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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二类语言文字评估通知

迎接二类语言文字评估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使我区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根据省语委会《关于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陕教〔〕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121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迎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迎评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区长为组长,区教育局局长、区委区政府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民政局、文体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迎评工作的督促、协调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为迎评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相关镇办及部门,要认识到做好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推进我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一)区语委办:具体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落实区语委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案制定,任务分配,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建立健全档案材料。提出迎评实施方案,落实迎评各项工作。负责各类教育机构用语、用字,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幼儿园、小学、非师范类中等学校各一所

(二)区政府办公室: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的任务分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区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及档案建设。创建一条语言文字规范示范街,一个语言文字规范街道办。

(三)区文体事业局:负责文化单位、新闻出版单位档案建设,各类出版物的用语用字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及镇办语言方案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四)区民政局:负责本单位档案建设、街牌、巷牌等社会用字规范及管理,指导下属单位使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五)工商分局:负责本单位档案建设,企业、商店名称等服务行业社会用字管理,指导各服务行业使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六)区旅游文物局:负责区旅游文物局档案建设,A级旅游景点以上服务人员普通话普及、社会用字的管理,指导各旅游景点使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化工作。

(七)区交通局:负责区交通局档案建设,区道路交通指示牌、交通站牌等用字管理,指导下属单位使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八)区财政局:负责本单位档案建设,下属单位语言文字的各项安排、检查、评估、总结,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九)区信息办:负责区信息办档案建设,区政府电子政务等工作的用字管理,落实使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十)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办事处档案建设,辖区内门店门牌、户外广告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社会用字管理,督促各相关部门、企业、单位使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组织争创语言文字规范示范街、语言文字规范街道办。

三、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把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创建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相结合,与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切实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细化任务,查漏补缺。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分工,对本部门或单位的迎评工作进行回头望,查漏补缺,并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将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天,确保此项工作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三)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区语委会要发挥专长,加强对各相关单位迎评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有序推进,在实现顺利达标的基础上,建立建全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要强化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力度较大,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甚至影响全区创建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