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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燃料管理及锅炉改造工作通知

生物燃料管理及锅炉改造工作通知

一、实行生物质燃料锅炉改造备案审查制度

凡直接更换为生物质燃料的锅炉,必须提供具备生产生物质燃料锅炉资质单位提供的出厂合格证;在原有燃煤锅炉基础上改造为生物质燃料的锅炉,必须由具备生物质燃料锅炉改造资质的单位实施。所有改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的单位,必须填报生物质燃料锅炉改造方案审查备案表,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确保生物质燃料锅炉治理效果

所有改用生物质燃料的锅炉,必须由具备污染治理资质的单位编报治理方案,经环保部门审查后予以实施,确保治理后能够稳定达到郑州市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企业自行治理或无资质单位治理。

三、强化生物质燃料锅炉运行监督管理

使用生物质燃料的单位或个人,保留每批次生物质燃料出厂检验报告、产品标志,以备环保部门核查,严禁使用原煤、垃圾以及未经质检部门认定的生物质燃料,一经查实,依法进行处罚,拒不整改的报请市政府予以停产治理直至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