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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宣传教育工作通知

卫生宣传教育工作通知

一、抓好新闻宣传工作要着眼于积极主动地引导舆论。规范做好各项新闻工作。同步研究确定新闻宣传的内容、要求和方案,协调、配合各地各单位在研究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时。并认真组织落实;要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意识,善于加强新闻策划,抓好常规卫生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各地各单位都要及时联系主流类平面、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充分发挥本地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健康报》中国中医药报》记者站、广电总台驻省卫生厅电视记者站等平台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各项重点卫生工作进展,做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工作,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的数量和质量;要注重发挥媒体言论的优势,引导各新闻媒体以科学和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报道和评论,为各项重点卫生工作的有力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不断加强典型宣传要总结近年来选树、推广先进典型和举行先进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等经验。继续开展正面典型宣传工作。进一步塑造卫生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要结合白求恩奖章荣誉称号、南丁格尔奖、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和标兵、优秀乡村医生等评选表彰活动,探索以先进模范人物评选、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开发制作宣传典型人物的影视作品等多种形式宣传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广泛深入地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并发动新闻媒体开展深入宣传报道;要多渠道加强典型的培养、选树和推广工作,注重积极主动地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选拔推出一批各类各层次行业先进典型,挖掘、整理典型事迹中所蕴含的核心价值,使典型的核心价值得到凝炼提升,影响更加广泛持久。

三、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并遴选表彰一批先进创建单位和医德医风建设先进个人和标兵;会同文明委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同时,引导和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自觉参与到以医德医风建设为主题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制订完善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计划。要着眼于全行业管理和在卫生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卫生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将卫生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覆盖到全行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党委宣传部门有关“三下乡”工作的要求,协调、落实好帮扶项目、物资和资金,注重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配合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把“卫生下乡”经常化、品牌化。配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工程”协调、落实好村级卫生室建设,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面貌的改善。

四、拓展卫生行业文化建设。年内完成反映同志先进事迹的大型现代京剧创排工作。完成大型历史陇剧创排工作,要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做好卫生题材舞台剧目创排和巡演工作。完成反映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黎秀芳同志生平事迹的黎秀芳》二次创排工作。并启动展演活动;要会同卫生部办公厅等开展大型现代秦剧西北五省区的第二轮巡演工作,完成大型秦腔历史剧全省的巡演工作。借助文化部、广电总局、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在北京举办有利时机,协调推荐二次晋京演出;要会同省文化部门在全省卫生系统层层开展文艺调演工作,办好全省卫生系统迎大型文艺汇演,并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选拔、推出一批优秀作品;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医院文化建设,丰富医院文化建设载体,培育医院精神,端正办院理念。要不断推进院区“美化、绿化、亮化”建设,开展“院徽、院歌、院报、院训、院史”创作、征集活动,着力为城乡群众创造更加舒适、方便、温馨、和谐的就医环境。

五、进一步抓好医疗卫生固定宣传标语的刷写工作。进一步明确刷写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责任靠实到每个单位,要建立健全刷写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各级、各单位的责任划分开来。督促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和标准抓好刷写工作,确保刷写工作质量;要在继续做好对刷写工作公开通报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强内部通报工作,对刷写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刷写不好的单位进行通报,促进刷写任务的落实;要征集一批基层医药卫生单位自编自创的固定宣传标语,进一步充实《省医疗卫生固定宣传标语(修订版)切实发挥固定宣传标语刷写工作在提高城乡群众卫生政策知晓率和传播基本健康信息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行业内部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加强行业内部宣传和卫生政策理论研究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继续办好“卫生与健康”专栏。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都要与当地主流媒体合作,要继续办好省卫生厅机关刊物《卫生》杂志。着力增强刊物的理论性、指导性、服务性;要按照省健康教育“十个一”工程推进计划。继续办好“卫生与健康”专栏,持续刊播卫生政策、健康知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的信息资讯,着力提高城乡群众对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要指导各地各单位按照新闻出版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好内部院报、院刊和门户网站,同时着力提高编审质量,充分发挥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