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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收购工作通知

烟叶收购工作通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现代烟草农业作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之一,已成为我县山区脱贫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产业。各乡(镇)、部门要深刻认识烟草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围绕“守红线、保底线、提质量、上水平”目标,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做到种好每一株烟苗、管好每一片烟叶、烤好每一片烟叶、收好每一片烟叶,确保实现应烤尽烤、应收尽收,助农增收;要充分认识到烟叶收购是烟草农业生产发展的关键性环节,关系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烟农的利益维护和烟区的社会稳定,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烟叶收购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和职责

全县烟叶收购目标任务为17.2万担,全县烟叶收购工作由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各挂包帮县领导和帮扶部门按各自承担的职责,帮助帮扶乡(镇)搞好烟叶收购工作。为切实抓好烟叶收购工作,全县设质量价格检查督导组、收购秩序维护组和收购检查督促组,各组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确保烟叶收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质量价格检查督导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发改局(物价局)、烟办、烟草公司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督促执行国家烟叶收购标准,平衡收购眼光,确保烟叶收购价格合理、收购等级合格。收购秩序维护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监察局、烟办、烟草公司、各乡(镇)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依法打击非法贩烟,处理突发事件,杜绝恶性事件发生,维护正常收购秩序。收购检查督导组:由县督查办负责,县烟办、烟草公司、各挂钩帮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各乡(镇)、烟站(点)收购政策、烟叶收购会议精神宣传落实情况、烟叶预检预验开展情况、收购进度、领导带班及收购秩序维护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烟叶收购工作在规定时段内全面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烟叶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周密安排本乡(镇)烟叶收购工作。

三、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烟叶收购行为

(一)不适用烟叶处理政策

继续执行下部2-3片不适用烟叶处理补贴,标准为50元/亩,由烟草公司直接兑现给烟农;鼓励开展上部不适用烟叶的处理。坚持县、乡逐级检查验收制度,逐户逐块进行验收,并公开公示不适用烟叶处理补贴兑现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烟叶收购等级政策

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和卷烟工业对烟叶的需求,今年除无使用价值的烟叶不予收购外,其余等级均按照国家标准收购。

强化合同管理执行,严格按合同约定收购烟叶。坚持约时分次交烟,先交上中等烟、后交低次等烟。无合同、超合同、陈烟、非统一供种烟、水超霉变烟,一律不予收购。

(三)烟叶特色品种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烟草总局烟叶收购等级质量以及价格标准,对红花大金元、K326特色优质品种实行加价收购政策,较常规品种收购价红花大金元上浮20%、K326上浮10%。

(四)烟叶收购流程规范

全面实行入户预检、编码收购、密码定级、原收原调的收购流程。实行“约时、定点、分部位、分阶段”收购制度,及时兑现烟农货款,做到既不提级提价,也不压级压价。

(五)烟叶收购时间

根据今年烟叶田间生长期延后的实际,各乡(镇)、烟站(点)可结合自身情况,总收购时间控制在60天以内。各乡(镇)、收购站(点)要按照“收购计划到组、预检计划到户”的原则,制定“约时、定点、分部位、分阶段”收购的详细安排,并以协议形式明确告知烟农,确保每户烟农按计划完成烟叶交售。

(六)积极探索新的收购模式

为减轻烟农负担,加快收购进度,提高烟叶等级纯度,增加烟农收入,烟草公司要积极开展集中时间收购、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和烘烤工场专业化分级收购等新模式。在种植相对连片,烟农主要聚居区,开展集中预检试点。总结试点经验,推广好的做法。

(七)优化烟叶收购氛围

充分利用群众会、党员干部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今年的烟叶收购政策和要求,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营造良好的烟叶收购氛围。要不断改善烟叶收购设施、设备,优化烟叶收购的环境氛围,做到和谐收烟。

四、统筹兼顾,确保收购目标任务

坚持统筹兼顾,精心组织,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烟叶生产和收购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各乡(镇)、部门要充分认识前期严重干旱少雨、近期风雹灾害频发对烟叶生产造成的不可低估的影响,坚定完成烤烟生产收购目标任务的信心与决心,认真核实烟叶产量,控制好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实现烤烟产业助农增收、脱贫致富的目标。对因“守红线、保底线”控制不力或外来影响所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二)抓好收购前工作准备

县烟草公司必须在开秤前做好收购设施、物资、资金、人员的调配。全县4个烟叶收购站16个烟叶收购点必须完成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秤收购烟叶。

(三)强化收购人员责任意识

县烟草公司应按收购规程要求,配足人员,强化收购政策、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正确执行国家烟叶收购标准。同时,建立违章违规收购烟叶查处机制,坚决杜绝收人情烟、关系烟等损害烟农和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四)加强烟叶生产指导

各烟站(点)要充分认识到提高田间生产水平对提升烟叶质量和确保烟农收入的重要性和关键性,务必切实抓好中后期田间管理、成熟采摘、分类编杆、烘烤和减灾防灾等五大关键环节,做到烟叶不烤完,服务不放松。

(五)加强烟叶预检预验

县烟草公司要积极开展分级扎把入户指导,确保烟叶等级纯度。积极开展专业化集中预检和散叶收购试点,减少烟农交售烟叶的时间和劳动力付出。要通过提高烟叶纯度,保证收购质量,确保烟农利益。

(六)坚持村组干部和互助组长带队交烟

村组干部和互助组长协助发展烟叶生产,协助组织烟叶收购,并带队交售烟叶。

(七)维持烟叶收购的连续性

各烟叶收购站(点)因不可抗拒因素或确需停止收购时,必须上报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严禁未经允许停止收购烟叶。

五、严肃收购纪律,维护收购秩序

(一)严格执行“五条纪律”、“七条要求”

严禁不按合同收购,严禁跨区收购,严禁加价收购,严禁内外勾结,严禁降低标准收购烟叶。坚决查处违反要求和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以常规品种冒充特色品种、自留种、自引种、以低次等烟充好烟叶的行为。

(二)严格内部监督管理

县烟草公司应重点防范不按合同收购,不按规定等级收购;毗邻地区跨地域收购,烟叶跨地区流动;压级压价收购或抬级抬价收购;实行价外补贴,加价抢购烟叶,导致收购价格混乱;内外勾结、体外循环、非法从系统外收购烟叶;虚开烟叶收购发票套取现金、擅自提级提价套取现金,虚提烟叶生产扶持费等问题。

(三)严格专卖管理,打击非法贩烟

县公安、烟草、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密切配合,依法进行烟草专卖执法,依法开展市场整顿。由公安局牵头,组织有关人员,以定点关口检查组和机动检查组相结合,严防死守,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倒卖烟叶的违法行为。

(四)健全和完善烟叶收购保障和巡查机制

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烟叶收购工作,要安排专人在收购现场值班,并确保烟区道路畅通,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和烟区稳定;要组建由烟农代表、村组干部、烟草公司代表参与的烟叶收购监督组,负责烟叶质量的监督。在烟叶收购期间,收购检查督导组将对田间管理、收购进度、收购秩序与收购质量等进行巡回监督检查,不定期对收购进度、收购质量和收购秩序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