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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通知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四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规范节日期间的食品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两节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及早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针对节假日特点,加大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结合前一阶段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工作。

一是要对集体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的餐饮场所及农贸市场、农村、城乡结合部、饮食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超市等重点场所展开全面检查。二是要结合节假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月饼、酒类、饮料、保健食品、特色食品和散装食品等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三是要认真做好群众性聚餐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群众性聚餐申报、登记和现场监督、指导等制度,防范群众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各乡镇、各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要坚决遏制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抓住“两节”期间有利时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以节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的同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并于10月11日前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至县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