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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杂志

部级期刊

主管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季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由田士永担任主编,创刊于2005年,由中国政法大学主管、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办的一本社会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2005 创刊时间
期刊收录: 知网收录(中)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2005年
  • 主编:田士永
  • 纸张开本:B5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季刊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期刊荣誉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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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准确地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

4、注释: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叫,序号用带网目的阿拉伯数字标注,放在当页页脚,建议不超过5条。

5、稿件务必注明作者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职称、目前从事何种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

6、摘要的内容包括研究目的、内容、主要方法、结果和结论等(300字左右):摘要应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且具有独立性,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不出现插图、表格,不用引文;中、英文摘要内容一致。

7、基金项目:论文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注于文章首页,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30271269)”。

8、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9、前言应充分说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义、本文拟解决的问题、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献,全面评述相关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创新性,不要忽视国内同行的工作。

10、按照国家标准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尽量使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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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88

主编:田士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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