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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

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

秋季是畜禽养殖高峰季节,也是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国内病原污染广泛、多种亚型并存、病毒变异加快,根据监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健康带毒率仍然较高,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各村(社区)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秋季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按照“村(社区)上保密度,站上保质量”的要求,做到早研究、早安排、早准备,切实落实好“秋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到各项防控工作不大意、不疏忽、常抓不懈,并坚持做好“五到位”(即防疫物资到位、防疫宣传到位、防疫责任到位、防疫措施到位、防疫质量到位)。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一)秋防目标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常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此次集中免疫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小反刍兽疫应免羊的免疫率达到100%;区域内畜禽免疫建档率达到100%,猪、牛、羊养殖标识佩带率达到100%;集中普查畜禽疾病普查面达到9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面达到100%,畜禽产地检疫面达100%,定点屠宰场(点)检疫率达100%,对定点屠宰畜禽企业的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率均达100%,市外调入畜禽备案率达100%。

(二)秋防重点

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特别要加大对a型口蹄疫的防控力度。同时,做好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狂犬病、山羊痘、小反刍兽疫、猪丹毒、仔猪腹泻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切实加强养殖场和养殖农户动物防疫监管。

三、周密部署,全面落实

(一)落实动物强制免疫措施。

免疫工作要突出养殖业主主体责任、兽医部门技术服务职责,推行“部门指导、业主实施”的免疫组织方式。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病种的强制免疫工作;落实“仔猪阉割免疫制”,畜禽养殖场(户)“主动申报免疫制”,养殖场“按程序自主免疫制”。集中普免时,采取生猪口蹄疫、蓝耳病、猪瘟“分部位三针同免”(即一、三、三免疫模式)等常年强制免疫措施。各村(社区)对散养户及时开展“代行免疫”工作,对技术力量不足的养殖场提供防疫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散养户免疫档案由畜牧兽医站统一建立;养殖场防疫档案由养殖业主在挂牌兽医监督指导下建立。

(二)做好动物疫病监测与分析预警。

畜牧兽医站要把监测工作和免疫工作相结合,对监测出的免疫抗体水平低的畜禽要及时补免。要做好跨区域调运非屠宰用动物在检疫隔离(观察)期间的监测工作;要积极开展病原学监测;要督促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定期开展动物疫病检测;要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开展分析评估,及时作出预警预报,并通报相关部门和机构,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要切实落实动物疫情的快报、月报工作,保证动物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保证动物疫情报告的主渠道畅通。

(三)规范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要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坚持平战结合,做到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的管理工作常态化,建立应急经费、物资的长效保障机制;要规范疫情报告程序,强化应急预备队伍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动物疫情诊断、排查与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排除疫情隐患;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按“早、快、严、小”处置突发疫情。

(四)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管理。

建立健全物资保管规章制度,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台账。防疫物资要规范放置和按要求储藏管理,在发放上实行先进先出,按规模养殖场(小区)、阉割免疫人员、散养户对应村(社区)分别发放,在记录上做到一品一格,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检查,合理有效地使用疫苗,严禁浪费疫苗,免疫档案填写要做到一组一册、一户一页、一畜一格,做好二维码耳标佩戴工作,全面实现疫情可追溯。

(五)积极开展动物重大疫病区域联防协作。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毗邻村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完善“动物疫病防控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扩大协作区域,拓宽交流与协作内容,努力建立健全有利于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的生产、流通监管制度,重点加强跨区域调运动物突发疫情和毗邻乡村突发疫情的信息沟通及处置协作,建立乡镇动物及动物产品申报检疫点之间的动物疫病防控联动协作机制。

(六)统筹防控动物常见病和人畜共患病。

按照要求,遵循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注重源头管理、采取综合防控,落实监测、隔离、扑杀为主的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措施,重点做好犬只全面免疫工作;按照农业部出台的常见多发动物疫病免疫指导方案和牛羊常见疫病防控指导意见,重点加强小反刍兽疫、仔猪流行性腹泻等畜禽外来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控,开展对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增强养殖者自主防疫意识,降低动物发病率、死亡率;按照《全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要求,加强源头控制,及时发现、逐步剔除h7n9流感病毒。

(七)严格检疫监管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严格遵守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执法痕迹化管理。健全完善检疫申报制度,由业主向村级防疫员申报检疫,镇畜牧兽医站凭防疫员申报单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格实施检疫电子联网出证,切实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把畜禽源头“出口关”。进一步强化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监管,督导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全面实施收购贩运动物台帐记录及人员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跨境调入畜禽申报检疫查验制度,对跨境调入活畜禽严格执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和毗邻村联防,加大对收售、屠宰加工及抛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加强秋防工作组织领导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加强秋防保障:一是要建立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逐户落实防疫责任,将免疫任务分解、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各村(社区)和畜牧兽医站对防疫员实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对应免畜禽实施全覆盖免疫;二是要加大经费投入。制定完善的防疫经费补助制度,由各村(社区)补助辖区内防疫人员2000元/年。三是要加强技术保障。进一步强化防疫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免疫档案,规范免疫程序,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四是在秋防开展期间,各村(社区)要加强秋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秋季动物免疫密度和质量。同时,畜牧兽医站要会同镇党委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各村(社区)开展防疫检查工作,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五、秋防工作进度要求

全镇秋防工作分三个阶段,一是组织宣传动员、物资准备阶段;二是实施阶段;三是验收总结阶段。各村(社区)要有专人负责,每周星期三向畜牧兽医站报送春防工作进度,将秋防工作总结报畜牧兽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