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脚注中的外文参考文献要用外文原文,作者、书名、杂志名字体一致采用Times New Roman,书名、杂志名等用斜体,其余采用正体。
2、正文内标题力求简短、明确,一般不超过五级。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号区别。
3、基金项目。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包括基金和项目两类。论文若有此种背景,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列于作者单位之下列,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编号。
4、图、表和公式应通篇顺序编号,图题、表题应有中英文对照。表格应采用三线表形式,内容以中文表述。具体要求请在本刊网站下载《撰文书写要求》。
5、来稿文责自负,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作者自留备份稿,恕不退稿。本编辑部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
6、参考文献是论文中引用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内容的出处,用带方括号的数字(如[1])按顺序编码标明,并与文末编码对应。
7、摘要须用第三人称写法,去掉废话、套话、空话,慎用结论性、定义性的字词和语句。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
8、正文层次标题采用三级标题(引言不编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1、1.1、1.1.1、(1)、(2)、(3)……
10、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职称职务等,并注明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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