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全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为加强我乡防疫防病工作,预防和控制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结核病、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艾滋病、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现就做好全乡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从组织、经费、技术措施等方面抓落实,切实解决防疫防病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内;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乡卫生院防保组织建设,明确专人从事乡防疫防病工作。

三、突出重点,落实防病措施

(一)各村各部门要将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建立良好的个人习惯。

(二)要认真抓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的禽流感病例,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各村要在2小时内向卫生院报告,乡卫生院6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要大力开展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及钩体病、乙脑、狂犬病等疾病的防治工作。认真组织春秋两季灭鼠工作,乡要达到80%以上;要控制养狗数量,提高犬类预防接种率,疫点疫区应种对象接种率达85%以上。

﹙四﹚以自然村为单位,结核病控制项目宣传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五﹚按照国家规定有计划地实施儿童免疫,一类疫苗五苗单苗接种率要达到95%以上,全程接种率达85%以上。

(六)保障工作人员的饮食卫生安全,防止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建立定期健康监测和疾病监测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健康状况,对相关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四、强化督导,实行责任追究

将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列入各村、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乡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各单位防疫防病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传染病流行等严重后果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