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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冬季消防大检查通知

开展冬季消防大检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入冬以来,天气干燥,极易发生火灾。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的发生,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县将从即日起至年2月16日,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采取集中检查和整治的方式,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城乡防控火灾能力,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厅、网吧、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民工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点及车站候车场所;

2、重要机构:党政机关、金融、通讯、电力等要害部门;

3、火灾危险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4、元旦、春节、元宵节节日庆典等大型活动场所;

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

6、城区居民楼院、农村住宅及家畜饲养、柴草堆放场所;

7、全县各大林区及荒山荒坡。

(二)检查的内容。

1、各单位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法性;

2、各单位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性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材料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4、各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

5、各单位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

三、职责分工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实施本行业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及各村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县范围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督促落实。其他相关县级部门分工如下:

(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三)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旅游景点等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县交通局、火车站分别负责组织车站候车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五)县电力局组织实施电力企业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六)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七)县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网吧、文物古建筑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八)县粮食局负责组织实施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储备库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九)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森林消防工作和林区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县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中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加油站(点)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要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检查整改阶段。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整改火灾隐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检查督促本系统各单位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深入各单位、村庄和社区检查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乡镇、各行业系统要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期间,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行业系统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和《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对《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以及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年度整体消防安全目标任务完成。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措施,限时解决。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力宣传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并在每阶段工作结束时将本阶段工作情况上报县消防大队。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于年2月16日前报县消防大队。全县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由县公安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