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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文化范文精选

政治哲学文化

政治哲学文化范文第1篇

中国古代的政治结构模式不仅遵循着“天人合一”的象征思维,而且也贯注着“尚中”的思想理念。自上古至近代,政权是围绕着帝王天子核心来运行的。帝王天子居于朝廷之中,其所受到的尊崇体现了中国政治大道统的“尚中”原则。这种原则在外在形态上也是通过象征来展现的。我们知道,天子所穿的龙袍是黄色的。“黄色”本身就代表了“中”。因为在古代,以青、赤、黄、白、黑五色代表五方;青与赤代表东与南;白与黑代表西与北;黄色居于五色之中,代表中央。再往深一个层次看,五色之黄与五行之“土”又是相配合的。“土”居金木水火之中,与五色之黄色可以互相转换。从某个角度看,“土”可以黄色来象征;反过来说,黄色也可以“土”来象征。这种彼此的相互转换恰好说明了“中”的理念的极端重要意义。在政治上,“土”与“黄”所代表的是上古至农业文明时代对于帝王的组织核心地位的肯定,同时也表明了号令一统的思想观念。“尚中”的思想观念并非出于封建时代。其实,早在原始社会的五帝传说时期便已略见端倪。中华民族素以黄帝为人文初祖。顾名思义,所谓“黄帝”当然是居五色之中且统领四方的中央帝。《淮南子·天文训》说:“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执绳而制四方。”这种以“土”居中央,以黄帝为统领四方之帝的理路,在思想上所遵循的即“尚中”原则。从语言符号之象征来看,“尚中”原则不仅蕴含于“黄帝”的名称里,也扩散于黄帝之佐“后土”上。《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称:“社稷五祀……土正曰后土。……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作为黄帝之“佐”,后土的官职是“土正”。所谓“土正”就是“土官”。《礼记·月令》称季夏之月“其神后土”。注曰:“后土,亦颛顼氏之子,曰黎,兼为土官。”从《礼记·月令》的记载可知,后土乃是合于五行之土位的重要官员,文中之“季夏”又称“长夏”,在时令上居于四季之中位,故后土所居之位显然也是中位,其“尚中”思想在这里也得到体现。由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早在原始社会的政治组织内,“尚中”已经被作为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实施着。在《周易》这部素有“群经之首”的古老典籍里,“尚中”理念有了进一步发展。《易》继承了先前那种以黄色象征中土的思想,“得中”则称为吉。《坤卦》六五爻辞说:“黄裳,元吉。”按《易》之重卦,由两个三画卦构成,每个三画卦都有一个中爻。六五之爻居上卦之中,而“黄”则居五色之中,象征中道。实际上,在“十翼”(即《易传》之十篇)内,有关中道的思想已成为其卦象阐释的一条基本规则。爻有阳有阴,阳为刚,阴为柔,刚柔之爻不论居于上卦之中或下卦之中都称作“得中”,亦即刚柔得中,或为一刚得中,或为一柔得中,或为双刚得中,或为双柔得中,或为刚柔分中,此等情形皆视为吉利。如《观卦》《彖传》云:“中正以观天下。”这是对《观卦》六二与九五爻而言。六二阴爻为柔,居下卦之中位、臣位;九五阳爻为刚,居上卦之中位、君位。六二与九五象征君臣各居其位,各守中正之道,故为吉利之象。再如《比卦》第五爻为阳爻,其辞云:“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象传》云:“显比之吉,位正中也。”从《周易》的卦爻象征里,我们可以明了,“中”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上下四方相对应而存在的,有君必有臣,有臣必有民。因此,守中道这种理念又意味着一种社会政治次序。从政治学角度看,“尚中”既意味着以“中”为贵,又表征以“中”制四方的行政管辖。前引《淮南子·天文训》所称黄帝“执绳而制四方”一语即说明这一点。有学者认为,“执绳”是在图腾柱上测日影的活动,“制四方”是对东西南北四个方位辅助立柱的控制[2]。但从《国语·鲁语》所言“黄帝能成命百物,与明民共财”的记载看,其“执绳”活动似乎不是一种单纯的天文技术活动,而是有比较明显的行政象征意义,“绳”可以转化为尺度,引申之则为规矩原则。故而,“制四方”应该是按照一定的规矩来治理四方。后世所谓“土旺四季,罗络始终”、“守中以制外”当缘起于黄帝“制四方”的神话传说。《尚书·召诰》云:“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这里的“王”指的是“周成王”。其意思是说,周成王卜问上帝,在洛邑(土中)亲自治理天下。在古代,洛邑是九州的中心。《白虎通·京师篇》谓:“《尚书》王者必即土中何?所以均教道,平往来,使善易以闻,恶易以闻,明当惧慎。”这个解释既体现了“土中”的特殊地位,又说明了作为“土中”的京师不是与世隔绝的,而是与“四方”有往来的。王居“土中”并非在那里什么事情都不干,而是要“均教道”,即使伦理教化得以均衡地展开。这种思想在汉代以来一直还是被承袭着。如《汉书·地理志下》谓:“昔周公营洛邑,以为在于土中,诸侯蕃屏四方。”《南齐书·萧颖胄传》:“铸黄金为龙数千两埋土中。”将黄金铸造的“龙”埋在土中,这表面看来似乎与政治无关,但实际上是以象征手法来表达对于“土中”的尊崇景仰,而《汉书·地理志》所讲“蕃屏四方”则表明“四方”诸侯对于据守“土中”的天子是臣服的。

二、“天人合一”与政治思维

让我们从思维角度来考察这个问题。所谓“思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相对于“存在”而言,这指的是意识、精神;相对于感性认识而言,这指的是理性认识及其过程。就后一种意义来说,思维表现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间接与概括性的反映,其内涵相对较大而外延相对较小;就前一种意义来说,思维表现为客观世界的认知及其境界创造,其内涵相对较小而外延相对较大。就类型而论,人们一般将之分为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

笔者以为,除了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这两种类型之外,应该还有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类型,这就是“象征思维”。黑格尔说:“‘象征’无论就它的概念来说,还是就它在历史上的出现的次第来说,都是艺术的开始……”[1]按照黑格尔的观点,象征的担当者是贯注了自觉意识的符号,它与单纯的符号或记号不同,意义与表现意义的手段之关系不是一种完全任意构成的拼凑。一方面,象征以感性形象为符号,这必然遵循着形象思维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象征背后蕴含着一种深层次的意义,这种意义的理喻所遵循的原则乃是逻辑的。因此,象征思维既不是单纯的形象思维,也不是单纯的逻辑思维,它既包含着形象思维,也贯注着逻辑思维,是两者兼而有之的中间思维状态。此等中间思维状态与中国传统政治具有什么关系呢?初看起来,这似乎只是一种任意的关联,但只要稍微推究一下,就会发现彼此确实存在着奥妙的关系。为了揭示中国传统政治与象征思维的关系,我们这里有必要先对行业或者专业思维问题作一番交代。所谓行业思维或专业思维,就是一般思维规律在具体行业或者专业领域中的应用而形成的一套思维原则与形式。例如,将一般思维规律应用于戏剧行业,就形成了戏剧思维;应用于商业领域,就形成了商业思维;应用于外交领域,就形成了外交思维;应用于经济领域,就形成了经济思维;同样道理,将一般思维规律应用于政治领域,也就形成了政治思维。就广泛的角度而言,政治是一种社会管理模式或者称作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如何在管理过程中有效地进行操作,这就需要对该领域的客观存在有一番了解和判断,从而才能形成决策和行动。对中国来说,也就是需要对中国的国情、社情有一番了解,才能形成对中国社会的管理决策与行动。

一般地说,政治思维具有两个基本特点。首先,站在主体立场上论证所掌握的政治制度的合理性,批判对立政治制度或衰变制度的不合理性。其次,体现了政治主体对社会存在与次序的掌控性。可以说,任何政治思想家的思维都建立在这两个基点上。不过,必须指出,不同民族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历史时期中的政治主体对于这两大特点的表现却又有许多差别。如果说,古代西方国家因伯拉图与亚里斯多德一类人物之逻辑学成就的巨大影响而体现出比较明显的逻辑论证式的政治思维,那么古代中国则因传统象征思维的巨大影响而体现出比较明显的象征比类式的政治思维。追溯一下历史,我们不会忘记,中华民族从结绳记事开始就逐步地形成了象征思维。而仓吉造字,象形比类,更使象征思维得到了强化。《周易》创造了卦象符号与语言文字符号相互转换的模式,在长期的经学教育中处于核心地位,这在思想领域无疑成为巨大支撑。故而,中国传统政治思维必然具有这种文化背景的投影。甚至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象征思维乃是中国传统政治思维的重心。传统象征思维在政治上的投影,表现为“天人合一”观念在社会政治组织中的根深蒂固作用。思想史表明,中国先民们很早就在思考“人”与“天”的关系问题。尽管说法各有不同,但认为“天”与“人”在本质上“合一”的思想却占居主导地位。所谓“合一”,包含着两层基本意义:一是说天人相通;二是说天人相类。前者把“天”与“人”当作一个息息相通的整体;后者则把天的结构模式当作人类社会组织以及个体肉体组织范本,以为天所具有的,在人及其社会组织中也照样具有。“天”是人类的本原,而人则是天的缩影。这种象征思维法式应用于政治组织,就得出了帝王是“天子”的观念。因此,将天子所统领的政权看作天的恩赐,这种思想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显然,这是把人类与天当作整体来把握的;另一方面,古人在观察中认识到天体自然界的运行,了解春夏秋冬四季的变化,当他们将这种认识应用于政权组织时就形成了春夏秋冬四季之官职。《周礼》中的的官职记载明显体现了这种特色。不仅如此,古人还将天体结构与地上的社区组织对应起来。他们基于长期的观察,确认了太阳系中九星的重要地位,于是在行政区域划分时便提出了“九州”的思路。凡此诸多迹象都反映了“天人合一”的象征思维特点,而这种象征思维在传统中国政治中的确具有独特的规范作用。

三、“中和”与政治调理

不过,也必须看到,“尚中”理念在政治上的应用并非仅仅意味着四方对“土中”的臣服,而是同时兼有“中和”的社会关系调理意义。居中而“和”,谓之“中和”,这种由“尚中”发展起来的政治哲学观念在道家与儒家的文化传承系统里有各自的表述。《道德经》称:“冲气以为和。”所谓“冲”通为“中”,故“冲气”即是中气、中和之气。孔子《论语·雍也》: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过去,学术界一些人在解释这句话的时候,总是把它当作“马虎”哲学的典型加以批判,其实孔子这句话是从《易经》的“刚柔得中”思想发展而来的,它不是教人做和事老,而是告诫人们,事物发展具有相对性,有正面必有反面,有好必有坏。在这种相对的事物关系中,有一个中和的道理存在,所谓“中庸”就是注意到各方面的相互关系,使之中和而不至于出现偏颇。例如,一位领导者面对各种不同意见,应该保留那些正确的,而舍去那些错误的。孔子的这种思想在后来的《中庸》里得到了进一步的阐发。《中庸》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3]《中庸》以“中”为天地大本,明中和之妙用,蕴含天人对应之理则。作者以为“和”是天地定位,万物化生的“达道”。这就把“中和”提高到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层次上来认识了。就孔子及其后学而言,他们论述“中和”应该说主要是从伦理的角度展开的,但也不否认其所具有的政治意义,因为在中国古代政治与伦理本来就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所以,将“中和”观念应用于处理君臣将相关系,这并非向壁虚造。从《太平经》里,就可以找到许多以中和为思想指导以处理政治关系的例证。该书卷十八至卷三十四《和三气兴帝王法》指出:“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天有三名,日、月、星,北极为中也。地有三名,为山、川、平土。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欲太平也,此三者常当腹心,不失铢分,使同一忧,合成一家,立致太平,延年不疑矣。”[4]又说:“元气与自然太和之气相通,并力同心,时恍恍未有形也,三气凝,共生天地。天地与中和相通,并力同心,共生凡物,凡物与三光相通,并力同心,共照明天地。……君臣民相通,并力同心,共成一国,此皆本之元气自然天地授命,凡事悉皆三相通,乃道可成也。”[5]《太平经》从元气论出发,根据“一分为三”的结构模式,将天地自然以及人类社会的存在状况进行类比,最后归结到“君臣民”的关系问题上,其目标是为了“共成一国”,这很明显是出于政治的需要,而其方法则在于一个“和”字,它讲“太和”、“中和”无非是为了人间社会的“并力同心”。《太平经》这种思想应该说是以当时的社会政治背景为前提的,所以它强调“和”在某种程度上看乃反映了人们的社会政治要求。

当然,必须看到的是,传统上所谓“中和”也不是提倡彼此意见的完全相同,抹煞区别,而是讲究“别中的协调”。《晏子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齐景公在冬至打猎,晏子在遄台陪伴。时有大臣梁丘据也来到那里。景公就说:“只有据与我相和呀!”晏子针对性地说:“梁丘据只是与您相同而已,怎么谈得上是相和呢?”景公问:“‘相和’与‘相同’有区别吗?晏子回答说:“有区别。‘相和’好像做羹汤一样,用水、火、醋、肉酱、咸盐、酸梅等,来烹饪鱼肉,用柴烧,通过厨师来调和,以五味作调济,补充味道不足之处。这样,君子才能吃它,也才会感觉可心爽口。君臣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君王认为适宜的政事,其中不免也会存在不适当的地方。作为臣子,如果能够指出那些不恰当的地方,就可以使所行的政事趋于完美;再说,君王认为不当的事,也有适当的地方,为臣者指出其恰当的地方,就可以改正不当的地方……但是,这位梁丘据就不是这样,他只是一味附随而已,君王认为可以,他也说可以;君王认为不可以,他也说不可以。这就好像用水去调济水,谁能吃这样的羹汤呢?‘相同’就是这样不好。”景公听了晏子的一番分析,连连赞叹,以为晏子说得有理。――这个故事表明,中和不是没有原则的苟同,而是取长补短,互相搭配,使之更好发挥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看,政治上要能够真正地达到“中和”,还必须采纳不同意见。关于这一点,我们从《贞观政要》里可以发现许多发人深省的趣事。该书记载:“长乐公主,文德皇后所生也。贞观六年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于长公主。魏徵奏言:昔汉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岂得同于先帝子乎?可半楚、淮阳王。’前史以为美谈。天子姐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良以尊于公主也,情虽有殊,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公主,理恐不可,实愿陛下思之。”太宗称善。乃以其言告后,后叹曰:‘尝闻陛下敬重魏徵,殊未知其故,而今闻其谏,乃能以义制人主之情,真社稷臣矣!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妻,曲蒙礼敬,情义深重,每将有言,必俟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故韩非谓之说难,东方朔称其不易,良有以也。忠言逆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深所要急,纳之则世治,杜之这世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6]这个故事中的“长乐公主”是指唐太宗的第五女;而“长公主”是指唐高祖之女。故事围绕长乐公主出嫁的嫁妆规格是否可以超过唐太宗之姐妹“长公主”一事展开情节。按照唐太宗原先的安排,长乐公主出嫁,因为是自己的女儿,所以准备给予重重的陪嫁,其嫁妆超过“长公主”一倍。魏徵对此颇不以为然,他直截了当进谏,请求唐太宗慎重而为。唐太宗最后采纳了魏徵的意见,并且将魏徵的进谏向皇后通报,皇后十分称赞魏徵的进谏。这虽然是关涉两个公主的嫁妆问题,但却反映了政治生活中的“公平”原则。因为皇帝家事在封建社会中也具有政治意义,所以如何处理好家事,也关系到国是。在这种情况下,魏徵大胆进言,而唐太宗也能够采纳之,一方面体现了魏徵不是无原则的和事老,另一方面则反映了唐代政治生活中处理君臣关系实际上遵循着“中和”的理念。像唐太宗与魏徵这样密切的君臣关系,在历史上虽然比较少见,但能够纳谏的皇帝却并非仅仅唐太宗一人。稽考一下《资治通鉴》以及其它诸多史书,我们不难发现此类资料。可见,“尚中”与“中和”作为中国古代影响深远的思想理念,它们在传统政治活动中是不可或缺的两大精神杠杠。

四、“阴阳五行”与政治秩序

既然政治意味着一种社会管理,那么任何在位的管理者总是希望建立起一种稳定秩序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来维持这种秩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不过,不同的民族由于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的区别,对于秩序的稳固而言,却各有自己不同的思路和论证的根据。就古代中国来讲,论及秩序问题,我们是无法回避传统的“阴阳五行”理论的,因为它在实际上已经发挥了政治秩序的理论根基的效用。所以,我们也就不能不对此稍做探讨。

台湾学者邝芷人先生在《阴阳五行及其体系》一书中说:“阴阳五行的原则系统对中国传统学术思想,甚至生活方式的影响既远且深。阴阳五行的体系被应用来解释朝代兴替;说明伦理规则、政治制度,以及其它人文价值规范之正当性;作为音律理论之基础原则,解释与预测气象之变化以及医药病疾之原理,以及用来建立预测人生祸福之禄命法。凡此种种,皆表明阴阳五行的原理在传统中国的学术思想中被视为一种‘一般系统理论’的。”[7]邝先生这一段话对“阴阳五行”理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做了很好的概括。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把“阴阳五行”称为“一般系统理论”。不论这个提法是否能够被大部分学术界人士所接受,它对于“阴阳五行”理论特色的理解来说无疑是富有启迪意义的。

过去学术界一般认为,“阴阳”与“五行”本属于两个思想体系,五行思想早于阴阳思想;五行指的是木火土金水,阴阳即互相对待的两极。经过一定阶段的发展,阴阳与五行互相融合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就五行来说,其所包含的基本原则无非是取象比类和相生相克。所谓“取象比类”就是根据五行本有的性质功用,将人们所可认识的宇宙事物进行归类,于是有了心肝肾肺脾“五脏”及呼、笑、歌、哭、恐“五声”等等的对应概念组。这种对应在《礼记·月令》以及《吕氏春秋》等书中已经使用得相当普遍。至于“相生相克”指的是五行之间对立统一的相互关系。古人为了使五行理论更具有实用价值,又引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与之配合,因十天干本来就是阴阳交错的,当五行与天干汇合之后实际上意味着五行与阴阳相错综而成为一个理论整体了。

对于阴阳五行理论的科学性问题,向来有许多非议。但不论现代学者如何对这个理论进行尖锐的批判,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起的奠基性作用则是不可抹煞的事实。笔者在这里由于论述主题之规范,无法对这个理论在传统文化诸多方面的影响进行评述,但就政治领域来作一番审视却是可能的。

阴阳五行与传统中国政治的关系早在这个理论成型时就已经确立了。因为这个理论成型于上古宗教气氛浓厚的背景中,而那时的宗教活动同时也就是政治活动,所以要将之分离出来自然是困难的事。随着人们社会活动的扩展和思维水平的提高,阴阳五行便成为政权存在与秩序的思想支撑。这种情况在战国秦汉间便有明显之体现。董仲舒《春秋繁露》一书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他在该书中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而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故谓治,逆则乱,顺之则法。”[8]董仲舒这段行文自天地之气的追溯开始,进而论及阴阳、四时、五行。可以看出,他是把阴阳五行当作一个理论整体来应用和发挥的。其中所言之“治”,一方面是是指社会管理,另一方面是指这种管理达到了有序的境界。两者构成了稳固的政治统治的完整意义。在他看来,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就必须遵照阴阳五行的理论来行事,只有“顺”之而行,才能有“法”而“治”;否则,“逆”而行之便要出现混乱的局面。董仲舒在总括了阴阳五行理论对于社会治理的作用之后,紧接着结合古代职官的相互作用以及四时更替与朝政的变化说明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运作规则,他以司农为木,以司马为火,以司营为土,司徒为金,司寇为水,以为彼此具有相生相胜的关系。不论这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还是董仲舒主观设定的,我们都难于否认它在后来政治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力。从白虎观经学会议,到班固所辑录的《白虎通义》的流行,从纬书的政治性预言到隋代萧吉的《五行大义》,以及明清之际先后制定的与政治相关或者为政治服务的种种历法,我们都能够看到这种以阴阳五行为基础的政治秩序论证。然而,有趣的是,阴阳五行既可以为政治秩序做论证,也可以作为社会转型、改朝换代的思想工具。这是因为阴阳五行理论乃出于先民对事物存在与发展历程的观察。阴阳既统一又对立,而五行可以相生,也可以相克,这种理论本身宣告了事物并非永久不变,更不是永恒存在。事实上,古人也是这样认识的。萧吉说:“日一南,万物死;日一北,万物生。”[9]这个描述是以阴阳转换为根据的。为什么说“日一南,万物死”呢?因为“南”意味着“阳盛”,盛极必衰,阳转为阴,入阴则为“死”;为什么说“日一北,万物生”呢?因为“北”意味着“阴盛”,盛极亦必衰,阴转为阳,阳初起则生。这种事物“生死”的阴阳变换也可以通过五行来解释。《白虎通义》说:“五行所以更王,何?以其转相生,故有终始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是以木王,火相,土死,金囚,水休。王所胜者死囚,故王者休。”[10]《白虎通义》以王、相、休、囚、死来形容事物发展的五个阶段。按照这种轮转方式,五行的每一种都有“王”的阶段,也都有“亡”的时刻。宇宙事物就在这种轮转过程中生死交替着。显然,五行的轮转乃是阴阳变换理念的进一步发展,两者都是为了表征大千世界事物的关联性与暂时性。在古人看来,这种“规律”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适用于人类社会。没有不升降的太阳,也没有不兴衰的朝代。历史上,朝代的兴衰问题,先民们有种种不同的表示法,而最有趣的则是颜色。由于五行本身可以五色来替代,朝代的兴替也就可以不同的颜色来象征。《史记·封禅书》说:“秦始皇既并天下而帝,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蚓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鸟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于是秦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这段话记载了秦朝以“水”为运,崇尚“黑色”的根由。在义理上,这遵循的是邹衍的“五德转移”说。根据这个“理论”,黄帝为土德,尚黄;夏代为木德,尚青;殷代为金德,尚白;周代为火德,尚赤。由邹衍所提出的“五德转移”说不仅成为秦始皇取代周代而帝的理论根据,而且深深影响了汉代以来的社会政治体制。甚至连汉末的黄巾起义也利用了这个理论,高喊“苍天已死亡,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所谓“苍天”指汉王朝,而“黄天”则指黄巾起义将建立的新政权。有研究者指出,黄巾起义口号改了汉王朝的“气运”[11];不论其真实情况如何,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阴阳五行理论所蕴含的事物兴衰原则确实为农民起义所采撷。这就说明,中国传统政治理念并非只是维护社会秩序之稳定;相反,任何一种政治力量在他们取代旧政权的时候往往都以为自己是符合天地自然的“气运”,而将旧政权视为“气运”的终结者。虽然这种政治历史循环论在今天看来并不是什么科学,但我们却可以透过其相关的资料比较清晰地理出传统中国之政权兴衰更替的发展脉络。(作者詹石窗,1954年生,哲学博士,毕业于四川大学宗教学研究所,现为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宗教学研究所所长。已撰有《易学与道教思想关系研究》等著作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现主要从事中国哲学、宗教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注释:

[1]黑格尔:《美学》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9页。

[2]详见陆思贤《神话考古》,文物出版社1995年版,第177-178页。

[3]《十三经注疏》下册第1625页。

[4]《太平经合校》第19页。

[5]《太平经合校》第148-149页。

[6](唐)吴兢编著:《贞观政要》卷五,岳鹿书社1996年版,第195页。

[7]邝芷人:《阴阳五行及其体系》,文津出版社1998年版,第424页。

[8](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9](隋)萧吉:《五行大义》,武陵出版社1989年版,第236页。

[10](汉)班固:《白虎通义》卷上,《四库全书》本。

政治哲学文化范文第2篇

一、尼采文化哲学与后现代主义

从本质上来说,尼采的哲学是文化哲学。历史是“一群伟大文化组成的戏剧”[1]。尼采试图以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的对立、融通、互动透析古希腊悲剧的诞生与陨逝,进而扩展到对整个西方文化的解读。尼采认为酒神精神消陨之后,独撑西方文化精神理念的日神精神日益演化为逻辑公式的木偶,西方文化演变为单一的科学文化,然而科学的发展并没有为现代人带来更多的幸福感,相反带来的是人的焦虑、苦闷与彷徨。为此,西方文化也患上了衰竭颓废综合症。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尼采以宣扬“上帝死了”的方式预示这种患病了的西方传统文化的终结,并在力主“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文化反思中,高扬“超人”的“权力意志”,力图开启一种新的西方文化价值向度。众所周知,在西方,上帝不仅是人们崇拜的对象,它更是凝聚一切最高价值的象征物,并进而演化为西方文化价值之源的一个文化范畴。不过在尼采那里,作为文化范畴意义的上帝与实体意义的上帝一样,终究是作为人类一种异己的力量而存在,始终压迫、压抑着人。只有人才是文化的灵根,文化的一个中心范畴,只要上帝存在,人类就永远长不大,人类就只能是孱弱、怯懦、无能的代名词。人类创造的文化永远是异己的文化、异化的文化。既然文化是人类自身的创造物,人类文化的进步也只有寄托于人本身,那么又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引领人类文化前行呢?尼采把新文化创造的重任交付于“超人”。“超人”实质上是以一种具有坚强意志力和不断能进行自我超越的创造者的形象出现在尼采的文化哲学视域中的。尼采坚信“一切创造者都是坚强的”[2],“人是一种应该被超越的东西”[3],超越了“人”之后的“人”便是“超人”。“超人”的出现增强了人类的力量感,克服了人类一切伤感的柔弱与颓废,能够在上帝死了之后为人类的生活探索一种新的意义,标领一种新的西方文化价值向度。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尼采正是从深刻而独特的文化解读、尖锐而彻底的文化批判、大胆而新颖的文化预设三个层面上构建起他的文化哲学王国。

公认的后现代主义者福柯、德勒兹、德里达以及后期的海德格尔等人都曾深入地研究过尼采。尼采也一直被奉为后现代主义的直接先驱者之一。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其中尼采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对理性主义的责难、对假人道主义的抨击都构成了后现代主义思想的重要源头,那么从文化哲学层面来看,尼采身上所潜伏着的后现代意蕴又何在呢?笔者认为尼采文化哲学中的后现代意蕴最深刻地表现在它的解构之维上,即对西方传统理性文化和二元对立文化的解构上。

众所周知,西方传统文化精神的内核是逻格斯,是理性。它强调的是人的一切行为活动精神理念,人世间的万事万物都要接受理性法庭的审判,其结果是人应有的活力、朝气、精神被逻辑、理性、科学压碎,文化单向度地发展为科学文化、精神文化、心灵文化(也就是尼采所说的酒神文化)的沦丧以及快乐文化的消逝。因此,人始终处于不幸的境遇下。

尼采作为一个思考人类如何快乐、如何幸福的思想家,必然要对造成人类不幸的理性文化进行解构,这种解构就要剥掉理性光辉的外衣和揭露理性实质上的无能,以及打破理性结果和真理的权威。

西方理性文化又是建立在“二元对立”的思致模式上的,因此,尼采除了对理性文化进行颠覆外,同时展开了对二元对立文化的解构,在西方传统文化中一直存在彼岸与此岸、天国与尘世、上帝与人、理性与非理性的二元对立。尼采认为这种二元对立的结果是前者对后者造成压迫、压抑,是感性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整体断裂和人在文化中的消失与被榨干。二元对立的世界原本就不存在,这只是人类理性作祟所致。所以解构理性文化与解构二元文化对立是一致的。

当然尼采的文化哲学不仅是文化解构学,同时也是文化建构学。为了打破理性文化与二元对立文化的恶劣传统,尼采断然用意志取性,意志既不是物质的也不是精神的。它不存在二元对立,它本身就是运动、创造和超越,世界本身的生存及转化并无任何目的及意义,意义是创造性意志所赋予的,所以倘若承认文化是一种意义系统,那就必须承认文化是意志的产物。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权力意志”不断升华也就是文化的发展,那又是什么象征权力的意志升华呢?在尼采看来,那就是“超人”的诞生。因此,“权力意志”与“超人”是相通的。无论是“权力意志”还是“超人”,其实质无非标志着西方文化的一种新的价值向度。而正是在这点上尼采与后现代主义者是极为一致的,它们都企图通过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与颠覆重建一种更为合理的西方文化样式,重塑一种更为健康的西方文化心理,重新开拓一条更为光明的西方文化道路。尼采文化哲学思想正契合了后现代主义这一场广义上的文化哲学运动的内在精神要求。

二、西方后现代主义政治思潮的产生

作为一场广义上的文化哲学运动——后现代主义的兴起又与西方社会的政治变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西方,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可谓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年代。以法国“五月风暴”学生运动为先导的新左派运动在欧洲和北美的蔓延,第三世界争取民族解放的反殖民运动,美国青年的反文化运动、反越战运动、黑人政治与民权运动、妇女运动等等,使长期散落在社会边缘的各种社会力量的能量激烈地尽情释放。后现代主义者博德里亚认为,“五月风暴”意味着一个文化的分水岭,那是西方知识分子集体“淡出”的一次告别仪式。费里和雷诺在其合著的《六十年代的法国哲学》中断言,像福柯、德里达、拉康、德勒兹、凡蒂莫以及德国的哈贝马斯等人,我们如今称作“一代哲学家”中他们的最典型、最基本的作品几乎都与1968年的“五月风暴”是同时期的,这并不单单是一种巧合,“五月风暴”不仅为后现代主义提供了精神资源和实践动力,而且也充当了后现代主义理论家们的思想熔炉。“1968年的五月骚乱极大影响了后来的后现论的发展”[4]。总之,在那样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后现代主义虽然并不是一种直接鼓吹社会变革的政治理论,但它与那个对现代主义大力实施的批判与颠覆的年代的气质是一脉相承的。

60年代的政治背景对后现代主义的兴起的影响还表现在新社会运动为后现代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边缘社会力量的各类文化运动和社会运动催生了各种新的激进政治力量的出现。随着多种政治力量的出现,后现代主义者的注意力也开始转向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多样化的权力形式,对女性主义、生态运动、绿色和平运动等产生了浓厚兴趣,而这些新兴运动构成了对资本主义的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以及环境破坏、人性异化等现象的强烈抗议。可以说,以上种种新社会运动的主题已经不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它已经提出了非中心化、差异化、多元化的后现代主义原则,因而为后现代主义兴起与发展奠定了深厚的现实土壤。在现实土壤上诞生的种种的后现代思想向西方政治领域内的渗透,则形成了后现代政治思潮。

三、尼采文化哲学的后现代主义政治意蕴

美国著名的后现代主义研究专家凯尔纳和贝斯特认为“后现代政治”是在后现代社会状态下,政治层面上的一种后现代主义的转向,重视主体性回归和话语权控制是后现代政治的重要特性。作为一种思潮的后现代政治是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遗址的基础上,结合后现代主义理论而形成的。它继承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批判的特性,但又超脱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视野,融合后现代主义对理性主义批判和非理性主义特征。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那么在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后现代主义的非理性主义绝非是反理性主义。这就如同尼采张扬非理性但绝非主张反理性,尼采和后现代主义张扬非理性如同培根主张“知识就是力量”、康德“理性为自然立法”一样提升了人的主体性。所不同的是,培根、康德等人是从理性角度来提升人的主体性,而尼采和后现代主义是从非理性角度出发。后现代主义大师福柯承认,他虽然是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者阿尔都塞的学生,但他个人的研究动力却来自阅读尼采[5]。在《监视与惩罚》中,福柯通过对近代疯病史的研究,看到了古典理性概念的症结,提出要用尼采的非理性主义调和西方文明史上占主导地位的理性倾向。

西方理性主义在政治层面的体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传统政治模式实行的是韦伯的官僚制度系统的科层制,在政治行为上实施的是高度破碎化的分工作业,在政治组织的构建上以所谓效率为根据,在政治运作上以命令为主要方式,在政治刑罚机制上主张主体化。主体化概念原本来自阿尔都塞。阿尔都塞运用这个概念来说明西方人的主体,实乃意识形态造成的一种自我幻觉。

“大写主体”的意识,恰恰是被意识形态主宰的主体,即受支配的客体。福柯进一步点明,主体化的关键,在于现代机构针对个人的规训调控。福柯认为在欧洲历史上,现代刑罚改良代表了一次重大政治策略变化,即由暴力压迫,转向心灵驯服。所谓现代人的主体化过程实质上就是通过纪律约束、社会规范、社会教育等方面培养驯服化了的主体。现代西方社会主体的此种遭遇被福柯称之为“人死了”、“大写主体”对“小写主体”的压迫。

从尼采文化哲学视角看来,科层制政治模式、主体化的政治刑罚机制的本质是只注重人的“工具理性”而忽视人的“价值理性”的单维度的日神精神支撑的唯科学主义在政治领域的一种体现。尼采文化哲学中“超人”所代表的文化价值向度要求充分挖掘人的主体性与价值性。“超人”所代表的文化方向最大意义就在于肯定人生命本身,而对生命本身的肯定才能防止人类文化的枯竭、衰亡与堕落,才能克服以信仰为中心的基督教伦理、以服从为中心的西方行政伦理对人的生活的压抑而导致的人的生命本能的衰弱。商业化社会的普遍匆忙及由破碎化劳动分工制度和科层制式的官僚制度也导致政治异化、人的物化及主体性的沦丧。所以尼采在“上帝死了”之后,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用“超人”的形象来预示后现代主义者所主张的社会必须改变“人死了”的状况,反对一切“大写我”对“小写我”的压迫的理论诉求。因此,尼采的文化哲学在一定程度上以扭曲的方式体现了后现代社会下对人的生命、意志、主体性的强烈追求。之所以说其是以扭曲的方式体现出后现代政治这一特性,主要鉴于尼采不是直接从“现实人”的理性层面来抬高人的主体性,而是以“超人”的非理性来放纵人的主体性。超级秘书网

后现代主义政治除了重视主体性回归还特别讲求话语权的控制。话语权控制的最初研究来自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的探讨,后又有福柯的知识权力控制、法兰克福学派及哈贝马斯的技术控制等话语权控制理论。所谓话语权的控制并不是指实质性的实体控制,也就是并不一定通过军事、武力或侵略的方式对需要控制的对象加以控制,其实质是一种文化上、意识形态上、精神领域上的控制。那么为什么会存在话语权控制现象呢?从尼采的文化哲学角度看,主要是西方传统文化中深深根植着一种“二元对立”的传统,即在西方传统文化中一直存在彼岸与此岸、天国与尘世、上帝与人、理性与非理性等的二元对立,在二元对立的模式中,前者总是控制着后者,而这种控制往往体现为“话语”控制。尼采具有强烈的取消二元对立的后现代主义倾向,但必须指出,尼采在消解西方传统文化二元对立的过程中,是以建构的方式来解构二元对立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这种建构主要体现在他所创造的“权力意志”上。“权力意志”实质上是上述种种“二元”的融合,尤其是理性与非理性的融合,换句话说,““权力意志”实质是“超越式的理性后的非理性”。尼采赋予“权力意志”二元融合的基础主义特性,往往为激进的后现代主义所诟病。在激进的后现代主义看来,尼采是一个砸碎偶像而又不放弃权威,一个反对理性本体又重塑非理性本体的病态的现代主义者,而绝非是后现代主义者。激进后现代主义者对尼采的评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从后现代主义政治的立场看,尼采之所以要给人类塑造一副具有强烈“权力意志”的“超人”的形象,实质上是在打造一种话语的引领者,一种权威的创立者形象,而他的“权力意志”完全可以解读为“意志权力”,即精神、话语的控制权。必须承认尼采的话语控制权思想是抽象的、间接的,只是表现出了尼采对后现代社会政治的一种朦胧的预感。现代社会知识控制、媒体控制、技术控制、文化工业控制等似乎正在演绎着尼采的“权利意志”的控制力量。而纵观现代政治的斗争,从各国总统的选举、政党的换届、议会席位的争夺、联合国会议的唇舌之战、政治媒体上的你讥我讽、意识形态上的宣传之战、人权问题上的纠缠不休等不正是给我们上演或正在上演着话语权的斗争景观吗?但必须要指出的是当今时代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话语权是在谈判、协商的基础上,顺应时代潮流,顺应历史趋势和当代多极化的世界发展态势中积极引导世界、人类和平发展过程中而获得的。任何想通过武力、意识形态、人权问题等手段实现独霸话语权的想法和行为都是错误的。

[参考文献]

[1](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39.

[2](德)尼采.瞧!这个人[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1986:91.

[3](德)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M].桂林:漓江出版社,2000:6.

政治哲学文化范文第3篇

中国政治具有悠久历史。在各种具体行政事务中,在军事斗争与外交活动中,在改朝换代的变更过程中,政治家们有许许多多的感触,积累了各种各样的经验。这些内容付诸文字,就形成了独特的政治文化。其内容不仅涉及个人的思想意识修养,而且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从这个角度来看,不了解政治,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中国社会,从而也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反过来说,不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诸多层次上去思考探索也是不能很好把握政治制度、政治思想蕴含的。政治与传统文化这种密切关系度是我们打开中华民族思想文化宝库的一把不可多得的钥匙。在这个领域,前人所留下的探索足迹密密麻麻、重重叠叠。我们不可能穷尽其知识海洋,但却可以对一些最基本的方面进行归类与抽象性思考。

一、“天人合一”与政治思维

让我们从思维角度来考察这个问题。所谓“思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相对于“存在”而言,这指的是意识、精神;相对于感性认识而言,这指的是理性认识及其过程。就后一种意义来说,思维表现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间接与概括性的反映,其内涵相对较大而外延相对较小;就前一种意义来说,思维表现为客观世界的认知及其境界创造,其内涵相对较小而外延相对较大。就类型而论,人们一般将之分为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

笔者以为,除了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这两种类型之外,应该还有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类型,这就是“象征思维”。黑格尔说:“‘象征’无论就它的概念来说,还是就它在历史上的出现的次第来说,都是艺术的开始……”[1]按照黑格尔的观点,象征的担当者是贯注了自觉意识的符号,它与单纯的符号或记号不同,意义与表现意义的手段之关系不是一种完全任意构成的拼凑。一方面,象征以感性形象为符号,这必然遵循着形象思维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象征背后蕴含着一种深层次的意义,这种意义的理喻所遵循的原则乃是逻辑的。因此,象征思维既不是单纯的形象思维,也不是单纯的逻辑思维,它既包含着形象思维,也贯注着逻辑思维,是两者兼而有之的中间思维状态。此等中间思维状态与中国传统政治具有什么关系呢?初看起来,这似乎只是一种任意的关联,但只要稍微推究一下,就会发现彼此确实存在着奥妙的关系。为了揭示中国传统政治与象征思维的关系,我们这里有必要先对行业或者专业思维问题作一番交代。所谓行业思维或专业思维,就是一般思维规律在具体行业或者专业领域中的应用而形成的一套思维原则与形式。例如,将一般思维规律应用于戏剧行业,就形成了戏剧思维;应用于商业领域,就形成了商业思维;应用于外交领域,就形成了外交思维;应用于经济领域,就形成了经济思维;同样道理,将一般思维规律应用于政治领域,也就形成了政治思维。就广泛的角度而言,政治是一种社会管理模式或者称作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如何在管理过程中有效地进行操作,这就需要对该领域的客观存在有一番了解和判断,从而才能形成决策和行动。对中国来说,也就是需要对中国的国情、社情有一番了解,才能形成对中国社会的管理决策与行动。

一般地说,政治思维具有两个基本特点。首先,站在主体立场上论证所掌握的政治制度的合理性,批判对立政治制度或衰变制度的不合理性。其次,体现了政治主体对社会存在与次序的掌控性。可以说,任何政治思想家的思维都建立在这两个基点上。不过,必须指出,不同民族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历史时期中的政治主体对于这两大特点的表现却又有许多差别。如果说,古代西方国家因伯拉图与亚里斯多德一类人物之逻辑学成就的巨大影响而体现出比较明显的逻辑论证式的政治思维,那么古代中国则因传统象征思维的巨大影响而体现出比较明显的象征比类式的政治思维。追溯一下历史,我们不会忘记,中华民族从结绳记事开始就逐步地形成了象征思维。而仓吉造字,象形比类,更使象征思维得到了强化。《周易》创造了卦象符号与语言文字符号相互转换的模式,在长期的经学教育中处于核心地位,这在思想领域无疑成为巨大支撑。故而,中国传统政治思维必然具有这种文化背景的投影。甚至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象征思维乃是中国传统政治思维的重心。传统象征思维在政治上的投影,表现为“天人合一”观念在社会政治组织中的根深蒂固作用。思想史表明,中国先民们很早就在思考“人”与“天”的关系问题。尽管说法各有不同,但认为“天”与“人”在本质上“合一”的思想却占居主导地位。所谓“合一”,包含着两层基本意义:一是说天人相通;二是说天人相类。前者把“天”与“人”当作一个息息相通的整体;后者则把天的结构模式当作人类社会组织以及个体肉体组织范本,以为天所具有的,在人及其社会组织中也照样具有。“天”是人类的本原,而人则是天的缩影。这种象征思维法式应用于政治组织,就得出了帝王是“天子”的观念。因此,将天子所统领的政权看作天的恩赐,这种思想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显然,这是把人类与天当作整体来把握的;另一方面,古人在观察中认识到天体自然界的运行,了解春夏秋冬四季的变化,当他们将这种认识应用于政权组织时就形成了春夏秋冬四季之官职。《周礼》中的的官职记载明显体现了这种特色。不仅如此,古人还将天体结构与地上的社区组织对应起来。他们基于长期的观察,确认了太阳系中九星的重要地位,于是在行政区域划分时便提出了“九州”的思路。凡此诸多迹象都反映了“天人合一”的象征思维特点,而这种象征思维在传统中国政治中的确具有独特的规范作用。

二、“尚中”与政治核心

中国古代的政治结构模式不仅遵循着“天人合一”的象征思维,而且也贯注着“尚中”的思想理念。自上古至近代,政权是围绕着帝王天子核心来运行的。帝王天子居于朝廷之中,其所受到的尊崇体现了中国政治大道统的“尚中”原则。这种原则在外在形态上也是通过象征来展现的。我们知道,天子所穿的龙袍是黄色的。“黄色”本身就代表了“中”。因为在古代,以青、赤、黄、白、黑五色代表五方;青与赤代表东与南;白与黑代表西与北;黄色居于五色之中,代表中央。再往深一个层次看,五色之黄与五行之“土”又是相配合的。“土”居金木水火之中,与五色之黄色可以互相转换。从某个角度看,“土”可以黄色来象征;反过来说,黄色也可以“土”来象征。这种彼此的相互转换恰好说明了“中”的理念的极端重要意义。在政治上,“土”与“黄”所代表的是上古至农业文明时代对于帝王的组织核心地位的肯定,同时也表明了号令一统的思想观念。“尚中”的思想观念并非出于封建时代。其实,早在原始社会的五帝传说时期便已略见端倪。中华民族素以黄帝为人文初祖。顾名思义,所谓“黄帝”当然是居五色之中且统领四方的中央帝。《淮南子·天文训》说:“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执绳而制四方。”这种以“土”居中央,以黄帝为统领四方之帝的理路,在思想上所遵循的即“尚中”原则。从语言符号之象征来看,“尚中”原则不仅蕴含于“黄帝”的名称里,也扩散于黄帝之佐“后土”上。《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称:“社稷五祀……土正曰后土。……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作为黄帝之“佐”,后土的官职是“土正”。所谓“土正”就是“土官”。《礼记·月令》称季夏之月“其神后土”。注曰:“后土,亦颛顼氏之子,曰黎,兼为土官。”从《礼记·月令》的记载可知,后土乃是合于五行之土位的重要官员,文中之“季夏”又称“长夏”,在时令上居于四季之中位,故后土所居之位显然也是中位,其“尚中”思想在这里也得到体现。由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早在原始社会的政治组织内,“尚中”已经被作为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实施着。在《周易》这部素有“群经之首”的古老典籍里,“尚中”理念有了进一步发展。《易》继承了先前那种以黄色象征中土的思想,“得中”则称为吉。《坤卦》六五爻辞说:“黄裳,元吉。”按《易》之重卦,由两个三画卦构成,每个三画卦都有一个中爻。六五之爻居上卦之中,而“黄”则居五色之中,象征中道。实际上,在“十翼”(即《易传》之十篇)内,有关中道的思想已成为其卦象阐释的一条基本规则。爻有阳有阴,阳为刚,阴为柔,刚柔之爻不论居于上卦之中或下卦之中都称作“得中”,亦即刚柔得中,或为一刚得中,或为一柔得中,或为双刚得中,或为双柔得中,或为刚柔分中,此等情形皆视为吉利。如《观卦》《彖传》云:“中正以观天下。”这是对《观卦》六二与九五爻而言。六二阴爻为柔,居下卦之中位、臣位;九五阳爻为刚,居上卦之中位、君位。六二与九五象征君臣各居其位,各守中正之道,故为吉利之象。再如《比卦》第五爻为阳爻,其辞云:“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象传》云:“显比之吉,位正中也。”从《周易》的卦爻象征里,我们可以明了,“中”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上下四方相对应而存在的,有君必有臣,有臣必有民。因此,守中道这种理念又意味着一种社会政治次序。从政治学角度看,“尚中”既意味着以“中”为贵,又表征以“中”制四方的行政管辖。前引《淮南子·天文训》所称黄帝“执绳而制四方”一语即说明这一点。有学者认为,“执绳”是在图腾柱上测日影的活动,“制四方”是对东西南北四个方位辅助立柱的控制[2]。但从《国语·鲁语》所言“黄帝能成命百物,与明民共财”的记载看,其“执绳”活动似乎不是一种单纯的天文技术活动,而是有比较明显的行政象征意义,“绳”可以转化为尺度,引申之则为规矩原则。故而,“制四方”应该是按照一定的规矩来治理四方。后世所谓“土旺四季,罗络始终”、“守中以制外”当缘起于黄帝“制四方”的神话传说。《尚书·召诰》云:“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这里的“王”指的是“周成王”。其意思是说,周成王卜问上帝,在洛邑(土中)亲自治理天下。在古代,洛邑是九州的中心。《白虎通·京师篇》谓:“《尚书》王者必即土中何?所以均教道,平往来,使善易以闻,恶易以闻,明当惧慎。”这个解释既体现了“土中”的特殊地位,又说明了作为“土中”的京师不是与世隔绝的,而是与“四方”有往来的。王居“土中”并非在那里什么事情都不干,而是要“均教道”,即使伦理教化得以均衡地展开。这种思想在汉代以来一直还是被承袭着。如《汉书·地理志下》谓:“昔周公营洛邑,以为在于土中,诸侯蕃屏四方。”《南齐书·萧颖胄传》:“铸黄金为龙数千两埋土中。”将黄金铸造的“龙”埋在土中,这表面看来似乎与政治无关,但实际上是以象征手法来表达对于“土中”的尊崇景仰,而《汉书·地理志》所讲“蕃屏四方”则表明“四方”诸侯对于据守“土中”的天子是臣服的。

三、“中和”与政治调理

不过,也必须看到,“尚中”理念在政治上的应用并非仅仅意味着四方对“土中”的臣服,而是同时兼有“中和”的社会关系调理意义。居中而“和”,谓之“中和”,这种由“尚中”发展起来的政治哲学观念在道家与儒家的文化传承系统里有各自的表述。《道德经》称:“冲气以为和。”所谓“冲”通为“中”,故“冲气”即是中气、中和之气。孔子《论语·雍也》: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过去,学术界一些人在解释这句话的时候,总是把它当作“马虎”哲学的典型加以批判,其实孔子这句话是从《易经》的“刚柔得中”思想发展而来的,它不是教人做和事老,而是告诫人们,事物发展具有相对性,有正面必有反面,有好必有坏。在这种相对的事物关系中,有一个中和的道理存在,所谓“中庸”就是注意到各方面的相互关系,使之中和而不至于出现偏颇。例如,一位领导者面对各种不同意见,应该保留那些正确的,而舍去那些错误的。孔子的这种思想在后来的《中庸》里得到了进一步的阐发。《中庸》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3]《中庸》以“中”为天地大本,明中和之妙用,蕴含天人对应之理则。作者以为“和”是天地定位,万物化生的“达道”。这就把“中和”提高到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层次上来认识了。就孔子及其后学而言,他们论述“中和”应该说主要是从伦理的角度展开的,但也不否认其所具有的政治意义,因为在中国古代政治与伦理本来就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所以,将“中和”观念应用于处理君臣将相关系,这并非向壁虚造。从《太平经》里,就可以找到许多以中和为思想指导以处理政治关系的例证。该书卷十八至卷三十四《和三气兴帝王法》指出:“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天有三名,日、月、星,北极为中也。地有三名,为山、川、平土。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欲太平也,此三者常当腹心,不失铢分,使同一忧,合成一家,立致太平,延年不疑矣。”[4]又说:“元气与自然太和之气相通,并力同心,时恍恍未有形也,三气凝,共生天地。天地与中和相通,并力同心,共生凡物,凡物与三光相通,并力同心,共照明天地。……君臣民相通,并力同心,共成一国,此皆本之元气自然天地授命,凡事悉皆三相通,乃道可成也。”[5]《太平经》从元气论出发,根据“一分为三”的结构模式,将天地自然以及人类社会的存在状况进行类比,最后归结到“君臣民”的关系问题上,其目标是为了“共成一国”,这很明显是出于政治的需要,而其方法则在于一个“和”字,它讲“太和”、“中和”无非是为了人间社会的“并力同心”。《太平经》这种思想应该说是以当时的社会政治背景为前提的,所以它强调“和”在某种程度上看乃反映了人们的社会政治要求。

当然,必须看到的是,传统上所谓“中和”也不是提倡彼此意见的完全相同,抹煞区别,而是讲究“别中的协调”。《晏子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齐景公在冬至打猎,晏子在遄台陪伴。时有大臣梁丘据也来到那里。景公就说:“只有据与我相和呀!”晏子针对性地说:“梁丘据只是与您相同而已,怎么谈得上是相和呢?”景公问:“‘相和’与‘相同’有区别吗?晏子回答说:“有区别。‘相和’好像做羹汤一样,用水、火、醋、肉酱、咸盐、酸梅等,来烹饪鱼肉,用柴烧,通过厨师来调和,以五味作调济,补充味道不足之处。这样,君子才能吃它,也才会感觉可心爽口。君臣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君王认为适宜的政事,其中不免也会存在不适当的地方。作为臣子,如果能够指出那些不恰当的地方,就可以使所行的政事趋于完美;再说,君王认为不当的事,也有适当的地方,为臣者指出其恰当的地方,就可以改正不当的地方……但是,这位梁丘据就不是这样,他只是一味附随而已,君王认为可以,他也说可以;君王认为不可以,他也说不可以。这就好像用水去调济水,谁能吃这样的羹汤呢?‘相同’就是这样不好。”景公听了晏子的一番分析,连连赞叹,以为晏子说得有理。――这个故事表明,中和不是没有原则的苟同,而是取长补短,互相搭配,使之更好发挥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看,政治上要能够真正地达到“中和”,还必须采纳不同意见。关于这一点,我们从《贞观政要》里可以发现许多发人深省的趣事。该书记载:“长乐公主,文德皇后所生也。贞观六年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于长公主。魏徵奏言:昔汉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岂得同于先帝子乎?可半楚、淮阳王。’前史以为美谈。天子姐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良以尊于公主也,情虽有殊,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公主,理恐不可,实愿陛下思之。”太宗称善。乃以其言告后,后叹曰:‘尝闻陛下敬重魏徵,殊未知其故,而今闻其谏,乃能以义制人主之情,真社稷臣矣!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妻,曲蒙礼敬,情义深重,每将有言,必俟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故韩非谓之说难,东方朔称其不易,良有以也。忠言逆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深所要急,纳之则世治,杜之这世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6]这个故事中的“长乐公主”是指唐太宗的第五女;而“长公主”是指唐高祖之女。故事围绕长乐公主出嫁的嫁妆规格是否可以超过唐太宗之姐妹“长公主”一事展开情节。按照唐太宗原先的安排,长乐公主出嫁,因为是自己的女儿,所以准备给予重重的陪嫁,其嫁妆超过“长公主”一倍。魏徵对此颇不以为然,他直截了当进谏,请求唐太宗慎重而为。唐太宗最后采纳了魏徵的意见,并且将魏徵的进谏向皇后通报,皇后十分称赞魏徵的进谏。这虽然是关涉两个公主的嫁妆问题,但却反映了政治生活中的“公平”原则。因为皇帝家事在封建社会中也具有政治意义,所以如何处理好家事,也关系到国是。在这种情况下,魏徵大胆进言,而唐太宗也能够采纳之,一方面体现了魏徵不是无原则的和事老,另一方面则反映了唐代政治生活中处理君臣关系实际上遵循着“中和”的理念。像唐太宗与魏徵这样密切的君臣关系,在历史上虽然比较少见,但能够纳谏的皇帝却并非仅仅唐太宗一人。稽考一下《资治通鉴》以及其它诸多史书,我们不难发现此类资料。可见,“尚中”与“中和”作为中国古代影响深远的思想理念,它们在传统政治活动中是不可或缺的两大精神杠杠。

四、“阴阳五行”与政治秩序

既然政治意味着一种社会管理,那么任何在位的管理者总是希望建立起一种稳定秩序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来维持这种秩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不过,不同的民族由于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的区别,对于秩序的稳固而言,却各有自己不同的思路和论证的根据。就古代中国来讲,论及秩序问题,我们是无法回避传统的“阴阳五行”理论的,因为它在实际上已经发挥了政治秩序的理论根基的效用。所以,我们也就不能不对此稍做探讨。

台湾学者邝芷人先生在《阴阳五行及其体系》一书中说:“阴阳五行的原则系统对中国传统学术思想,甚至生活方式的影响既远且深。阴阳五行的体系被应用来解释朝代兴替;说明伦理规则、政治制度,以及其它人文价值规范之正当性;作为音律理论之基础原则,解释与预测气象之变化以及医药病疾之原理,以及用来建立预测人生祸福之禄命法。凡此种种,皆表明阴阳五行的原理在传统中国的学术思想中被视为一种‘一般系统理论’的。”[7]邝先生这一段话对“阴阳五行”理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做了很好的概括。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把“阴阳五行”称为“一般系统理论”。不论这个提法是否能够被大部分学术界人士所接受,它对于“阴阳五行”理论特色的理解来说无疑是富有启迪意义的。

过去学术界一般认为,“阴阳”与“五行”本属于两个思想体系,五行思想早于阴阳思想;五行指的是木火土金水,阴阳即互相对待的两极。经过一定阶段的发展,阴阳与五行互相融合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就五行来说,其所包含的基本原则无非是取象比类和相生相克。所谓“取象比类”就是根据五行本有的性质功用,将人们所可认识的宇宙事物进行归类,于是有了心肝肾肺脾“五脏”及呼、笑、歌、哭、恐“五声”等等的对应概念组。这种对应在《礼记·月令》以及《吕氏春秋》等书中已经使用得相当普遍。至于“相生相克”指的是五行之间对立统一的相互关系。古人为了使五行理论更具有实用价值,又引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与之配合,因十天干本来就是阴阳交错的,当五行与天干汇合之后实际上意味着五行与阴阳相错综而成为一个理论整体了。

对于阴阳五行理论的科学性问题,向来有许多非议。但不论现代学者如何对这个理论进行尖锐的批判,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起的奠基性作用则是不可抹煞的事实。笔者在这里由于论述主题之规范,无法对这个理论在传统文化诸多方面的影响进行评述,但就政治领域来作一番审视却是可能的。

阴阳五行与传统中国政治的关系早在这个理论成型时就已经确立了。因为这个理论成型于上古宗教气氛浓厚的背景中,而那时的宗教活动同时也就是政治活动,所以要将之分离出来自然是困难的事。随着人们社会活动的扩展和思维水平的提高,阴阳五行便成为政权存在与秩序的思想支撑。这种情况在战国秦汉间便有明显之体现。董仲舒《春秋繁露》一书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他在该书中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而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故谓治,逆则乱,顺之则法。”[8]董仲舒这段行文自天地之气的追溯开始,进而论及阴阳、四时、五行。可以看出,他是把阴阳五行当作一个理论整体来应用和发挥的。其中所言之“治”,一方面是是指社会管理,另一方面是指这种管理达到了有序的境界。两者构成了稳固的政治统治的完整意义。在他看来,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就必须遵照阴阳五行的理论来行事,只有“顺”之而行,才能有“法”而“治”;否则,“逆”而行之便要出现混乱的局面。董仲舒在总括了阴阳五行理论对于社会治理的作用之后,紧接着结合古代职官的相互作用以及四时更替与朝政的变化说明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运作规则,他以司农为木,以司马为火,以司营为土,司徒为金,司寇为水,以为彼此具有相生相胜的关系。不论这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还是董仲舒主观设定的,我们都难于否认它在后来政治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力。从白虎观经学会议,到班固所辑录的《白虎通义》的流行,从纬书的政治性预言到隋代萧吉的《五行大义》,以及明清之际先后制定的与政治相关或者为政治服务的种种历法,我们都能够看到这种以阴阳五行为基础的政治秩序论证。然而,有趣的是,阴阳五行既可以为政治秩序做论证,也可以作为社会转型、改朝换代的思想工具。这是因为阴阳五行理论乃出于先民对事物存在与发展历程的观察。阴阳既统一又对立,而五行可以相生,也可以相克,这种理论本身宣告了事物并非永久不变,更不是永恒存在。事实上,古人也是这样认识的。萧吉说:“日一南,万物死;日一北,万物生。”[9]这个描述是以阴阳转换为根据的。为什么说“日一南,万物死”呢?因为“南”意味着“阳盛”,盛极必衰,阳转为阴,入阴则为“死”;为什么说“日一北,万物生”呢?因为“北”意味着“阴盛”,盛极亦必衰,阴转为阳,阳初起则生。这种事物“生死”的阴阳变换也可以通过五行来解释。《白虎通义》说:“五行所以更王,何?以其转相生,故有终始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是以木王,火相,土死,金囚,水休。王所胜者死囚,故王者休。”[10]《白虎通义》以王、相、休、囚、死来形容事物发展的五个阶段。按照这种轮转方式,五行的每一种都有“王”的阶段,也都有“亡”的时刻。宇宙事物就在这种轮转过程中生死交替着。显然,五行的轮转乃是阴阳变换理念的进一步发展,两者都是为了表征大千世界事物的关联性与暂时性。在古人看来,这种“规律”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适用于人类社会。没有不升降的太阳,也没有不兴衰的朝代。历史上,朝代的兴衰问题,先民们有种种不同的表示法,而最有趣的则是颜色。由于五行本身可以五色来替代,朝代的兴替也就可以不同的颜色来象征。《史记·封禅书》说:“秦始皇既并天下而帝,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蚓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鸟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于是秦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这段话记载了秦朝以“水”为运,崇尚“黑色”的根由。在义理上,这遵循的是邹衍的“五德转移”说。根据这个“理论”,黄帝为土德,尚黄;夏代为木德,尚青;殷代为金德,尚白;周代为火德,尚赤。由邹衍所提出的“五德转移”说不仅成为秦始皇取代周代而帝的理论根据,而且深深影响了汉代以来的社会政治体制。甚至连汉末的黄巾起义也利用了这个理论,高喊“苍天已死亡,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所谓“苍天”指汉王朝,而“黄天”则指黄巾起义将建立的新政权。有研究者指出,黄巾起义口号改了汉王朝的“气运”[11];不论其真实情况如何,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阴阳五行理论所蕴含的事物兴衰原则确实为农民起义所采撷。这就说明,中国传统政治理念并非只是维护社会秩序之稳定;相反,任何一种政治力量在他们取代旧政权的时候往往都以为自己是符合天地自然的“气运”,而将旧政权视为“气运”的终结者。虽然这种政治历史循环论在今天看来并不是什么科学,但我们却可以透过其相关的资料比较清晰地理出传统中国之政权兴衰更替的发展脉络。(作者詹石窗,1954年生,哲学博士,毕业于四川大学宗教学研究所,现为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宗教学研究所所长。已撰有《易学与道教思想关系研究》等著作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现主要从事中国哲学、宗教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注释:

[1]黑格尔:《美学》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9页。

[2]详见陆思贤《神话考古》,文物出版社1995年版,第177-178页。

[3]《十三经注疏》下册第1625页。

[4]《太平经合校》第19页。

[5]《太平经合校》第148-149页。

[6](唐)吴兢编著:《贞观政要》卷五,岳鹿书社1996年版,第195页。

[7]邝芷人:《阴阳五行及其体系》,文津出版社1998年版,第424页。

[8](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9](隋)萧吉:《五行大义》,武陵出版社1989年版,第236页。

政治哲学文化范文第4篇

中国政治具有悠久历史。在各种具体行政事务中,在军事斗争与外交活动中,在改朝换代的变更过程中,政治家们有许许多多的感触,积累了各种各样的经验。这些内容付诸文字,就形成了独特的政治文化。其内容不仅涉及个人的思想意识修养,而且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从这个角度来看,不了解政治,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中国社会,从而也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反过来说,不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诸多层次上去思考探索也是不能很好把握政治制度、政治思想蕴含的。政治与传统文化这种密切关系度是我们打开中华民族思想文化宝库的一把不可多得的钥匙。在这个领域,前人所留下的探索足迹密密麻麻、重重叠叠。我们不可能穷尽其知识海洋,但却可以对一些最基本的方面进行归类与抽象性思考。

一、“天人合一”与政治思维

让我们从思维角度来考察这个问题。所谓“思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相对于“存在”而言,这指的是意识、精神;相对于感性认识而言,这指的是理性认识及其过程。就后一种意义来说,思维表现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间接与概括性的反映,其内涵相对较大而外延相对较小;就前一种意义来说,思维表现为客观世界的认知及其境界创造,其内涵相对较小而外延相对较大。就类型而论,人们一般将之分为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

笔者以为,除了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这两种类型之外,应该还有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类型,这就是“象征思维”。黑格尔说:“‘象征’无论就它的概念来说,还是就它在历史上的出现的次第来说,都是艺术的开始……”[1]按照黑格尔的观点,象征的担当者是贯注了自觉意识的符号,它与单纯的符号或记号不同,意义与表现意义的手段之关系不是一种完全任意构成的拼凑。一方面,象征以感性形象为符号,这必然遵循着形象思维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象征背后蕴含着一种深层次的意义,这种意义的理喻所遵循的原则乃是逻辑的。因此,象征思维既不是单纯的形象思维,也不是单纯的逻辑思维,它既包含着形象思维,也贯注着逻辑思维,是两者兼而有之的中间思维状态。此等中间思维状态与中国传统政治具有什么关系呢?初看起来,这似乎只是一种任意的关联,但只要稍微推究一下,就会发现彼此确实存在着奥妙的关系。为了揭示中国传统政治与象征思维的关系,我们这里有必要先对行业或者专业思维问题作一番交代。所谓行业思维或专业思维,就是一般思维规律在具体行业或者专业领域中的应用而形成的一套思维原则与形式。例如,将一般思维规律应用于戏剧行业,就形成了戏剧思维;应用于商业领域,就形成了商业思维;应用于外交领域,就形成了外交思维;应用于经济领域,就形成了经济思维;同样道理,将一般思维规律应用于政治领域,也就形成了政治思维。就广泛的角度而言,政治是一种社会管理模式或者称作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如何在管理过程中有效地进行操作,这就需要对该领域的客观存在有一番了解和判断,从而才能形成决策和行动。对中国来说,也就是需要对中国的国情、社情有一番了解,才能形成对中国社会的管理决策与行动。

一般地说,政治思维具有两个基本特点。首先,站在主体立场上论证所掌握的政治制度的合理性,批判对立政治制度或衰变制度的不合理性。其次,体现了政治主体对社会存在与次序的掌控性。可以说,任何政治思想家的思维都建立在这两个基点上。不过,必须指出,不同民族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历史时期中的政治主体对于这两大特点的表现却又有许多差别。如果说,古代西方国家因伯拉图与亚里斯多德一类人物之逻辑学成就的巨大影响而体现出比较明显的逻辑论证式的政治思维,那么古代中国则因传统象征思维的巨大影响而体现出比较明显的象征比类式的政治思维。追溯一下历史,我们不会忘记,中华民族从结绳记事开始就逐步地形成了象征思维。而仓吉造字,象形比类,更使象征思维得到了强化。《周易》创造了卦象符号与语言文字符号相互转换的模式,在长期的经学教育中处于核心地位,这在思想领域无疑成为巨大支撑。故而,中国传统政治思维必然具有这种文化背景的投影。甚至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象征思维乃是中国传统政治思维的重心。传统象征思维在政治上的投影,表现为“天人合一”观念在社会政治组织中的根深蒂固作用。思想史表明,中国先民们很早就在思考“人”与“天”的关系问题。尽管说法各有不同,但认为“天”与“人”在本质上“合一”的思想却占居主导地位。所谓“合一”,包含着两层基本意义:一是说天人相通;二是说天人相类。前者把“天”与“人”当作一个息息相通的整体;后者则把天的结构模式当作人类社会组织以及个体肉体组织范本,以为天所具有的,在人及其社会组织中也照样具有。“天”是人类的本原,而人则是天的缩影。这种象征思维法式应用于政治组织,就得出了帝王是“天子”的观念。因此,将天子所统领的政权看作天的恩赐,这种思想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显然,这是把人类与天当作整体来把握的;另一方面,古人在观察中认识到天体自然界的运行,了解春夏秋冬四季的变化,当他们将这种认识应用于政权组织时就形成了春夏秋冬四季之官职。《周礼》中的的官职记载明显体现了这种特色。不仅如此,古人还将天体结构与地上的社区组织对应起来。他们基于长期的观察,确认了太阳系中九星的重要地位,于是在行政区域划分时便提出了“九州”的思路。凡此诸多迹象都反映了“天人合一”的象征思维特点,而这种象征思维在传统中国政治中的确具有独特的规范作用。

二、“尚中”与政治核心

中国古代的政治结构模式不仅遵循着“天人合一”的象征思维,而且也贯注着“尚中”的思想理念。自上古至近代,政权是围绕着帝王天子核心来运行的。帝王天子居于朝廷之中,其所受到的尊崇体现了中国政治大道统的“尚中”原则。这种原则在外在形态上也是通过象征来展现的。我们知道,天子所穿的龙袍是黄色的。“黄色”本身就代表了“中”。因为在古代,以青、赤、黄、白、黑五色代表五方;青与赤代表东与南;白与黑代表西与北;黄色居于五色之中,代表中央。再往深一个层次看,五色之黄与五行之“土”又是相配合的。“土”居金木水火之中,与五色之黄色可以互相转换。从某个角度看,“土”可以黄色来象征;反过来说,黄色也可以“土”来象征。这种彼此的相互转换恰好说明了“中”的理念的极端重要意义。在政治上,“土”与“黄”所代表的是上古至农业文明时代对于帝王的组织核心地位的肯定,同时也表明了号令一统的思想观念。“尚中”的思想观念并非出于封建时代。其实,早在原始社会的五帝传说时期便已略见端倪。中华民族素以黄帝为人文初祖。顾名思义,所谓“黄帝”当然是居五色之中且统领四方的中央帝。《淮南子·天文训》说:“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执绳而制四方。”这种以“土”居中央,以黄帝为统领四方之帝的理路,在思想上所遵循的即“尚中”原则。从语言符号之象征来看,“尚中”原则不仅蕴含于“黄帝”的名称里,也扩散于黄帝之佐“后土”上。《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称:“社稷五祀……土正曰后土。……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作为黄帝之“佐”,后土的官职是“土正”。所谓“土正”就是“土官”。《礼记·月令》称季夏之月“其神后土”。注曰:“后土,亦颛顼氏之子,曰黎,兼为土官。”从《礼记·月令》的记载可知,后土乃是合于五行之土位的重要官员,文中之“季夏”又称“长夏”,在时令上居于四季之中位,故后土所居之位显然也是中位,其“尚中”思想在这里也得到体现。由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早在原始社会的政治组织内,“尚中”已经被作为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实施着。在《周易》这部素有“群经之首”的古老典籍里,“尚中”理念有了进一步发展。《易》继承了先前那种以黄色象征中土的思想,“得中”则称为吉。《坤卦》六五爻辞说:“黄裳,元吉。”按《易》之重卦,由两个三画卦构成,每个三画卦都有一个中爻。六五之爻居上卦之中,而“黄”则居五色之中,象征中道。实际上,在“十翼”(即《易传》之十篇)内,有关中道的思想已成为其卦象阐释的一条基本规则。爻有阳有阴,阳为刚,阴为柔,刚柔之爻不论居于上卦之中或下卦之中都称作“得中”,亦即刚柔得中,或为一刚得中,或为一柔得中,或为双刚得中,或为双柔得中,或为刚柔分中,此等情形皆视为吉利。如《观卦》《彖传》云:“中正以观天下。”这是对《观卦》六二与九五爻而言。六二阴爻为柔,居下卦之中位、臣位;九五阳爻为刚,居上卦之中位、君位。六二与九五象征君臣各居其位,各守中正之道,故为吉利之象。再如《比卦》第五爻为阳爻,其辞云:“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象传》云:“显比之吉,位正中也。”从《周易》的卦爻象征里,我们可以明了,“中”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上下四方相对应而存在的,有君必有臣,有臣必有民。因此,守中道这种理念又意味着一种社会政治次序。从政治学角度看,“尚中”既意味着以“中”为贵,又表征以“中”制四方的行政管辖。前引《淮南子·天文训》所称黄帝“执绳而制四方”一语即说明这一点。有学者认为,“执绳”是在图腾柱上测日影的活动,“制四方”是对东西南北四个方位辅助立柱的控制[2]。但从《国语·鲁语》所言“黄帝能成命百物,与明民共财”的记载看,其“执绳”活动似乎不是一种单纯的天文技术活动,而是有比较明显的行政象征意义,“绳”可以转化为尺度,引申之则为规矩原则。故而,“制四方”应该是按照一定的规矩来治理四方。后世所谓“土旺四季,罗络始终”、“守中以制外”当缘起于黄帝“制四方”的神话传说。《尚书·召诰》云:“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这里的“王”指的是“周成王”。其意思是说,周成王卜问上帝,在洛邑(土中)亲自治理天下。在古代,洛邑是九州的中心。《白虎通·京师篇》谓:“《尚书》王者必即土中何?所以均教道,平往来,使善易以闻,恶易以闻,明当惧慎。”这个解释既体现了“土中”的特殊地位,又说明了作为“土中”的京师不是与世隔绝的,而是与“四方”有往来的。王居“土中”并非在那里什么事情都不干,而是要“均教道”,即使伦理教化得以均衡地展开。这种思想在汉代以来一直还是被承袭着。如《汉书·地理志下》谓:“昔周公营洛邑,以为在于土中,诸侯蕃屏四方。”《南齐书·萧颖胄传》:“铸黄金为龙数千两埋土中。”将黄金铸造的“龙”埋在土中,这表面看来似乎与政治无关,但实际上是以象征手法来表达对于“土中”的尊崇景仰,而《汉书·地理志》所讲“蕃屏四方”则表明“四方”诸侯对于据守“土中”的天子是臣服的。

三、“中和”与政治调理

不过,也必须看到,“尚中”理念在政治上的应用并非仅仅意味着四方对“土中”的臣服,而是同时兼有“中和”的社会关系调理意义。居中而“和”,谓之“中和”,这种由“尚中”发展起来的政治哲学观念在道家与儒家的文化传承系统里有各自的表述。《道德经》称:“冲气以为和。”所谓“冲”通为“中”,故“冲气”即是中气、中和之气。孔子《论语·雍也》: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过去,学术界一些人在解释这句话的时候,总是把它当作“马虎”哲学的典型加以批判,其实孔子这句话是从《易经》的“刚柔得中”思想发展而来的,它不是教人做和事老,而是告诫人们,事物发展具有相对性,有正面必有反面,有好必有坏。在这种相对的事物关系中,有一个中和的道理存在,所谓“中庸”就是注意到各方面的相互关系,使之中和而不至于出现偏颇。例如,一位领导者面对各种不同意见,应该保留那些正确的,而舍去那些错误的。孔子的这种思想在后来的《中庸》里得到了进一步的阐发。《中庸》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3]《中庸》以“中”为天地大本,明中和之妙用,蕴含天人对应之理则。作者以为“和”是天地定位,万物化生的“达道”。这就把“中和”提高到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层次上来认识了。就孔子及其后学而言,他们论述“中和”应该说主要是从伦理的角度展开的,但也不否认其所具有的政治意义,因为在中国古代政治与伦理本来就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所以,将“中和”观念应用于处理君臣将相关系,这并非向壁虚造。从《太平经》里,就可以找到许多以中和为思想指导以处理政治关系的例证。该书卷十八至卷三十四《和三气兴帝王法》指出:“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天有三名,日、月、星,北极为中也。地有三名,为山、川、平土。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欲太平也,此三者常当腹心,不失铢分,使同一忧,合成一家,立致太平,延年不疑矣。”[4]又说:“元气与自然太和之气相通,并力同心,时恍恍未有形也,三气凝,共生天地。天地与中和相通,并力同心,共生凡物,凡物与三光相通,并力同心,共照明天地。……君臣民相通,并力同心,共成一国,此皆本之元气自然天地授命,凡事悉皆三相通,乃道可成也。”[5]《太平经》从元气论出发,根据“一分为三”的结构模式,将天地自然以及人类社会的存在状况进行类比,最后归结到“君臣民”的关系问题上,其目标是为了“共成一国”,这很明显是出于政治的需要,而其方法则在于一个“和”字,它讲“太和”、“中和”无非是为了人间社会的“并力同心”。《太平经》这种思想应该说是以当时的社会政治背景为前提的,所以它强调“和”在某种程度上看乃反映了人们的社会政治要求。

当然,必须看到的是,传统上所谓“中和”也不是提倡彼此意见的完全相同,抹煞区别,而是讲究“别中的协调”。《晏子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齐景公在冬至打猎,晏子在遄台陪伴。时有大臣梁丘据也来到那里。景公就说:“只有据与我相和呀!”晏子针对性地说:“梁丘据只是与您相同而已,怎么谈得上是相和呢?”景公问:“‘相和’与‘相同’有区别吗?晏子回答说:“有区别。‘相和’好像做羹汤一样,用水、火、醋、肉酱、咸盐、酸梅等,来烹饪鱼肉,用柴烧,通过厨师来调和,以五味作调济,补充味道不足之处。这样,君子才能吃它,也才会感觉可心爽口。君臣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君王认为适宜的政事,其中不免也会存在不适当的地方。作为臣子,如果能够指出那些不恰当的地方,就可以使所行的政事趋于完美;再说,君王认为不当的事,也有适当的地方,为臣者指出其恰当的地方,就可以改正不当的地方……但是,这位梁丘据就不是这样,他只是一味附随而已,君王认为可以,他也说可以;君王认为不可以,他也说不可以。这就好像用水去调济水,谁能吃这样的羹汤呢?‘相同’就是这样不好。”景公听了晏子的一番分析,连连赞叹,以为晏子说得有理。――这个故事表明,中和不是没有原则的苟同,而是取长补短,互相搭配,使之更好发挥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看,政治上要能够真正地达到“中和”,还必须采纳不同意见。关于这一点,我们从《贞观政要》里可以发现许多发人深省的趣事。该书记载:“长乐公主,文德皇后所生也。贞观六年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于长公主。魏徵奏言:昔汉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岂得同于先帝子乎?可半楚、淮阳王。’前史以为美谈。天子姐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良以尊于公主也,情虽有殊,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公主,理恐不可,实愿陛下思之。”太宗称善。乃以其言告后,后叹曰:‘尝闻陛下敬重魏徵,殊未知其故,而今闻其谏,乃能以义制人主之情,真社稷臣矣!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妻,曲蒙礼敬,情义深重,每将有言,必俟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故韩非谓之说难,东方朔称其不易,良有以也。忠言逆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深所要急,纳之则世治,杜之这世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6]这个故事中的“长乐公主”是指唐太宗的第五女;而“长公主”是指唐高祖之女。故事围绕长乐公主出嫁的嫁妆规格是否可以超过唐太宗之姐妹“长公主”一事展开情节。按照唐太宗原先的安排,长乐公主出嫁,因为是自己的女儿,所以准备给予重重的陪嫁,其嫁妆超过“长公主”一倍。魏徵对此颇不以为然,他直截了当进谏,请求唐太宗慎重而为。唐太宗最后采纳了魏徵的意见,并且将魏徵的进谏向皇后通报,皇后十分称赞魏徵的进谏。这虽然是关涉两个公主的嫁妆问题,但却反映了政治生活中的“公平”原则。因为皇帝家事在封建社会中也具有政治意义,所以如何处理好家事,也关系到国是。在这种情况下,魏徵大胆进言,而唐太宗也能够采纳之,一方面体现了魏徵不是无原则的和事老,另一方面则反映了唐代政治生活中处理君臣关系实际上遵循着“中和”的理念。像唐太宗与魏徵这样密切的君臣关系,在历史上虽然比较少见,但能够纳谏的皇帝却并非仅仅唐太宗一人。稽考一下《资治通鉴》以及其它诸多史书,我们不难发现此类资料。可见,“尚中”与“中和”作为中国古代影响深远的思想理念,它们在传统政治活动中是不可或缺的两大精神杠杠。

四、“阴阳五行”与政治秩序

既然政治意味着一种社会管理,那么任何在位的管理者总是希望建立起一种稳定秩序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来维持这种秩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不过,不同的民族由于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的区别,对于秩序的稳固而言,却各有自己不同的思路和论证的根据。就古代中国来讲,论及秩序问题,我们是无法回避传统的“阴阳五行”理论的,因为它在实际上已经发挥了政治秩序的理论根基的效用。所以,我们也就不能不对此稍做探讨。

台湾学者邝芷人先生在《阴阳五行及其体系》一书中说:“阴阳五行的原则系统对中国传统学术思想,甚至生活方式的影响既远且深。阴阳五行的体系被应用来解释朝代兴替;说明伦理规则、政治制度,以及其它人文价值规范之正当性;作为音律理论之基础原则,解释与预测气象之变化以及医药病疾之原理,以及用来建立预测人生祸福之禄命法。凡此种种,皆表明阴阳五行的原理在传统中国的学术思想中被视为一种‘一般系统理论’的。”[7]邝先生这一段话对“阴阳五行”理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做了很好的概括。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把“阴阳五行”称为“一般系统理论”。不论这个提法是否能够被大部分学术界人士所接受,它对于“阴阳五行”理论特色的理解来说无疑是富有启迪意义的。

过去学术界一般认为,“阴阳”与“五行”本属于两个思想体系,五行思想早于阴阳思想;五行指的是木火土金水,阴阳即互相对待的两极。经过一定阶段的发展,阴阳与五行互相融合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就五行来说,其所包含的基本原则无非是取象比类和相生相克。所谓“取象比类”就是根据五行本有的性质功用,将人们所可认识的宇宙事物进行归类,于是有了心肝肾肺脾“五脏”及呼、笑、歌、哭、恐“五声”等等的对应概念组。这种对应在《礼记·月令》以及《吕氏春秋》等书中已经使用得相当普遍。至于“相生相克”指的是五行之间对立统一的相互关系。古人为了使五行理论更具有实用价值,又引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与之配合,因十天干本来就是阴阳交错的,当五行与天干汇合之后实际上意味着五行与阴阳相错综而成为一个理论整体了。

对于阴阳五行理论的科学性问题,向来有许多非议。但不论现代学者如何对这个理论进行尖锐的批判,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起的奠基性作用则是不可抹煞的事实。笔者在这里由于论述主题之规范,无法对这个理论在传统文化诸多方面的影响进行评述,但就政治领域来作一番审视却是可能的。

阴阳五行与传统中国政治的关系早在这个理论成型时就已经确立了。因为这个理论成型于上古宗教气氛浓厚的背景中,而那时的宗教活动同时也就是政治活动,所以要将之分离出来自然是困难的事。随着人们社会活动的扩展和思维水平的提高,阴阳五行便成为政权存在与秩序的思想支撑。这种情况在战国秦汉间便有明显之体现。董仲舒《春秋繁露》一书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他在该书中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而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故谓治,逆则乱,顺之则法。”[8]董仲舒这段行文自天地之气的追溯开始,进而论及阴阳、四时、五行。可以看出,他是把阴阳五行当作一个理论整体来应用和发挥的。其中所言之“治”,一方面是是指社会管理,另一方面是指这种管理达到了有序的境界。两者构成了稳固的政治统治的完整意义。在他看来,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就必须遵照阴阳五行的理论来行事,只有“顺”之而行,才能有“法”而“治”;否则,“逆”而行之便要出现混乱的局面。董仲舒在总括了阴阳五行理论对于社会治理的作用之后,紧接着结合古代职官的相互作用以及四时更替与朝政的变化说明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运作规则,他以司农为木,以司马为火,以司营为土,司徒为金,司寇为水,以为彼此具有相生相胜的关系。不论这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还是董仲舒主观设定的,我们都难于否认它在后来政治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力。从白虎观经学会议,到班固所辑录的《白虎通义》的流行,从纬书的政治性预言到隋代萧吉的《五行大义》,以及明清之际先后制定的与政治相关或者为政治服务的种种历法,我们都能够看到这种以阴阳五行为基础的政治秩序论证。然而,有趣的是,阴阳五行既可以为政治秩序做论证,也可以作为社会转型、改朝换代的思想工具。这是因为阴阳五行理论乃出于先民对事物存在与发展历程的观察。阴阳既统一又对立,而五行可以相生,也可以相克,这种理论本身宣告了事物并非永久不变,更不是永恒存在。事实上,古人也是这样认识的。萧吉说:“日一南,万物死;日一北,万物生。”[9]这个描述是以阴阳转换为根据的。为什么说“日一南,万物死”呢?因为“南”意味着“阳盛”,盛极必衰,阳转为阴,入阴则为“死”;为什么说“日一北,万物生”呢?因为“北”意味着“阴盛”,盛极亦必衰,阴转为阳,阳初起则生。这种事物“生死”的阴阳变换也可以通过五行来解释。《白虎通义》说:“五行所以更王,何?以其转相生,故有终始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是以木王,火相,土死,金囚,水休。王所胜者死囚,故王者休。”[10]《白虎通义》以王、相、休、囚、死来形容事物发展的五个阶段。按照这种轮转方式,五行的每一种都有“王”的阶段,也都有“亡”的时刻。宇宙事物就在这种轮转过程中生死交替着。显然,五行的轮转乃是阴阳变换理念的进一步发展,两者都是为了表征大千世界事物的关联性与暂时性。在古人看来,这种“规律”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适用于人类社会。没有不升降的太阳,也没有不兴衰的朝代。历史上,朝代的兴衰问题,先民们有种种不同的表示法,而最有趣的则是颜色。由于五行本身可以五色来替代,朝代的兴替也就可以不同的颜色来象征。《史记·封禅书》说:“秦始皇既并天下而帝,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蚓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鸟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于是秦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这段话记载了秦朝以“水”为运,崇尚“黑色”的根由。在义理上,这遵循的是邹衍的“五德转移”说。根据这个“理论”,黄帝为土德,尚黄;夏代为木德,尚青;殷代为金德,尚白;周代为火德,尚赤。由邹衍所提出的“五德转移”说不仅成为秦始皇取代周代而帝的理论根据,而且深深影响了汉代以来的社会政治体制。甚至连汉末的黄巾起义也利用了这个理论,高喊“苍天已死亡,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所谓“苍天”指汉王朝,而“黄天”则指黄巾起义将建立的新政权。有研究者指出,黄巾起义口号改了汉王朝的“气运”[11];不论其真实情况如何,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阴阳五行理论所蕴含的事物兴衰原则确实为农民起义所采撷。这就说明,中国传统政治理念并非只是维护社会秩序之稳定;相反,任何一种政治力量在他们取代旧政权的时候往往都以为自己是符合天地自然的“气运”,而将旧政权视为“气运”的终结者。虽然这种政治历史循环论在今天看来并不是什么科学,但我们却可以透过其相关的资料比较清晰地理出传统中国之政权兴衰更替的发展脉络。(作者詹石窗,1954年生,哲学博士,毕业于四川大学宗教学研究所,现为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宗教学研究所所长。已撰有《易学与道教思想关系研究》等著作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现主要从事中国哲学、宗教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注释:

[1]黑格尔:《美学》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9页。

[2]详见陆思贤《神话考古》,文物出版社1995年版,第177-178页。

[3]《十三经注疏》下册第1625页。

[4]《太平经合校》第19页。

[5]《太平经合校》第148-149页。

[6](唐)吴兢编著:《贞观政要》卷五,岳鹿书社1996年版,第195页。

[7]邝芷人:《阴阳五行及其体系》,文津出版社1998年版,第424页。

[8](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9](隋)萧吉:《五行大义》,武陵出版社1989年版,第236页。

政治哲学文化范文第5篇

文明标志着社会的进步程度和开化状态。《易经》云:“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孔颖达解释道:“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早期人类对社会的认识总是以自然界为参照系,而且原本就视自然与社会为一体。古人所谓“天下文明”,首先指的是一种美好的自然状态:春光明媚,万物竞生,赏心悦目;进一步则指人世间即社会的和谐、有序与清明,指社会的进步状态和积极成果。今天我们所使用的“文明”概念,已不再指涉自然,而专指社会摆脱“野蛮”的发展状态。

借助于传统的物质与精神二分法,人们习惯于把文明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种分类概括了人类文明中最主要、最基本的内容,能够抓住文明的这两大方面,无疑也就把握了社会文明的整体。但人类文明不仅仅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它同时还包括制度文明。制度文明是人类社会的组织方式和规范体系。在物质与精神二分法的理解中,文明的制度方面往往被归入精神文明方面。然而我们知道,制度不仅具有精神性,而且具有物质性;不仅是观念性的,而且是实践性的。制度是社会存在的历史形式,制度的发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内容。有的学者将社会文明的这一方面称为政治文明。政治文明即政治制度文明,无疑是社会制度文明的核心部分,但不是其全部;因为除了政治制度,还有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等。社会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如三足之鼎立,使社会架构保持稳定。其中任何一足的偏废,都会导致社会的倾颓。

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技术能力及其创造的物质成果的总和。物质文明的创造以人类的物质生产劳动为前提,物质生产劳动又以劳动者所拥有的物质技术能力为手段,而这种物质技术能力则是以一定的劳动资料为标志的。马克思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9页)物质文明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物质生产力,而物质生产力的核心在于物质技术能力。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物质文明的核心在于其技术文明,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水平取决于物质技术的发展程度。从社会由农业技术、工业技术向信息技术的历史演变,可以看到人类物质文明进步的巨大步伐。

精神文明是人类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大体分为两方面:其一是科学文化方面。这是人们在客观知识和生存智慧上的进步状态,表现为社会的教育、科学、哲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的发展程度,以及与此相应的物质设施、机构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其二是思想道德方面。这是人们在观念意识和人际协调上的进步状态,包括社会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风俗时尚,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表现为人们的理想、情操、觉悟、信念,以及社会组织的有序和协调。社会精神文明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科学文化方面是精神文明中基本的、主要的方面,是精神文明的具体内容所在。思想道德方面则规定着科学文化乃至整个人的活动的方向,因而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反映了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精神文明的不同性质。

物质文明无疑是精神文明的前提,没有一定的物质文明为基础,精神文明的建设根本就无从谈起。反过来说,精神文明又是巩固和发展物质文明的必要条件,并且通过思想观念的导引影响物质文明建设的方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人类创造的社会文明。人类作为创造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主体,需要以特定的方式组成某种社会共同体。一定的社会共同体的形成和维系以一定的社会制度为其条件,而一定的制度文明又是由一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决定的。制度是文明创造者的社会结合、组织和协调方式,是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以在其中进行的社会关系。

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在总体上是在互动中发展的,既有相互促进,也有相互制约。三种文明发展的曲线,总是在协调与不协调、平衡与不平衡之间摇摆。这三匹马拉动的社会文明之车,可以由于其中一两匹骏马的带动而疾驰,也可能因为其中一两匹弱马的拖累而缓行。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状态,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各自作为子系统在系统中综合的结果。系统整合的结果,可能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也可能整体小于部分之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要求系统整体内部各部分间结构和功能关系的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这一转变使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随之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由于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消极作用而滋生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意识,严重干扰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新秩序的建立和运行。某些腐朽、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借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之机沉渣泛起,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道德条件和社会文化环境。历史再一次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协调发展的问题提到我们面前。

针对物质文明迅速发展,精神文明相对滞后甚至出现“滑坡”的现象,中国共产党明确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强调,在把物质文明建设搞得更好的同时,必须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认真解决当前一系列紧迫问题,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实践证明,在大力推进物质文明和制度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是实现我国新世纪社会发展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

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目标体系,是现展理论与实践的一个总趋势和总特点。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曾经出现过一种“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模式,这种发展模式的特点在于单纯追求国民生产总值和经济高速增长。20世纪60年代以来,这种发展理论及其实践模式逐渐受到来自经济发展本身的严峻挑战。能源和资源危机,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等全球性问题,都是这种传统发展模式带来的恶果,如今已成为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的最大障碍。不仅如此,在思想道德文化领域还蔓延种种“社会病”,造成经济增长与社会文明某种程度衰退的共生现象。在对传统的发展模式进行反思之后,人们的发展价值观开始转变,“综合发展观”应运而生。这种新的发展观在注重经济发展和增长的同时,强调建设现代社会文明以及市场经济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此后,“综合发展观”又进一步将人类自我发展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位置上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社会的经济发展不是一种单一的经济现象,必然涉及政治、文化、思想、道德等领域,要求社会机体各个方面与之相适应,要求社会主体以高于现实经济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为之提供积极的文化氛围和思想动力,从而使经济增长保持健康的走势和内在的活力,并给社会带来公正、安全、平等和文明。精神文明如果长期落后于物质文明和制度文明建设,就可能积淀为严重的社会意识或精神方面的问题,造成社会发展的巨大人文障碍。而来自政治、文化、思想、道德方面的消极因素,往往要比来自市场本身的消极因素顽固得多。多年来的经验和教训,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在我国当代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意义。

实践证明,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实行市场经济,就越是需要高度重视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并把这种建设融会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和全部过程。社会的全面发展需要高度的精神文明。当今我国市场经济对于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高度依赖,集中体现了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

哲学社会科学作为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正如同志4月28日在人民大学的讲话中指出的,“哲学社会科学,主要是帮助人们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理论认识和科学思维,解决对社会发展、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和运用的科学。”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哲学社会科学关注的焦点,也是精神文明建设乃至整个社会文明建设的中心。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可以而且应当大有作为的。

第一,哲学社会科学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自觉的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哲学社会科学的伟大成果,是人类精神文明的结晶,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基础,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着思想保证。哲学社会科学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思考的对象,分析和研究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探索和揭示精神文明的发展规律。它所提供的科学成果,不断为人们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思想理论武器。当代形态的哲学社会科学所提供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能够极大地增强人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鉴别力和思想素质,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掌握正确、合理、有效的实践方式。

第二,哲学社会科学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知识依据和智力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各个学科所取得的科学成果,构成了人类对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社会各个领域的特殊规律认识的知识体系。哲学社会科学所提供的理论和方法论成果,不仅使人们对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的认识得到深化和拓展,而且使人们的认知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在社会认识、管理和决策方面,不仅需要自然科学专家多方面反复论证,而且需要广泛听取哲学社会科学专家的意见。所谓科学认识、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科学”,应当是全面和综合意义上的大科学,既包括自然科学也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尤其需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学者们的不同看法。

第三,哲学社会科学规定社会精神文明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体现在它的科学文化方面,更体现在它的思想道德方面。而无论科学文化的进步或思想道德的建设,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哲学社会科学。它规定和保证科学文化进步和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方向;为人们提供价值判断标准和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调整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水平,为人们确立思维方式、道德取向和行为准则提供理性规范。

第四,哲学社会科学的兴盛或衰落标志着社会精神文明的兴盛或衰落。哲学社会科学作为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和进步意味着整个精神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而它的停滞或落后则表征着整个精神文明的停滞或落后。哲学社会科学代表着社会的自我意识。一个人缺乏自我意识,他可能是处于昏睡、昏迷或盲目的状态;一个社会若缺乏自我意识,无异于处于昏睡、昏迷或盲目的状态。人在不清醒状态下的行为会对自己和身边的人构成威胁,如果整个社会都不清醒,没有起码的自我意识,却又不断地采取行动,其危险性之大可想而知。因此,哲学社会科学能否兴旺发达和发挥作用,是社会精神文明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

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哲学尤其具有这种标志性的作用。有人曾以哲学倾向来衡量一个国家、民族或社会的文明与否,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哲学是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在内的整个文明的灵魂与核心。马克思指出:“各种外部表现证明哲学已获得了这样的意义:它是文明的活的灵魂,哲学已成为世界的哲学,而世界也成为哲学的世界,——这样的外部表现在所有的时代里都是相同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页)

哲学何用?作为人对世界的一种独特的观念把握方式,哲学为人类提供理论思维。各门具体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为社会提供确定性认识,为社会规范提供科学依据。而哲学则进一步凝结着科学中最核心、最精华的东西,形成以哲学理性为特征的理论思维,反过来又深刻地影响着科学思维。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一个民族要想登上科学的高峰,究竟是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的”。“但是理论思维无非是才能方面的一种生来就有的素质。这种才能需要发展和培养,而为了进行这种培养,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办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285页)

人类积累的科学知识是哲学思考的根基,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哲学是关于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的分析、综合、批判和反思,给人智慧,使人聪明。但哲学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包括教育、科学、文学、艺术、伦理等在内的整个精神文明的发展,就不可能有以此为思想素材的哲学的充分发展。全部精神文明与哲学的本性都是相通的,是内在地联系着的。

马克思说,哲学家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0-121页)哲学概括了社会精神文明的精华部分,把日常认识和科学认识上升到哲学认识的高度,从而抓住了它的灵魂、本质或核心,使人们的思想境界发生质的飞跃。因此,哲学是精神文明较高的发展层次或阶段,是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结晶。任何文明的社会都不能没有自己的哲学,任何高度文明的社会都不能没有高度发展的哲学。真正的哲学总是反映自己那个时代的精神的精华,并促进一定时代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在当代,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堪称“时代精神的精华”的真正的哲学。

从人类精神文明中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的内在联系看,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作用在于,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以社会精神文明的思想道德方面为研究的对象,成为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的自觉意识和理论指导;另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与同属精神文明科学文化方面的自然科学的发展息息相关,并且自然科学的发展及其社会作用作为社会历史现象本身就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因而不仅自然科学的发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也促进自然科学的进步。

纵向考察科学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今天意义上的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经历了一个由整体到分化,再由分化到整合的辩证发展过程。在古代,人类科学知识呈现整体性的特点。社会科学知识与自然科学知识一起被包容在作为“知识总汇”的哲学中,既无门类之分,更无学科之别。我们很难认定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是纯粹的哲学家还是纯粹的科学家,也很难断定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观念究竟属于科学还是属于哲学。古代社会的神权是既反科学精神也反人文精神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是在经历了中世纪的黑暗之后,从神学和哲学的母体中分离开来,经过不断的“自我完善”才逐渐形成的。

在近代,科学明显呈现分化的态势。从欧洲文艺复兴到19世纪末现代科学诞生之前的数百年间,科学经历了三次大的分化,首先是自然科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然后是社会科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进一步则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各自学科的分化。到19世纪上半叶,这种分化已经达到了相当精细的程度,而且越分越细。然而科学对象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制约着学科的分化,“分久必合”,在当代,科学学科的发展又显现出整合的特点。

科学研究的共同使命是探求事物本质和内在联系。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本质上都是科学探索,二者有着许多共同的特征:它们从根本上讲都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的;都是对人类的生活、实践、需要及其主客观条件的认识和理解;都具有共同的起源和受到社会历史发展状况的制约;都在思想的探索中体现出求实、创新和理性的精神。在此基础上,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结合并不是简单的联系,而是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马克思非常重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结合,他曾经说过,共产主义就是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统一。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分化有历史的暂时性,“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历来有结成联盟推动精神文明乃至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传统。在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正在结成服务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联盟,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越来越呈现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这种一体化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科学问题相互融合。一些重大科学问题的出现,往往需要包括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在内的多学科协同研究方能解决。“人体基因组计划”是20世纪90年代初正式启动的一项全球性合作的科研大课题。这本是一个遗传学课题,但却引发了一系列有关伦理、商业、法律和哲学上值得探讨的问题。例如,关于个人基因组资料的隐私权问题,关于不以人作为实验动物、维护人类尊严、维护医德和科学道德等伦理问题,关于人体基因研究成果的商品开发所涉及的商业和法律问题等等。

二是科学学科相互交叉。20世纪中叶出现了一系列“横断学科”,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连接和贯通起来。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突变论等异军突起,横跨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之间不再像过去那样有着很深的鸿沟,而是出现了许多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成为众多新的科学理论的生长点。

三是科学方法相互借鉴和吸收。自然科学中常用的数学方法等研究方法,在哲学社会科学中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社会科学确立的“解释学方法”已为自然科学所采用,自然科学正在经历“解释学转向”。这些表明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在方法论上的趋同和一致性。除此之外,系统方法、结构-功能方法、反馈方法、黑箱方法、模型化方法和最优化方法等现代科学思维的一般方法,也都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得到广泛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