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旧村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旧村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办、局: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旧村旧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新家园行动计划,切实抓好2014年旧村旧房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和谐平安、宜居家园”为主线,以改善人的居住质量和生活环境为根本,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实施旧村旧房改造工程,提高人居质量,让农民群众生活居住得更体面、更舒适、更有尊严。

二、工作任务

全区2014年计划完成旧村(自然村、村民小组)改造50个,旧房改造(拆除重建)4673户。补助标准按《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旧村旧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新建的民居房必须符合市旧村旧房改造24种户型,达到抗震设防技术规范8度设防要求。建成后的民居房,达到庭院干净整洁,排污通畅,美化绿化。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旧村旧房改造是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抓好旧村旧房改造意义重大。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旧村旧房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迅速组织力量,把旧村旧房改造任务分解到各自然村(村民小组),并于2014年3月15日前将《2014年旧村旧房改造计划统计表》(附件2)上报区扶贫办(新农办)。区扶贫办(新农办)和区建设局要积极配合,共同参与抓好全区旧村旧房改造工作。各乡(镇、街道)旧村旧房改造任务,必须于2014年12月底以前完成。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报区扶贫办(新农办)、建设局,由区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各乡(镇、街道)旧村旧房改造工作要围绕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以及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地区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区域优先集中布局,实行由近到远、由坝到山、由集中到分散,分类指导、分批推进,条件成熟的、群众要求强烈的先行启动实施。重点围绕圈内乡坝胡“千户村”,博尚镇永泉、博尚水库周边,凤翔街道新村昔本及城周边等五个片区的建设,带动全区面上的旧村旧房改造工作,促进新家园行动计划整体推进。

(四)强化督查,确保进度

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门力量,适时对各村旧村旧房改造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建设进度。区政府政务督查室和区扶贫办(新农办)、建设局要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旧村旧房改造进行跟踪督查。各乡(镇、街道)旧村旧房改造进展情况务必于每月28日前报区扶贫办(新农办)、建设局,由区扶贫办(新农办)汇总后报区人民政府。对不及时上报进展情况的,将视为工作无进展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