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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计划

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计划

《计划》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部分,明确了今后三年推进新区综合配套改革10个领域的20个改革重点项目。

扎实推进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是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新区开发开放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胡总书记在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加快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全力打好新区开发开放攻坚战,努力使新区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目前,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第一个三年实施计划已经基本完成,10大领域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果,为加快新区开发开放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强大动力。

实施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新三年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总书记对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要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按照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十二五”规划部署,围绕主题主线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创新发展模式,构筑体制优势,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动力源泉,为全国改革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

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新三年计划的基本目标是,综合配套改革向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推进,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要在创新现代金融服务、提升保税港区功能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改革土地管理方式、激发和增强自主研发活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建立新型职业教育体系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率先基本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严格考核监督,切实提高统筹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计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