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整顿违法用工活动通知

整顿违法用工活动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经过三年来国家组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专项整治活动,农村地区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乡村“四小”单位劳动用工状况明显改善,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目前在部分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的“四小”单位非法用工问题还比较严重,一些不法业主拐骗农民工、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仍有发生,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加强对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厅、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

(一)开展专项行动的范围

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的各类用工场所,重点是小作坊、小餐饮等小型用工场所。

(二)专项行动检查的内容

1、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采矿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企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等情况;

2、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安全生产、职工卫生和最低工资支付执行情况,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和工资保证金落实情况;

3、违反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情况。

在开展的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中已经检查的用工场所,凡是有违反行为的,要再次组织回头看,进行跟踪检查,是否整改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太原市小店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组,对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负责全区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区专项行动的动态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协调处理全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办公室主任由担任。

三、专项行动的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由各街办、乡(镇)和区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全面排查,区监察局负责督促检查,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做好省、市对我区专项工作的督查抽查等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阶段

各街办、乡(镇)、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相应的检查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作出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执法检查阶段

实行属地管理,突出重点,落实检查责任,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内的劳动用工情况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区劳动保障、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会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各街办、乡(镇)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检查。

(三)分析总结上报阶段

各街办、乡(镇)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重点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分类处置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对农村用工存在的问题要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同时要总结几年来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2007年相比的主要数据分析)和经验,与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按要求时间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当前工作,科学安排

此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要结合劳动保障综合执法检查,科学制订方案,合理编排人员,尤其是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要进行重点梳理和检查,争取在此次专项行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工作效果的最大化。

(二)注重部门协调,做好统筹

此次专项行动的检查工作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联系,畅通信息渠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联合执法中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间的联动优势,对检查企业存在违法和犯罪行为的依法给予查处;对在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违法和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落实督查检查,明确责任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省、市将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内容有:

1、专项行动领导组成立、工作安排部署、实施方案制订、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检查、对发现有非法违法用工行为的企业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书面移送、提请政府实施停产整顿或关闭等)、对有严重违法用工行为的企业名单进行上报和公示、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的情况;

2、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落实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工作任务情况;

4、处置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5、落实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奖励举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重大事故企业劳动用工监控、劳动用工监管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的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督促检查的内容和此项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使此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