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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情况工作通知

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情况工作通知

一、指导原则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紧紧依靠基层组织,统一口径,统一时间,统一规定,按时、顺利、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工作任务

掌握全县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和培训意向。

三、组织实施

由政府负责,残联牵头,部门协助。县政府成立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水岩任组长,县长助理苏会声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农业局纪检组长、县扶贫办纪检组长、县残联副理事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负责日常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推动此项工作扎实开展。乡镇抽调专人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成立若干普查小组,村委会成立陪调组,抽调熟悉情况、群众基础好的村委会干部担任陪调员,协助普查小组人员深入到所负责辖区内的残疾人家庭,对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进行逐一登记,并填写《省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登记表》。

四、时间安排

2015年3月1日至3月12日,乡镇普查小组到辖区内行政村入户登记,填写《省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登记表》,对失访残疾人单独登记照册,对表格进行复查、纠错,3月15日前将复查过的《省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登记表》及失访残疾人名册上报县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工作办公室对各乡镇普查小组上报表格审查合格后,于3月25日前组织专人将普查表格信息录入《省残疾人就业培训普查系统》软件。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精心部署。各乡镇乡镇长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和保障措施。

(二)摸清底数,搞好排查。各乡镇要对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进行细致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登记详实。

(三)搞好配合,确保实效。各乡镇要加强与县残联的联系,及时沟通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残联要加强对乡镇的指导,确保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