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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安全职能工作机制通知

建立食品安全职能工作机制通知

各镇、各食安委成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2月15日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决定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职能部门包镇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各镇、各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由县食安委总抓、职能部门及各镇主抓,包抓部门协抓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二、工作任务

将全县13镇划分为14个片区(泾干镇划分为2个片区),每个镇(片)区确定1个职能监管部门具体包抓,包抓部门具体负责镇(片)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按照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牵头组织执法检查和督查检查工作;县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镇(片)区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落实镇片区包抓部门、镇工作责任,协调解决片区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县食安委统一部署,制订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2、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包抓镇(片)区食品安全督查和执法检查活动,并将督查检查情况反馈县食安办,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动态。县食安办要加强协调督查,确保职能部门包片联动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3、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各包抓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包抓镇(片)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与本单位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所包抓镇(片)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包抓部门要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