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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党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

市党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

按照赤峰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和李副市长在全市廉政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现就我中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廉政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具体意见,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普遍受到教育,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中心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推进采购中心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政府采购管理新局面。

三、基本原则

1、在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到采购经办人员与合同审核人员相分离、招标组织工作与评审专家管理工作相分离,坚持严格执行程序和提高采购效率相结合、内部监督制衡与协作配合相统一。

2、从采购中心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人际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采购中心商业贿赂,又要促进采购中心事业健康发展。

3、加强中心主任管理力度,落实治理责任,中心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抓好落实,切实解决问题。

四、组织领导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采购中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马同志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成员:李同志中心党支部组织委员、副主任

初同志中心党支部宣传委员、副主任

联系人:李同志中心党支部党员

联系电话:0476-8369762

举报电话:0476-8369763

11月1日前要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总结后报赤峰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治理工作的重点环节和行为主体

(一)重点环节:公平对待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正、规范地操作政府采购活动。

(二)行为主体:政府采购中心各职能工作人员,采购单位的经办人员,专家评审人员。

六、实施步骤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自查自纠所涉及的岗位、环节、人员等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具体办法,认真抓好落实。步骤分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巩固成果等四个阶段。时间五个月,年6月1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30日)。重在纠正错误观念,营造活动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通过层层动员,使采购中心人员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抓好深化认识。主要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李副市长在全市廉政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和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3、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配合。通过简报、板报、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7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时间,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1、征求意见广泛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2、深刻剖析对照查。采购中心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重点自查政府采购观念和行为。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政府采购的“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二查政府采购活动中是否有收受贿赂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原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三查采购中心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深刻剖析,并认真总结教训,明确整改思路。

3、梳理问题准备整改。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9月1日至9月30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1、扎实进行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全面的进行整改。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很快见成效;整改需要一个过程的,需提出时限要求。

2、制定改进措施。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

3、梳理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10月1日至10月30日)。继续搞好整改,总结经验。

1、继续搞好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出说明。

2、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

3、认真进行总结。既总结成效,也总结不足;既总结经验,也总结教训,确保不走过场。

七、监督检查

1、治理与工作并举。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信息专报。定期通报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经验,相互交流借鉴。

八、建立健全防治采购中心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采购中心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采购中心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管理,加强主任的管理力度。主任的职责必须渗透到中心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及人员的监管,防止因商业贿赂出现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加强诚信建设。开展采购中心诚信活动,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

(四)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五)修订、完善采购中心管理制度。将现有的中心管理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杜绝商业贿赂的相关条款,对未有的制度进行建立。

(六)将相关制度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在采购中心走廊上以图版形式对外公布,接受采购人及全国各地供应商的监督,并随时警示采购中心的每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