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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秋季植树方案

区政秋季植树方案

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绿海明珠”建设工作,增强全民的增绿、爱绿、护绿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秋季开展一次以“园林城市,人人共创”为主题的植树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园林城市,人人共创”秋季植树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孙剑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胜华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李维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级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区林业局局长刘建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植树时间

三、植树地点

(一)各单位院内和院外(该地段植树及所需经费不计入本次秋季植树活动任务分解数)。

(二)湖广场、高压走廊绿地(彭寿街—文定街、大道—学士街)。

四、植树经费及栽植方式

由区财政代扣苗木经费,委托市园林局购苗、栽植、养护管理。

五、实施步骤

(一)植树前期准备

区林业局协助市园林局负责准备植树场地、点坑、放线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

区林业局协助市园林局进行栽植。

(三)检查验收阶段

由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创园办负责对本次活动进行督查验收。

六、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植树活动,认真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抓好苗木、整地、栽植、浇水、管护五大环节,确保栽种成活率。

(二)各单位、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搞好本单位院内院外的绿化,加强院内“四自”,门前“三包”,有条件的单位在搞好院内绿化的同时应积极开展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

(三)区创园办对各单位、部门院内外绿化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行动迟缓、应付了事的,及时通报督促纠正,确保秋季植树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