社区(村)用、区备案”制度。完善计生干部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和谐人口、诚信计生”的行业服务品牌内涵,严格执行国家计生委提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