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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工作及畜产品安全监管

动物防疫工作及畜产品安全监管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两个确保,即:确保辖区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无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具体目标:

1、动物防疫目标:

(1)强制免疫:对所有家畜(禽)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均达100%,免疫抗体测抗合格率超过75%。

(2)计划免疫:根据我县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对鸡新城疫、狂犬病、牛炭疽等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免疫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佩戴耳标:猪牛羊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4)圈舍消毒:畜禽圈舍消毒面积达到100%。

2、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

(1)所有畜产品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2)彻底查处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规违法行为。

(3)违法使用“瘦肉精”行为得到有效禁止,“瘦肉精”的检出率为零。

(4)建立畜产品生产和经营可追溯制度。

(5)及时反映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并及时上报。

(6)积极受理并查处群众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举报和投诉。

二、落实责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乡成立动物防疫工作及畜产品监管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村干部和畜牧兽医站职工为成员。

(二)落实目标责任。一是将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任务落实到村社干部;二是将村社干部的误工补助与动物防疫密度及畜产品安全监管挂钩,逗硬奖惩;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因工作不到位,防疫密度不达标及畜产品安全监管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督查制度。一是乡政府要组织专人定期对各村社的防疫情况及畜产品安全监管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兑现奖惩;凡是检查密度不达标的,畜产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将防疫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实行畜产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