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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通知

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省质监部门对全省49家烟花爆竹企业产品进行了抽查。抽查显示,在全省13个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我市占8个批次,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形势十分严峻,“节庆”即将来临,为提高我县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县政府决定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取缔、关闭不具备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坚决查处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整治范围

全县行政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地下作坊和窝点。

(二)整治内容

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实施整治。主要整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按照标准进行生产,不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不对销售的烟花爆竹质量进行验证;坚决打击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地下作坊和窝点,坚决防止已经取缔或关闭的烟花爆竹企业继续从事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并依法处理相关人员。

(三)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进行重点整治。

三、工作职责县质监局

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抽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等。县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和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等。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等。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落实好烟花爆竹质量安全整治责任人员和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好工作方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质监部门要定期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进行抽查,对于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要督促企业强化管理,尽快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要打破常规快整改、快处理、快复查、快上报,对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要严格实行召回制度;对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经整改无效的企业,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予以重处;对于违法违规及非法生产企业,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于复查仍不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加强协作,严格执法

县质监、工商、安监、公安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管,部门间要强化信息交流,整体联动,严格执法,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违法行为形成追根溯源的全方位打击态势。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