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不加标点,如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等。
2、来稿文责自负。作者应对稿件内容和署名负责,且保证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编辑部对来稿有权做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实质性内容修改需征得作者同意。
3、坚持文以质取,实行双向匿名审稿,三审定稿。编委会自收到稿件起3个月内向作者反馈审录结果。
4、正文中例句排列采用(1)(2)(3)……的形式(起三回一)。正文中涉及公元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计数等,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注释是对文章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其序号为①②③……,注释文字与标点应与正文一致,注释置于文尾,参考文献之前。
6、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7、文题一般字数不超过25字。正文各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层次分明,可用至4级标题。
8、来稿请详细注明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籍贯,学历,职称,研究方向,单位、科室、邮编、地址、联系方式(电话或邮件)。
9、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阅读过并对文章有参考作用的主要文献,由著者对照原文核定。未正式出版资料不能作文献引用。
10、文中图、表要用中文清晰明了,表格内容不与文字,插图重复,均采用三线表。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和符号,需注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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