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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中小学基础设施改造管理制度

教体局中小学基础设施改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的实施管理,明确目标、分清责任、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圆满完成“工程”建设,根据《*省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实施管理办法》、《*市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实施按照“总体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效益”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三条“工程”资金由省、县财政专项安排,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521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47万元。

第四条“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省财政通过上下级财政年终结算将配套资金集中到省,并同省补助资金一道,下拨至县财政国库部门设立的资金专户。由县财政局根据教体局审核后的工程进度和质量按进度拨付给商品供应商。

第五条“工程”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要积极配合各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要组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并编写专项资金审计报告书。

第三章建设内容及范围

第六条“工程”建设首先一次性解决农村中小学课桌椅问题,杜绝学生自带课桌椅现象,更换、维修破旧不堪课桌椅,各农村中小学课桌椅问题解决后,结余资金用于解决学校厕所、饮水问题,在安排具体项目学校时,优先解决无厕所和饮水条件的学校,再改善条件差、饮水设施不完善的农村中小学。

第七条通过网点布局调整,将被合并、取消的学校不列入“工程”实施范围。

第四章建设标准和模式

第八条项目建设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和模式进行:

(一)课桌椅、讲台购置标准和改造情况

课桌椅、讲台的购置,我县主要以木质材料制作的单人套为主,课桌、讲台尺寸规格执行GB/T3976-2002国家标准。

全县计划新购课桌椅69435套,其中初中19775套,小学46303套,九年一贯制3357套,单价概算60元/套,投入资金4166100元;维修课桌椅1770套,单价概算20元/套,投入资金35400元;讲台2822张,单价概算160元/张,投入资金451520元。

(二)厕所新建、改建标准和模式及改造情况

农村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以建室外水冲式厕所为主,村小学以非水冲式厕所为主,建筑结构以砖混结构为主,冲水厕所由省统一设计,结合实际,从中选择,建设规模按学生人数确定,即小学按在校男女学生总人数平均16人设置一个坑位,每个坑位建筑面积3.75平方米,男厕所按每32人设置1米长的小便槽,中学按在校男女学生总人数平均20人设置一个坑位,每个坑位建筑面积3.75平方米,男厕所按每40人设置1米长的小便槽,造价概算550元/平方米,非水冲式厕所概算1000元/坑位。全县共改厕113个,建设面积7210平方米,资金3190000。

(三)新建、改造饮水设施模式及改造情况

村小学应采取打水井安装水箱为主,中学、中心小学采取打水井建水泥水池为主,水井大小、水池容量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学生人数进行测算。大井水箱式造价概算7000元/个,大井水池式造价概算13000元/个,全县共新建饮水设施80个,改造2个,投入资金837000元。

第五章建设管理

第九条“工程”项目建设必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等规定,严格规范项目申报、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第十条各项目学校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把好质量关,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完成。

第十一条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并镶嵌项目终身责任牌。

第十二条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学校在“工程”竣工后,将有关资料系统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备查。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三条教育、财政部门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行责任事故追究制。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