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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研究杂志

部级期刊

主管单位: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  主办单位: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

年刊  审稿周期:预计1个月内  

《外国法制史研究》由何勤华担任主编,创刊于1984年,由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主管、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1984 创刊时间

外国法制史研究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1984年
  • 主编:何勤华
  • 纸张开本:A5
  • 出版地区:上海
  • 发行周期:年刊

外国法制史研究期刊荣誉

外国法制史研究投稿须知

1、来稿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前瞻性,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出版后的期刊和每篇文章均需接受主管单位的专家审读。

2、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应简明、准确,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能有标点、尽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字符、代号等,也不应将原形词和缩略语同时列出。

3、稿件为近期本人原创,或与他人合作的原创作品。涉嫌抄袭或著作权纠纷,不予采用。

4、摘要应直接给出研究目的,用一句话概述即可。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必须详细具体,研究结果包括具体数值或趋势,被确定的关系,得到的效果、性能等。结论是对结果的分析、比较、评价、应用、提出的问题等。

5、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著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书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页码等情况的说明。

6、作者如对文章题名、责任者、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需做必要的解释或说明,请在当页用才脚注表示;对于文章特定内容的解释说明,请用“注释”方式置于文后,序号用带“[]”的阿拉伯数字表示,连续编号。

7、正文中的图应随文出现,顺序编号(图1、图2等),并写明图题(如有分图需提供分图题),且居中位于图的下方,图序和图题间空一个字距;图中文字用6号字。

8、文稿中图表数据应准确无误,且与正文一致;图片需为可编辑的矢量图。作者在向本刊投稿时请勿一稿多投,对一稿多投者本刊将其列入黑名单。

9、摘要和关键词:摘要300字左右为宜,要求客观反映文稿的主要内容;关键词为3-5组。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均需有相应的英文翻译。

10、论文为科研课题、项目成果的,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同括号内填写课题或项目编号,如为多项课题、项目成果应依次列卅,以分号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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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7号

邮编:100073

主编:何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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