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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远程教育管理条例

党员远程教育管理条例

一、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做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保证正常运行。管理员要经常清理站点和设备的卫生,保持站点内的整齐和清洁。要管理维护好设备,不得在设备中安装与远程教育无关的软件,不得将设备外借或挪作它用。

三、按时组织党员、群众收看节目,努力提高收看率。

四、广泛收集对远程教育工作的各项信息,并及时汇总、反馈上级管理部门。

五、搞好教学辅导,及时使党员、群众消化吸收所学知识。

六、做好收看记录,按照要求详细填写《工作日志》。

七、及时发现素材和总结典型,为上级提供制片线索。

**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管理制度

一、远程教育设备为公有财产,由站点所在党组织统一管理,应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帐,帐物要相符。设备损坏或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知上级主管部门。

二、对远程教育设备实行专人管理,管理员应妥善保管有关技术资料,并做好登记。人员变动时,要认真进行交接,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

三、建立设备档案,与设备相关的材料应完整无缺,妥善保管,以备随时了解播放设备的有关情况。

四、管理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操作。设备安装、调试妥当后,不得轻易挪动,以免损坏。

五、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出现故障时,要及时维修。如因管理不善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情节对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不得将远程教育设备放置在个人家中,不得随意调整设备参数,不得随意改动设备连线,不得随意安装与学习无关的光盘、软件等,不得收看规定频道以外的节目。

七、加强对非法信号的防范。一旦受到非法信号干扰,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因疏于防范管理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罚。

**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按时浏览、下载电视、流媒体节目预告,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和向党员、群众公布。对上级安排和指定的学习内容,要及时下载保存。

二、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收看,采取集中收看和个别收看相结合、实时收看和非实时收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努力满足各类群体的学习需求。

三、各接收站点每季度至少确定一个学习主题,并制定分段学习计划,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

四、组织集体学习,通过组织党员群众座谈讨论、专家辅导答疑等形式,帮助党员干部群众消化吸收所学内容。

五、认真做好学习出勤情况记录和设备使用情况记录。

六、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疑难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反馈制度

一、社区党组织和管理员在开展远程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广泛收集各类信息,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不断改进工作。

二、反馈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1)组织收看情况。要及时记录并上报组织收看的计划、时间、方式、内容、场次、人数、范围、主要做法、主要收获、收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学习需求情况。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自身特点,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党员干部群众对节目内容、节目形式、教学方式等学习需求信息。

(3)观后反映情况。要注意收集党员、群众对收看方式、收看时间、收看内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收集各类节目的受欢迎程度,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先进性、可操作性等信息。

(4)学用结合情况。要按时反馈结合实际对教学内容进行应用的情况,在应用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实际应用效果如何等情况。

(5)设备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上报站点接收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损坏情况,技术服务情况,设备主要存在哪些故障,故障能否及时排除等。

三、信息反馈采取逐级整理上报的形式。社区党组织要将社区站点信息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反馈,街道党工委将信息汇总后,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8日前上报区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党员干部和群众急需上级部门帮助解决的难题和设备重大故障等重要信息,各街道党工委可随时向区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